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利润分红制度(试行)为加强员工归属感、提升公司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司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主要为销售及中高级管理员工)进行利润红利分配制度(以下简称“分红”制度)。具体如下:一、资格审定1、经考核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有资格享受员工分红;2、经考核转正的中高层管理员工可享受管理分红; 3、如员工存在数次入职的,以最后一次入职并经考核转正后开始算起满一年的员工具有相同资格;4、未满一年但工作优异者,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参与分红。二、分配原则分红主要为销售及管理两类,均以销售额为考量因素,分红原则与公司考核细则并行核算。公司财务于月底、年底均按照员工个人的月度、年度营业总额(
2、以财务收款额为准)以便计算相应分红。1、销售分红:符合资格的业务员在公司规定的个人业务区域开展业务并完成个人月度指标,即5万/人/月(以财务收款额为准)。上述指标完成的员工,其月度分红为上月个人营业额中5%。业务员完成个人年度指标,即60万/人/年(以财务收款额为准)。上述指标完成的员工,其年度分红为全年度个人营业总额中1.5%。超额完成年度指标者,将计提个人超额营收5%作为独立奖励。分红统一按财务要求扣除税点进行支付,由公司代为缴纳税金。2、 中高级管理干部奖金中高级管理干部奖金按年度核算,所有奖金均建立在达到运营指标的基础上推行,全年营收总指标为业务员人数*12月*5万/人/月,涉及公司各
3、中高级负责人,分配比例如下:l 副总级,平均分取营业总额中1%作管理奖金,不再参与员工分红;l 部门负责人级,平均分取营业总额中0.6%作为管理奖金,不再参与员工分红;l 班长级,平均分取营业总额中0.3%作为管理奖,与员工分红兼得;未作出具体职级划分的助理、后勤类人员,按照部门负责人级别的60%划分,如有说明则按照相关说明具体执行。三、终止条款凡员工发生如下条款中所列事件,则取消当年分红及管理奖:1、 员工在当年发生离职者,无论离职具体原因和日期的;2、 员工在当年工作中,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并给予员工书面惩戒或警告的;3、 员工在当年工作中,因个人因素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而尚未构成辞退处理的;4、 员工在供职过程中,到本行业内其他关联公司或团体兼职的;5、 员工供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惩处的;6、 员工供职期间,在公司或公司外部散播不利于公司团结或有损公司形象等信息的;7、 在日常工作中,列举各种理由,阻碍或拒绝完成公司布置的相关任务的;8、 泄露公司管理机密的,如财务数据、客户数据等;9、 其他有碍公司发展和团队凝聚力的行为。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长所有,如有变动另行书面通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