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达到合作共赢的目标。一、定义1.1 甲方:_1.2 乙方:_1.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指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工程造价方案需求,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二、服务内容及要求2.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详细列出服务内容和要求)2.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意见真实、准确,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违规操作。三、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3.2 乙方应及时提供详细的费
2、用清单,并在甲方支付费用后提供相应的发票。四、保密协议4.1 双方应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2 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律要求,否则双方不得将涉及本协议的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五、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5.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争议解决6.1 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七、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至服务终止之日。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或个人):_ 乙方:_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