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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724.28-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8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天津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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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73.010 D 09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 12/T 724.28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8 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28: Mental and nonmental mines (open-pit) 2021 - 01 - 21 发布 2021 - 03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724.28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

2、定义 . 1 4 评定内容 . 1 5 评定细则 . 7 附录 A(规范性)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8 附录 B(规范性)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9 附录 C(规范性)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1 附录 D(规范性)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5 附录 E(规范性)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2 附录 F(规范性)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8 附录 G(规范性)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41 附录 H(规范性)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51 附录 I(

3、规范性)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54 附录 J(规范性)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57 附录 K(规范性) 民用爆炸物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58 DB12/T 724.28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2/T 724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的第28部分。DB12/T 72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4部分:石油库;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第6部分:食品

4、制造企业; 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8部分:纺织企业; 第9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 第21部分:烟草制品企业; 第22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 第26部分:酒类制造企业; 第31部分:瓶装工业气体经营企业; 第32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第57部分:电子通信制造企业。 本文件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军、刘媛、杜韦、王立君、刘彤、庞梦霞 DB12/T 724.282021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DB12/T 724.282021 2 第 28 部分

5、: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 (以下简称“企业”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17 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18152 选矿安全规程 GB 18

6、452 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 21009 矿用炮孔钻机安全要求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AQ/T 2063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B12/T 724.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12/T 72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metal and nonmetal opencast mines 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

7、、表土或砾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4 评定内容 4.1 基础管理要求 4.1.1 一般要求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2/T 724.2的规定。 DB12/T 724.282021 3 4.1.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在符合DB12/T 724.2的基础上,还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下列制度: a)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b)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c)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d) 应急值班制度; e) 矿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f) 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g) 穿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h) 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i)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j

8、) 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 k) 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 l) 防、灭火管理制度; m) 危险源监控防治制度; n)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o)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4.1.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4.1.3.1 企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从业人员 30 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从业人员 30 人以上不足 1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4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 从

9、业人员 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 按照不低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但不应少于 1 人。 4.1.3.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4.1.3.3 企业应设置防、排水机构。大、中型露天矿应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每年应制定防排水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4.1.4 风险分级管控 4.1.4.1 企业应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管理人员及岗位作业

10、人员全面辨识风险点。风险点应覆盖企业所有常规、非常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应有各岗位存在的风险点统计分析。 4.1.4.2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风险评估方法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安全风险大小, 并进行等级划分。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 较大风险、 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4.1.4.3 企业应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矿)级、部门(科室)级、区队(车间)级、岗位(班组)级,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 DB12/T 724.282021 4 4.1.4.4 企业应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可采取告知栏、告知牌、告知卡和告知培训等方式进行风险告

11、知。风险告知内容包括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等级、可能导致事故类型和后果、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应急电话等。 4.1.4.5 应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化系统。 4.1.5 隐患排查治理 4.1.5.1 应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排查治理程序, 实现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闭环管理; 应健全班组、车间、矿、公司、总公司等隐患分级机制。 4.1.5.2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定期排查事故隐患。 4.1.5.3 事故隐患消除后,应当组织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4.1.6 相关方安全 企业发包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 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时, 应将工程发包给具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

12、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4.1.7 安全费用 企业应依据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和财务预算,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账。 4.1.8 信息化系统 企业应建立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系统应包含生产计划、调度指挥、人员管理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控监测、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管理等内容。 4.1.9 安全评价 4.1.9.1 企业应每 3 年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一次安全评价。采场边坡、排土场应每 5 年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4.1.9.2 边坡高度 200m 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 200m 以上的排土场应进行在线监测。 4.1.10 排土场的关闭和复垦

13、排土场的关闭、关闭后的管理及排土场的复垦应符合GB 16423的规定。 4.1.11 图纸 4.1.11.1 企业应建立图纸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由专人负责图纸技术档案。 4.1.11.2 企业应绘制采场布置图。 4.1.11.3 企业应妥善保存设计文件和图纸。 4.1.11.4 企业应建立健全图纸审签制度, 规范审批程序并落实。 矿山图纸应经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审签,标注审签日期。 4.1.11.5 图纸应填绘、标注齐全,并在有关图纸上正确标注以下内容: a) 图纸应设有标题栏,标明图纸名称、设计人、设计日期、比例和各级审核者等; b) 凡是与方向有关的图纸应标注指北针; c) 开采境界线;

14、 d) 预留矿柱界线和矿柱宽度、角度等参数; e) 矿石溜井、平硐和斜坡道位置; DB12/T 724.282021 5 f) 边坡高度、坡度和加固界线; g) 排水系统、防洪系统; h) 通风系统; i) 主要硐室布置和采空区位置。 4.2 场所环境 4.2.1 露天采场 4.2.1.1 露天采场开采顺序、开采台阶高度和采场边坡等应符合 GB l6423 的规定。 4.2.1.2 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和露天与地下同时开采时,应符合 GB 16423的规定。 4.2.1.3 采场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的超前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采剥工作面无伞檐、空洞等,生产时边坡无浮石、危

15、石。 4.2.1.4 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上、下台阶之间,可设带扶手的梯子、台阶(踏步)或路堑作人行通道。 4.2.1.5 采场边坡出现滑坡征兆时,应停止危险区作业,撤离人员,且不应通行人员和车辆。对重点边坡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综合或分别采用挡墙、削坡、减载、抗滑柱、杆锚,锚索和护坡等措施进行局部加固。 4.2.2 排土场 4.2.2.1 排土场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2.2.2 排土工艺、排土顺序、台阶高度、总边坡角、警戒标志等应符合 GB 16423 的规定。 4.2.2.3 排土场关闭后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应符合 GB 16423 的规定。

16、 4.2.2.4 排土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停止危险区作业,撤离人员,且不应通行人员和车辆。对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采取设置挡墙等防护措施。 4.2.3 安全标志 4.2.3.1 矿山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设置符合 GB 14161 规定的安全标志。 4.2.3.2 矿山入口、岩性松散边坡、溜槽接矿平台和运输公路等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 4.2.3.3 矿山钻机、铲装设备、溜井、变电站等重要设备及场所应设标志。标志应标明场所(设备)名称、主要功能、所属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3 生产设备设施 4.3.1 一般要求 4.3

17、.1.1 露天矿山应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应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4.3.1.2 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3.2 穿孔设备 4.3.2.1 穿孔设备应根据矿山规模、台阶高度、爆破孔径和矿岩可钻性等因素选择。 4.3.2.2 矿用炮孔钻机的安全状况应符合 GB 21009 的规定。 DB12/T 724.282021 6 4.3.3 铲装设备 4.3.3.1 铲装设备的选择应与矿山规模相适应。 4.3.3.2 铲装设备安全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司

18、机室上、下扶梯,以及附属走台、栏杆完好,无破损、开焊现象; b) 司机室门窗开关灵活、无破损; c) 各部照明、灯光齐全、完好; d) 铲斗各销、轴、螺栓、斗齿等齐全、完好,连接紧固。 4.3.3.3 挖掘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动挖掘机铲斗绷绳、提升钢丝绳应无断股或磨损、断丝超过规定的现象; b) 电动挖掘机的电缆、 电缆接头、 电缆接线箱等应完好无损。 电缆摆放位置合理, 并有警示标志; c) 液压挖掘机油箱、油路应完好无损,无泄漏油现象。 4.3.3.4 前装机的倒车镜、雨刷器、制动装置应完好有效。轮胎安装紧固,气压充足,无破损。 4.3.4 运输设备设施 4.3.4.1 选择公路运

19、输设备时,其载重应与挖掘机(装载机)相匹配,汽车容量与挖掘机容量之比宜为 36。 4.3.4.2 在用矿用自卸汽车的常规定期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初次投入使用前或大修后交付使用前须进行检验,并可代替常规定期检验。 4.3.4.3 电机车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 GB/T 3317 的规定。 4.3.4.4 露天矿山道路应符合 GB l6423 和 GBJ 22 的规定。 4.3.4.5 带式输送机应符合 GB l6423 的规定。 4.3.5 破碎设备 破碎设备应符合GB 18452的规定。 4.3.6 排土设备设施 4.3.6.1 排土机、推土机安全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上下司机室的梯子、走台

20、、栏杆完好,无破损、开焊现象; b) 司机室门窗开关灵活、门锁应牢固可靠; c) 各部照明齐全、有效; d) 司机室应设有空调装置或安全的采暖降温装置,并保持完好; e) 履带板、推土刀支架等联接紧固; f) 推土机前风窗玻璃应安装刮水器,并能正常工作。 4.3.6.2 排土场应符合 GB 16423 的规定。 4.3.7 选矿设备 4.3.7.1 磨矿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完好,无破损缺失。磨矿机两侧和轴瓦侧面,应有防护栏杆,人孔门应严密。 4.3.7.2 脱水设备的安全防护应符合 GB 18152 的规定。 4.3.8 防排水设备设施 4.3.8.1 采场防排水设备设施设置应符合 GB 1

21、6423 的规定。 DB12/T 724.282021 7 4.3.8.2 排土场防排水设施设置应符合 GB 16423 的规定。 4.3.9 监控监测设备设施 4.3.9.1 企业除应按 3.1.8 的规定进行在线监测外,宜应用物联网技术,对有潜在危险的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建立边坡稳定性监测监控系统,实施在线监测。 4.3.9.2 采场边坡和排土场监控监测设备设施应符合 AQ/T 2063 的规定。 4.3.10 防雷防静电设施 4.3.10.1 矿山设备设施应按有关规定安装有效的防雷、保护接地装置。 4.3.10.2 防雷、 保护接地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防雷装置应每

22、半年检测一次,并取得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4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要求应符合DB12/T 724.2的规定。 4.5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4.5.1 油库 油库安全要求应符合GB 50074的规定。 4.5.2 锅炉房 4.5.2.1 锅炉房应符合 GB 50041 的规定。 4.5.2.2 燃油、 燃气管道接地良好, 螺栓少于 5 个的法兰连接处应加装等电位跨接线并保持完好有效。 4.6 用电 4.6.1 矿山供配电应符合 GB l6423 的规定。 4.6.2 矿山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防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b) 变电所

23、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墙或栅栏; c) 所接用电设备标志清晰、准确。 4.6.3 矿山移动电缆修复、接地埋地应符合 GB 16423 和 GB 50168 的规定。 4.6.4 变配电室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DB12/T 724.2 的规定。 4.6.5 用电场所电气设施应符合 GB l6423 和 DB12/T 724.2 的规定。 4.7 消防 消防应符合GB 16423和DB12/T 724.2的规定。 4.8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8.1 配备要求 4.8.1.1 企业应根据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8.1.

24、2 企业应教育、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DB12/T 724.282021 8 4.8.2 发放和报废 4.8.2.1 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类别、使用数量、有效使用时间合理发放,并保存发放领用记录。 4.8.2.2 应定期对佩戴使用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当确认其失效时,应及时报废和更换。 4.9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9.1 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方法。 4.9.2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9.3 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应检查作业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安全防护

25、装置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的完好状态。 4.9.4 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所有动力源,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态和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4.9.5 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时,应切断所有动力源。检修机器设备时,应在明显位置、电气开关处挂上安全标志牌,同时加设防护装置(设施)及能量隔离措施。 4.9.6 露天矿山不应采取漫坡溜矿、倒运矿石下山的运输方式,不应使用拼装设备、改装设备。 4.10 民用爆炸物品 4.10.1 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装卸、贮存应符合 GB 6722 的规定。 4.10.2 爆破作业应符合 GB 6722 的规定。 5 评定细则 5.1 安全生产等级划分、条款设置要求应

26、符合 DB12/T 724.1 的规定。 5.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 A。 5.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B。 5.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C。 5.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D。 5.6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E。 5.7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F。 5.8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G。 5.9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H。 5.10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I。 5.11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

27、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J。 5.12 民用爆炸物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 K。 DB12/T 724.282021 8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 4.1.1 2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从业人员 30 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从业人员 30 人以上不足 1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28、理机构,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4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设置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 4.1.3.1 3 采场边坡、排土场应每 5 年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4.1.9.1 4 边坡高度 200m 以上的露天矿山边坡、堆置高度 200m 以上的排土场应进行在线监测。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4.1.9.2 5 露天开采应遵循

29、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4.2.1.1 6 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不得使用二次爆破破碎大块。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4.2.1.1 7 企业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4.4 DB12/T 724.282021 9 B B 附 录 B (规范性)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330分。 表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分值 评定 分项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30、评定条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330 4.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0 4.1.1 1.1.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15 1)责任制内容或要素不全的,扣 3 分; 2)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的,每缺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 3 分; 3)职责描述不清晰或与实际不符的,扣 2 分。 4.1.1 1.1.2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31、10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2)安全生产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位逐级分解的,扣 2 分; 3)每缺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责任书,扣2 分; 4)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 2 分; 5)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2 分。 4.1.1 1.1.3 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5 缺少部门或人员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4.1.1 1.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0 4.1.1 1.2.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DB12/T 724.282021 10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分值

32、 评定 分项 分值 评定细项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2.1 a)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规定安全生产例会归口管理部门及各专业部门职责分工,例会时间、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要求; b)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经费提取标准、用途、使用状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c)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考核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d)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目的、计划、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e)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风险辨识范围、风险评估方法

33、、风险等级划分及管控措施等要求; f)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各环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g)应急管理制度: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的配置和使用等要求; h)应急值班制度:规定应急值班责任部门及值班人员职责,应急值班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i)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劳动保护用品选择、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账记录等要求; j)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组织

34、实施部门及职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k)危险作业(吊装、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动土、断路、检维修等作业)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l)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取证、复审、证书保管及档案等要求; 30 1)每缺 1 项规章制度(如不涉及,可不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扣 5 分; 2)每发现 1 项制度内容不全,扣 2 分; 3)每发现 1 项制度与法规规定或与实际不符,扣 4 分。 4.1.1 4.1.2 DB12/T 724.282021 11 表 B.1

35、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分值 评定 分项 分值 评定细项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2.1 m)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n)相关方(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件、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等要求; o)矿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设备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p)采矿工艺管理制度:规定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相关文件等要求; q)穿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穿孔爆

36、破作业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穿孔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要求等; r)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铲装作业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程序,铲装作业安全技术要求等; s)边坡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边坡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监测标准等要求; t)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排土设备设施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排土作业安全技术要求等; u)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规定防排水设备设施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排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涉及水害的应急工作程序、应急物资储备要求等; v)防、灭火管理制度:规定防灭火设备设施管理职责分工、工作程序,防火安全技术要求,涉及火险的应急工作程序、应急物资储备要求等; w)危

37、险源监控防治制度:规定危险源识别、分级管理和控制措施等; x)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规定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职责分工,设置种类、场所的依据,以及检查维护要求等; y)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职责分工,采购、运输、储存、领用要求等。 1.2.2 企业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0 1)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每发现 1 处扣 2 分; 2)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不相符,每发现 1 处扣 3 分。 4.1.1 DB12/T 724.282021 12 表 B.1 基础

38、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分值 评定 分项 分值 评定细项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10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经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 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的,扣 2 分; 3)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发现一人次扣 1 分。 4.1.1 1.3 安全操作规程 30 4.1.1 1.3.1 企业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 1)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2)岗位安全

39、操作规程未全覆盖,每缺一种扣 2 分; 3) 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材料, 扣2 分。 4.1.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适用范围; 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个体防护要求; e)严禁事项; 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15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每缺 1 项,扣 3 分;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适用、不具有可操作性的, 每发现一个岗位扣 2 分。 4.1.1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5 发现 1 处不符合,扣 1 分。 4.1.1 1.3.4 工艺、 设备发生

40、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3 未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现 1 处不符合,扣 1 分。 4.1.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20 4.1.1 1.4.1 企业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 缺一个层级,不得分。 4.1.1 1.4.2 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不应少于 1 人。 5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1.3.1 1.4.3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41、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每发现一人扣 2 分。 4.1.3.2 DB12/T 724.282021 13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分值 评定 分项 分值 评定细项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4.4 企业应设置防、排水机构。大、中型露天矿应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每年应制定防排水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5 1)未设置防、排水机构,不得分; 2) 每发现 1 处其他项不符合要求, 扣 1 分。 4.1.3.3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0 4.1.1 1.5.1

4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培训试卷等有关书面材料和图片资料。 5 1)无教育培训档案或伪造培训档案,视同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评定项目不得分; 2)档案内容不完整,每发现 1 处扣 2 分。 4.1.1 1.5.2 企业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 未制订培训计划,不得分。 4.1.1 1.5.3 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本行业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

43、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10 1)未按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扣 5 分; 2)培训内容不全,每缺 1 项扣 2 分。 4.1.1 1.5.4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16 学时; b)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单位(厂) 、部门(车间) 、基层(班组)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20 学时; 10 每一类人员培训时间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4.1.1 1.5.5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安全培

44、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期参加复训和复审。 5 特种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人员每有一人未取证或证书过期的, 扣 1 分。 4.1.1 1.5.6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部门(车间)和基层(班组)的安全培训。 3 未重新接受部门(车间)和基层(班组)的安全培训的,每发现一人次扣 1 分。 4.1.1 1.5.7 企业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短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学生、学习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未提供培训记录的,扣 2 分。 4.1.1 DB12/T 724

45、.282021 14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分值 评定 分项 分值 评定细项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6 应急救援 35 4.1.1 1.6.1 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 5 4.1.1 1.6.1.1 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 未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的,不得分。 4.1.1 1.6.1.2 矿山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救护理论及

46、技术、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得分。 4.1.1 1.6.2 应急预案 20 4.1.1 1.6.2.1 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组织管理体系、 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应急预案体系, 并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企业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b)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

47、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c)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d)应急预案中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信息应与实际相符。 6 1)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应急救援”评定项目不得分; 2) 应急预案不符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3) 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 1 处不符合扣 2 分。 4.1.1 1.6.2.2 企业应在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2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1.1 1.6.2.3 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

48、置卡,并便于携带。 2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1.1 1.6.2.4 应急预案应经评审,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并依法备案。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2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1.1 1.6.2.5 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预案演练。 2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1.1 1.6.2.6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演练评估内容通常包括:演练基本情况、演练评估过程、演练情况分析、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评估结论。 3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1.1 DB12/T 72

49、4.282021 15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分值 评定 分项 分值 评定细项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 款编号 1.6.2.7 企业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a)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b)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c)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d)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e)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3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1.1

50、 1.6.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10 4.1.1 1.6.3.1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使用状况台账,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10 1)未建立台账,扣 3 分; 2)配备不全或无专人负责管理, 1项不符合扣 2 分。 3)无维护保养记录的,扣 3 分。 4.1.1 1.7 风险分级管控 20 4.1.4 1.7.1 企业应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管理人员及岗位作业人员全面辨识风险点。 风险点应覆盖企业所有常规、非常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应有各岗位存在的风险点统计分析。 4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1.4.1 1.7.2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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