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申请及备案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名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设定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申请条件(一)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二)有5名以上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人员至少30人以上)(三)有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金,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四)申请单位须为本省直属新闻单位,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五)符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审批程序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递交申报材料。2、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对材料进行初审,
2、审查合格后通知申请单位所在市的网管部门进行实地检查。3、申请单位所在市的网管部门组织对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提出初审意见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进行审查。4、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审查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5、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对该单位进行备案,并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批复发予申请单位。申报须提供材料1、XX网关于申请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资质的请示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申请表3、资金来源证明4、新闻从业人员情况表、新闻从业资格证明5、房产证明6、新闻单位资质证明7、网站新闻信息编辑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审批时限正式受理后50个工作日(省内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收费依据不收费审批方式手工办理相关部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