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铁产品采购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以下各方(以下简称为“买方”和“卖方”,合称为“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钢铁产品的采购达成的一致意见,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双方在钢铁产品采购方面的合作事项,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第二条 商品规格买方和卖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钢铁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具体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中详细说明。第三条 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和双方协商,买方和卖方确定钢铁产品的价格,并在合同附件中载明。价格包括商品的单价、总价等相关条款。第四条 交货方式和时间买方和
2、卖方约定钢铁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承担运费的方式,并明确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相关细节。双方应确保及时且完整地履行交货义务。第五条 付款方式买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支付的方式可以是现金、电汇等,并在合同附件中说明付款细则。第六条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应的钢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有权提出退换货及索赔等要求。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双方约定在发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保密条款买方和卖方保守双方在合作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严禁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非合作目的。第九条 其他事项买方和卖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不得采取任何违反公序良俗、破坏合作关系的行为。第十条 合同生效和解释本协议经买方和卖方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解释和效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经双方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其中的所有条款后签字生效。买方(签章): 日期:年 月 日卖方(签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