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租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出租方联系地址】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承租方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物】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物描述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不动产【具体不动产细节描述】(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本次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共计【租赁期限】。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1)每【付费周期】支付一次租金;(2)租金金额为【租金金额】;(3)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第四条 使用及维护责任4.1 乙方有权合理使用租赁物,但不得超出合理范围,并承诺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4.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及时汇报租赁物的状况;4.3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维护;4.4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保管、维护租赁物或造成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用或索赔。第五条 退还租赁物5.1 租赁期满或终止,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将租赁物全部移交给甲方;5.2 乙方不得延迟退还租赁物的时间,
3、并应当保持租赁物在退还时的原貌及完好状态。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 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相应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及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2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8.3 本协议一式【份数】,甲、乙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 乙方(签字/盖章):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