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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主管机关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5个带头”对照检查材料文稿
根据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工作部署,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仔细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基层调研、书面征求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实际,严格对照规定的六个方面重点内容,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后,针对查摆出的“理论武装系统性不够”“财政专业素养有待提升”“深入基层调研频次不足”“开拓创新意识需增强”等8个具体问题,本人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清单和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一年来,通过持续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了理论学习的计划性和系统性,将《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财政工作论述摘编》等作为案头卷,坚持每周至少4小时的自学,并结合财政改革实践撰写学习笔记2万余字,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所提升。二是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围绕预算管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财会监督等重点领域,组织或参与专题业务研讨10余次,带队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2次,对标对表,优化了分管领域的部分工作流程。三是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全年深入县(市、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相关企业及项目现场开展调研15次,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预算执行、资金拨付、政策落地等具体问题20余个。四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扩围、探索财政资金“拨改投”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穿透式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
总体来看,上年度查摆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部分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已纳入常态工作。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一些深层次问题仍需常抓不懈,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在本次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摆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对照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标准,仍存在差距。一是理论武装的系统性、穿透力有待加强。学习的“深度”有欠缺。虽然能够坚持参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但有时满足于“已学”“学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核心要义,缺乏“掘井及泉”的钻研精神。例如,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宏观战略部署,如何精准转化为财政政策工具、预算安排重点、资金监管举措,思考的深度和转化的精度还不够,存在一定的“知”与“行”的温差。学用结合的“效度”需提升。将党的创新理论运用到分析和解决财政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比如,在研判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基层“三保”压力、债务风险化解等复杂局面时,有时更多从技术层面、业务层面思考对策,自觉运用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把握规律、谋划战略、制定政策还不够娴熟,导致一些财政举措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未能达到最佳统一。二是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的敏锐性需增强。政治洞察力不够敏锐。对财政经济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的警惕性需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上一些关于财税政策的模糊认识或错误言论,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第一时间辨析其本质和潜在危害,主动进行批驳引导的意识和力度不足。例如,在涉及民生支出结构调整、税收政策调整等敏感议题的舆论应对中,预判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对“国之大者”的领悟需更精准。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意图,有时理解停留在字面层面,对其深远政治考量和战略意图的领悟不够深刻、全面。在财政资源配置、政策制定过程中,如何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体现政治要求,站位和眼界需要进一步提升。政策执行的“穿透力”有衰减。对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能够做到迅速传达部署,但在结合财政实际创造性抓落实上存在不足。有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惯性,推动政策直达基层、惠及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比如,在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时,对政策效果的跟踪评估、问题反馈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分政策红利未能充分释放。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能够牢记党员身份,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但对照党性修养的终身课题要求,仍有薄弱环节。一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常态化不足。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入心”。能够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但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自我批评有时避重就轻、谈工作多谈思想少;相互批评时“辣味”不足,存在“和风细雨”现象,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我检视的频率和深度不够。未能真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对自身思想深处的“灰尘”清扫不够及时彻底。在繁忙的业务工作冲击下,静下心来系统反思党性、砥砺初心的专门时间安排不足。二是理想信念的根基需要持续加固。能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但在面对财政改革深水区、矛盾凸显期时,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例如,在推进某些触及部门利益调整的财政改革时,担心阻力大、矛盾多,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闯劲有所减弱。这说明理想信念在抵御风险挑战、激发斗争精神方面的“压舱石”作用还需进一步夯实。三是宗旨意识践行不够全面深入。“财”为“政”服务的意识强,但“财”为民所用的具体化、精准化有待提升。谋划财政政策、安排财政资金时,有时更多考虑宏观经济指标、行业发展需要,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投入的关注度和资源倾斜度还可以更高。例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对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财政投入效率评估和结构性优化,还可以研究得更深更细。深入群众听取意见不够经常。坐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多,主动深入社区、农村、企业一线,与普通群众、市场主体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对财政政策的真实感受和诉求偏少,导致政策制定和调整有时与群众期待存在“温差”。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能够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敬畏之心需时刻保持、不断强化。一是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体现于具体服务尚有差距。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扎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有时存在“任务”观点,调研安排偏重于了解财政收支数据、项目进展,与基层干部群众拉家常、聊心声、问计策的时间占比不高,未能完全掌握“沾泥土”“带露珠”的一手情况。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韧劲不足。对调研或接访中群众反映的涉及财政的具体问题,有时批转办理后跟踪督办不够紧,导致一些问题解决周期较长或效果未达预期。例如,对某些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持续跟踪、一抓到底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对组织的敬畏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上需加强。参与集体决策有时发言不够充分。在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上,对于非分管领域议题,有时会前研究思考不深,会上发表意见不充分,存在一定的“随大流”思想。执行组织决定有时创造性不够。对于组织作出的决定、分配的任务,能够坚决执行,但在如何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拿出更优落实方案、取得更好落实效果方面,主动思考、积极作为的空间还可以更大。三是对法纪的敬畏在严守规矩底线方面需更严格。法治财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牢。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提升。例如,在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方面,推动监督手段从合规性向绩效性、风险性延伸的法治化路径探索不够。纪律规矩的“内化”程度需提高。能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但对一些隐形的“四风”问题变异,如“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过度留痕等,警惕性和辨别力需要持续增强。在公务接待、会议活动、资源节约等方面,虽然能守住底线,但精益求精、率先垂范的标准还可以更高。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能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仍有提升空间。一是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弱。改革创新的主动性不强。面对财政运行紧平衡常态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时习惯于沿用既往成熟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对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等深层次问题,主动研究、大胆探索的劲头不足。例如,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突破性的举措不多。破解复杂难题的韧性不足。对于历史遗留的政府债务化解、部分领域财政支出固化等“硬骨头”,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决心,导致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进展不够理想。二是履职尽责的标准和效能有待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不够。对分管领域的一些工作,满足于“做了”,但在“做优”“做精”上要求不高。例如,在审核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批复部门预算时,有时侧重于程序合规,对资金使用的精准性、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审核把关还可以更严更细。狠抓落实的力度需加大。对于定下来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有时部署要求多,但过程督导、跟踪问效不够严密,导致部分工作推进速度不快、效果打折扣。例如,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方面,督促检查的频次和深度有待加强。三是服务全局、主动协同的意识需强化。全局视野有待拓宽。思考谋划分管工作,有时局限于本领域本线条,主动将财政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通盘考虑的意识和能力需要提升。跨部门协调联动能力需增强。在推动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区域政策等协同发力时,主动沟通、会商、协调的力度和艺术有待提高,有时存在“各扫门前雪”的情况,影响了政策合力的形成。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能够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但在履行“一岗双责”上还需更加自觉、更加严格。一是“一岗双责”落实的全面性、深入性不足。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系统性谋划不够。有时将更多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传达会议精神、提出原则要求,结合财政业务特点进行风险排查、制度完善、日常监督的具体措施不够实、不够细。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与分管干部谈心谈话多侧重于工作交流,对思想动态、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和及时提醒不够经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有待加大。二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需锤炼。在原则问题上“亮剑”不够坚决。对于分管领域内发现的一些不符合规定或效率低下的现象,有时顾及情面,批评指正不够直接、不够严厉。例如,对某些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沉淀的问题,督促整改的刚性约束不足。对不良风气和错误言论的抵制不够主动。对社会上可能影响财政干部队伍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以及网络上的不当言论,主动进行教育引导和辨析批驳的意识需要加强。三是自我革命的精神和行动需强化。对自身问题的“刀刃向内”不够彻底。在查摆问题时,有时对深层次原因剖析不够,存在用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用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的现象。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有待提高。虽然能够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在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之下,习惯在“探照灯”下工作生活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自觉。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理想信念根基有待持续夯实。根本原因在于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缺乏“望尽天涯路”的追求和“衣带渐宽终不悔”的钻研精神。学习有时浮于表面、零散化,未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深信笃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偶尔出现松动,政治站位、思想境界、斗争精神随之受到影响。理想信念的锤炼未能完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面对复杂矛盾和严峻挑战时,精神支柱的稳固性就会经受考验。
(二)党性锻炼不够严格,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随着职务提升和环境变化,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党性修养的常态化锤炼,未能时刻以优秀党员、模范干部的标准来严格审视和要求自己。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有时存在“过关”心态,未能真正将其作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思想深处扎根不够牢固,未能始终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导致有时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未能完全从人民利益出发。
(三)能力本领存在短板,担当精神动力有所减弱。面对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和复杂形势,存在“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财政专业知识更新不够快,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财政政策研究不够深入;领导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有待提升。由于能力准备不足,导致在面对一些棘手难题时,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锐气和斗志有所消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需要进一步激发。
(四)纪律规矩意识需持续强化,自我约束标准不够高。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估计不足。有时认为只要不触碰“红线”“高压线”即可,对作风建设的一些细节问题不够重视,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理解停留在“知道”层面,未能完全将其内化为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导致在执行纪律规矩时有时不够严格、不够彻底。
(五)政绩观权力观需进一步端正,求真务实作风有待加强。在谋划和推动工作时,有时未能完全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存在一定的急于求成心理。对财政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强认识充分,但对其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作用的理解和践行,还需要更加全面和深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实劲”不足,有时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导致掌握的情况不够全面、精准,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的实效性。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提升政治能力上达到新高度。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个人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确保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年至少精读3-4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党的创新理论重点读物,每季度撰写1篇有深度的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二是聚焦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研讨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实践、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三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在财政领域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不断锤炼坚强党性,在永葆政治本色上展现新风貌。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二是常态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身言行,主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等,不断砥砺初心使命。三是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财政政策制定、预算安排、资金监管等各个环节,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每年至少安排2个月时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财政领域突出问题。
(三)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在主动担当作为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对宏观经济、数字经济、现代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成为财政领域的行家里手。二是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聚焦财政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会监督等方面,拿出更多实招硬招。三是提升狠抓落实能力。对定下来的工作,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加强督导,一抓到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加强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县区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时刻严守纪律规矩,在筑牢廉洁防线上树立新形象。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法律法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三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主动将个人有关事项、职权行使等情况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
(五)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在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一是针对本次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建立详细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分管领域的工作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提高财政服务保障能力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深化财政改革,防范化解风险,以扎实的整改成果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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