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标题要求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表示意愿,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尊重公序良俗,从而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的造价。二、协议内容1. 主题: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2. 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本协议的行为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年满18周岁或根据法律规定取得法定代理资格等。3. 意思表示真实:签订本协议的行为人应当真实、准确地陈述相关信息,并保证其意愿真实有效。4.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将被视
2、为无效。5. 不违背公序良俗:本协议内容应符合公序良俗,不得包含任何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共利益的内容。6. 正文不涉及政治:本协议正文部分不得涉及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以确保合同的专业性和中立性。三、附加条款1. 合同争议的解决:若因本协议引起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2. 合同的有效性和可分割性: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违法、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可分割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3. 协议的生效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始至终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本协议。四、遵守协议要求签订本协议的各方,应遵守本协议的要求,不得违反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标题要求协议,双方签订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身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表示意愿,并理解并遵守协议内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