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民顾问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身份证/护照号码: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护照号码: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具备合法从事移民顾问服务的资质和经验,乙方有意向委托甲方提供移民相关咨询和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 移民政策咨询:提供有关目标国家/地区的移民政策、法规及流程等方面的咨询; b. 文件准备和申请:协助乙方办理移民申请所需的文件、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提交等工作; c. 签证指导和跟进:提供签证申请所需的指导、补充材料的准备以及进程跟进等服务; d. 移民相关服务:提供移民前后的安置和适应等相关咨询和协助服务。
2、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移民顾问服务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文件,确保服务的有效进行。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移民顾问服务报价进行支付。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1(费用清单及支付方式)。2.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根据实际服务进度及时支付。三、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约定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涉及乙方个人隐私及其他商业秘密的信息保密。2.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相关信息用于非法目的,或提供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四、责任限制1. 在提供移民咨询和代办服务过程中,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
3、完整或存在其他问题,甲方对此概不负责。2. 甲方在履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移民顾问意见和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乙方需自行承担移民申请的结果和后果。3. 如因甲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延迟,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协议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除,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3. 甲方或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另一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 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b.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c. 涉及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七、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