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催收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姓名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个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备提供催收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催收服务的相关事宜,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催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追讨债务、协商还款计划、解决纠纷争议等与债务催收相关的工作。第三条 工作方式1. 乙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债务人联系,并采取适当的催收手段进行债务追讨。2. 乙方
2、应保证催收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对债务人进行威胁、恐吓、非法搬家等行为。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债务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方式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按催收成功的债务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催收费用,并在催收成功后结算。2. 催收费用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第五条 保密条款双方在催收服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债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个人信息、财务情况等,应予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于其他目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催收费用,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的计算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2.
3、 若乙方在催收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应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2.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九条 其他1. 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