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演出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联系电话: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联系电话:_鉴于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甲方是一家从事影视演出相关业务的机构,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专业能力。2. 乙方作为演员(或艺人),具有专业的演技和表演能力。3. 双方约定,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安排和指导,在影视作品中担任特定角色,完成演出任务。第二条 演出期限1. 演出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_止,具体开拍时间、拍摄周期和演出场次等详细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
2、确认。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影视作品无法按计划进行拍摄或演出,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并尽力减少损失。第三条 义务和权益1. 甲方的义务: (1)提供演出的机会和平等的发展环境;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演出指导和培训; (3)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尽力维护乙方的形象和声誉。2. 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影视作品的拍摄和演出; (2)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形象,不从事违法、有害社会的活动; (3)接受甲方的合理指导和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和推广工作。3. 乙方享有的权益: (1)按照合作项目和付费标准,获得相应的合理报酬; (2)享有与合作项目相关的署名权和形象使用权;
3、(3)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参与其他与演出相关的商业活动和推广合作。第四条 保密义务1. 甲方和乙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1. 如双方有变更本协议的需求,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2. 如因合作目标达成或其他原因,双方协商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对方。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约定管辖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合同生效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