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乙方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合作方式及费用等相关事项。第二条 服务内容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服务、招投标服务、合同管理服务、付款审核服务、成本管理服务等。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工程概(预)算编制、审核、控制等咨询服务。3.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工程量核算、结算、价款支付管理等咨询服务。
2、4.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工程造价控制、成本管理等咨询服务。5.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其他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第三条 合作方式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式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沟通和确认。2. 甲方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要求,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和信息。第四条 服务费用1. 乙方对所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权收取相应的费用。2.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及时支付服务费用。第五条 保密约定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2. 双方不得将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或用于其他不当用途。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后果。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第八条 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除发生争议外,双方无任何未尽事宜。第九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正文以中文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