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监理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委托方姓名/单位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监理方姓名/单位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为保障工程质量并有效监督施工过程,甲乙双方依法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监理范围1.1 本协议约定的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控制,并出具监理报告。1.2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便乙方开展工作。第二条 监理义务2.1 乙方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合同约定,合理组织监理团队,提供具备相应资格、经验和能力的监理人员。
2、2.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合规、安全、质量可控。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监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质量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第三条 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监理报价支付监理费用,具体金额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3.2 如发生变更或补充监理工作,甲方应与乙方协商确定额外费用,并按约定支付。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4.2 本协议项下的监理报告和相关文件仅限甲乙双方使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第六条 其他6.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