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监理经济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甲方:(甲方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将某建筑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监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监理工作的内容与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针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 监督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确保其符合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规范要求;2. 检查和评估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展,并提出必要的指导和建议;3. 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4. 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5. 提供项目进度
2、、质量报告等监理服务。(二)监理工作范围应包括所有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工作环节,并且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第二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一)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监理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监理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费用总额的50%作为首付款;2. 甲方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50%作为尾款。(二)甲方支付费用的方式为:1. 线下支付:甲方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费用;2. 线上支付:甲方可通过乙方指定的支付平台进行在线支付,具体账号信息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三条 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
3、相关资料与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除非另有约定或取得对方书面许可。(二)双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工程图纸等应由各自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或使用于其他目的。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对方无法收到应有的合理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实施费用等。第五条 协议解除(一)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 经双方协商一致;2. 出现不可抗力等无法克服的情况。(二)解除协议后,双方应立即停止相应的工作,并进行结算,不再有其他任何约束双方的义务。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一)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二)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如两年)。(二)本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不得擅自修改、解释或终止,另行补充的协议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