1、剧本创作协议书剧本创作协议书本剧本创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指定日期签署:甲方:(具体个人或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具体个人或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有剧本创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双方本着促进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规定甲乙双方关于剧本创作合作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二、作品创作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创作符合甲方要求的剧本作品。2.2 乙方保证创作的剧本作品是原创的,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且不抄袭、转载或修改他人的作品。2.3 乙方应在指定
2、时间内完成剧本创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剧本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三、权利的归属3.1 甲方在支付合作费用后,享有剧本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发行、展示、改编、翻译、录制等权利。3.2 甲方有权对剧本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编辑。四、合作费用4.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费用金额为_(具体金额)。4.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以确保合作费用无误地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根据本协议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5.2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保密信息成为公众领域的常识为止。六、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七、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7.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7.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