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拍卖协议书鉴于委托人拥有相关财产权益,并希望将其有关财产进行拍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1. 委托人将其拥有的财产(以下简称拍卖物品)委托给受托人进行拍卖;2. 拍卖物品的具体描述、数量、价值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拍卖物品清单;3. 受托人在接受委托后,将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进行拍卖。第二条 权利义务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准确、真实提供拍卖物品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2) 配合受托人进行拍卖所需的各项事宜; (3) 若委托人从拍卖中获得款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收取。2.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拍卖物品信息,合理确定拍卖物品的起
2、拍价、底价等拍卖条件; (2) 按照约定内容和方式,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拍卖活动; (3) 如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代为处理拍卖物品的相关手续、运输等事宜; (4) 在拍卖成交后,按照约定将所得款项及时支付给委托人。第三条 拍卖程序1. 受托人将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采取在线或线下方式进行拍卖;2. 拍卖物品的起拍价、递增价等详细信息由受托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3. 拍卖物品的竞拍期限和竞拍方式将提前告知所有参与者;4. 拍卖成交后,受托人将通知委托人并就支付事项进行协商;第四条 保密条款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拍卖物品及拍卖过程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委托人未按约定提供真实、准确的拍卖物品信息或未履行其他义务,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2. 如受托人未按约定进行拍卖、未及时支付所得款项或违反保密义务等,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拍卖结束之日起;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人:(以下空白)委托人:签字/盖章:日期:受托人: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