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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装饰专业-工程项目管理-06单元-项目安全管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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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7/11/19,#,项目管理概论,1,2,3,4,5,6,目,录,CONTENTS,7,8,9,10,15,级 装饰专业 工程项目管理 课件,项目前期论证,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收尾管理,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1.,保护,产品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2.,控制,影响工作场所内有关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3.,考虑,和避免,因使用不当对使用者造成的健康和安全的,危害,。,06,单元,安全管理,01,节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任务、特点,2,一、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任务是,:,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06,单元,安全管理,01,节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任务、特点,3,二、任务,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及,受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复杂性,。,2.,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多样性,。,3.,产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分工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协调性,。,4.,产品,的,委托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不符合性,。,5.,产品,生产的,阶段性,决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持续性,。,6.,产品,的,时代性和社会性,决定了环境管理的,多样性和经济性,。,06,单元,安全管理,01,节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任务、特点,4,三、特点,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5,一、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的概念,安全管理,(,Safety Management,)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主要运用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种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组织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6,一、安全管理制度,(二)安全管理的内容,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2.,贯彻安全技术管理。,3.,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4.,组织安全检查。,5.,进行事故处理。,6.,纳入合同管理考核。,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7,一、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管,生产同时管,安全。,2.,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申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的,。,3.,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4.,坚持,“,四全,”,动态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5.,安全管理重在控制,。,6.,在管理中发展、,提高。,五种关系:,安全与危险,并存;,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与质量的包涵;安全与速度互,保;,安全与效益的,兼顾。,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8,一、安全管理制度,(四)安全管理制度,1.,政府部分监督管理制度,政府,监管,制度,1.,生产许可,2.,费用保障,3.,机构人员,4.,特种作业,5.,三类人员,6.,意外保险,7.,事故报告,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9,一、安全管理制度,(四)安全管理制度,2.,企业责任制度,企业责任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教育培训,3.,安全技术措施,4.,专项方案专家论审,5.,安全技术交底,6.,消防安全责任,7.,防护用品设备,8.,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9.,安全事故应急救援,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0,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一)定义,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也就是说,危险源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哪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危险源应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1,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二)分类,第一类危险源:,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能量释放(如爆炸、火灾、触电、辐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能量和危险物质,,包括机械伤害、电能伤害、热能伤害、光能伤害、化学物质伤害、放射和生物伤害等。,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其中包括机械设备、装置、原部件等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即发生,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行为结果偏离被要求的标准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由于,环境问题,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2,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三)危险源与事故,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难易,,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3,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四)危险源辨识,1,.,专家,调查法,专家调查法是通过向有经验的专家咨询、调查,识别、分析和评价危险源的一类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专家的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常用的有:头脑风暴法,(Brainstorming),和德尔菲,(Delphi),法。,2,.,安全检查表,(SCL),法,安全检查表,(Safety Check List),实际上就是实施安全检查和诊断项目的明细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识别工程项目存在的危险源。检查表的内容一般包括分类项目、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以后处理意见等。安全检查表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容易掌握,可以事先组织专家编制检查项目,使安全、检查做到系统化、完整化。缺点是只能作出定性评价。,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4,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四)危险源辨识,危险源风险评价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1,)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2,)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3,)六种类型:物理性风险因素、化学性风险因素、生物性风险因素、生理及心理性风险因素、行为性风险因素、其他风险因素。,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5,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五)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直接判断,法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符合性、相关方的合理要求、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直接察觉到的风险等,。,量化计算方法。,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6,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五)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方法,1,:,R,p*f,,风险大小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5,类:,1,(稍有,风险,可忽略风险),、,2,(一般,风险,可容许风险),、,3,(显著,风险,中度风险),、,4,(高度,风险,重大风险),、,5,(极其,危险,不容许风险),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7,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五)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方法,2,格雷厄姆评价法:,S,L*E*C,,风险大小事故发生的可能,*,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10,,,10,,,100,),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8,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五)危险源的风险评价,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19,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五)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根据,经验,危险性分值在,20,分以下为低危险性;危险性分值在,20,70,之间,则需要加以注意;危险性分值在,70,160,之间,有显著的危险,需要采取措施整改;危险性分值在,160,320,之间,有高度危险,必须立即整改;危险性分值大于,320,,极度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彻底,整改。,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20,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六)危险源的控制方法,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防止,事故发生的方法,: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隔离危险物质,。,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方法,: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使能量或危险物质按人们的意图释放、避难与,援救措施,。,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减少,故障,:,增加安全系数,、提高,可靠性,、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一安全设计,:包括故障一消极方案(即故障,发生,后,设备、系统处于最低能量状态,直到采取校正措施之前不能运转);,故障,一积极方案(即故障发生后,在没有采取校正措施之前使系统,设备处于,安全,的能量状态之下);故障一正常方案(即保证在采取校正行动之前,设备、系统正常发挥功能)。,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21,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是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的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防台风、防雷击、防洪水、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22,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教育,3.,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施工负责人以书面清楚简洁的方法(如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文本)耐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应分不同工种、不同的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牟技术交底。不准整个工程只交一次底。在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不能只交到班组长,班组长应向组员进行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卡要危险因素,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06,单元,安全管理,02,节 安全生产管理,23,四、安全检查,(一)安全检查的类型,1.,定期,安全检查;,2.,非定期安全检查,(,1,)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2,)季节性安全检查,;,(,4,)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5,)专业性安全检查;,(,6,)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处理,。,(二)安全检查的内容,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24,一、分类,(一)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按照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规定,职业伤害事故分为,20,类,其中与建筑业有关的有以下,12,类。,(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指被车辆挤、压、撞和车辆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3),机械伤害:指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4),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及检修时制动失灵造成的伤害。,(5),触电:由于电流经过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害。,(6),灼烫:指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强酸或强碱引起的灼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25,一、分类,(一)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7),火灾:在火灾时造成的人体烧伤、窒息、中毒等。,(8),高处坠落:由于危险势能差引起的伤害,包括从架子、屋架上坠落以及平地坠入坑内等。,(9),坍塌:指建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等引起的事故伤害。,(10),火药爆炸:指在火药的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11),中毒和窒息:指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12),其他伤害:包括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26,一、分类,(二)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规定,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能引起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的事故,一般每个受伤人员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2),重伤事故。一般指受伤人员股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造成每个受伤人员,损失,105,个工作日以上的失能伤害,的事故。,(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27,一、分类,(三)职业病分类,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28,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一)安全事故处理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报告,现场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者处理,编写报告并上报,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29,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三)安全事故统计规定,2016,年,7,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该,办法,共,13,条,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统计,2015111,号)予以废止。,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口直报”),。,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直报,。,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0,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三)安全事故统计规定,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1,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三)安全事故统计规定,第七,条 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1,年。,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相关证明文件等。,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查结果。,第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2,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三)安全事故统计规定,第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通报统计工作情况。,第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统计,2015111,号)同时废止。,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3,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四)伤亡事故处理规定,2007,年,6,月,1,日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事故报告,第五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第七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第八条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调查,第九,条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4,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四)伤亡事故处理规定,第十,条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5,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四)伤亡事故处理规定,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的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事故处理,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第十七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6,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五)工伤认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从事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7,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五)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远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8,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六)职业病处理,1.,职业病报告,地方为主,逐级上报。,2.,职业病处理,(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06,单元,安全管理,03,节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39,二、职业伤害事故的处理,(六)职业病处理,2.,职业病处理,(3),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4),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0,一、概念、意义、要求,(一)概念、意义,环境保护,是利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解决各种问题,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一切人类活动的总称,。,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节约 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有利于,增强投资吸引力和经济竞争力实现转型跨越;,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利于民而又利于国的关系到千秋万代的,政策。,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1,一、概念、意义、要求,(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对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如下:,(,1,)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该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2,)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项目,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3,)建设工程项目选址、选线、布局应当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2,一、概念、意义、要求,(二)要求,(,4,)应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应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应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措施。,(,6,)建设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7,)尽量减少建设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8,)应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3,一、概念、意义、要求,(二)要求,(,9,)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工程项目,环保部门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公开听证结果,说明对有关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10,)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工程项目方可投人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4,一、概念、意义、要求,(二)要求,(,11,)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取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12,)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13,)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14,)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5,二、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措施,(一)大气污染的防治,1.,大气污染:气体状态污染物、粒子状态污染物。,2.,防治措施:除尘措施、气态污染物治理(吸收、吸附、催化、燃烧、冷凝、生物),3.,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l,)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2,),高大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时,要使用,封闭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随意抛撒,。,(,3,)施工现场道路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4,)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扬尘,。,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6,二、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措施,(一)大气污染的防治,(,5,),车辆,开出工地要做到,不带泥沙,,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6,)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7,),机动车,都要安装减少,尾气,排放的装置,确保符合国家标准。,(,8,)工地茶炉应尽量采用电热水器。若只能使用烧煤茶炉和锅炉时,应选用消烟除尘型茶炉和锅炉,大灶应选用消烟节能回风炉灶,使烟尘降至允许排放范围为止。,(,9,)大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已不容许搅拌混凝土。在容许设置搅拌站的工地,应将,搅拌站封闭严密,,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装置,采用可靠措施控制工地粉尘污染,。,(,10,),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适当洒水,防止扬尘,。,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7,二、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措施,(二)水污染的防治,1.,污染来源:工业、生活、农业。,2.,废水处理技术:物理、化学、物理化学、生物。,3.,施工过程污染防治措施:,(,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2,)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现场水磨石的污水,电石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4,)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刻设置建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5,)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6,)化学用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8,二、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措施,(三)施工现场噪声控制,1.,概念: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车辆鸣笛、工业噪音、建筑施工、社会噪音如音乐厅、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声说话等,。,2.,分类:按振动性质分为气体、机械、电磁;按频率分低、中、高;按,来源分为交通运输、车辆鸣笛、工业噪音、建筑施工、社会噪音如音乐厅、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声,说话等。,3.,危害:心理、生理、对话干扰。,4.,控制措施:声源控制、途径控制、接收者防护、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控制强噪声作业时间。,5.,施工现场噪声限值:现行的是,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49,二、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措施,(三)施工现场噪声控制,06,单元,安全管理,04,节 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50,二、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措施,(四)固体废物处理,1.,施工现场常见:建渣土、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粪便等。,2.,危害: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影响环境卫生。,3.,处理处置:回收利用、减量化处理、焚烧技术、稳定和固化技术、填埋。,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51,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结构与内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5,个级要素和,17,个二级要素构成,。,17,个二级要素又分为,10,个核心要素和,7,个辅助性要素,,10,个核心要素是环境方针、环境因素、法律和其他要求、目标,指标和方案、资源,作用,职责与权限、运行控制、监测与测量、评估法规的符合性、内部审核、管理评审,。,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52,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结构与内容,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53,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结构与内容,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54,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结构与内容,职业,健康的结构系统,由“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和纠正措施,管理评审,”五大要素构成的动态循环过程组成。,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55,二、环境管理体系,(一)结构与内容,(,1,)核心要素(,10,个):环境方针;环境因素;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目标、指标和方案;资源、作用、职责与权限;运行控制;监测与测量;评估法规的符合性;内部审核;管理评审。,(,2,)辅助性要素(,7,个),。,由,“策划、实施、检查、评审和改进”构成的动态循环过程,与戴明的,PDCA,循环模式是一致的。,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56,二、环境管理体系,(一)结构与内容,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57,二、环境管理体系,(一)结构与内容,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58,二、环境管理体系,(一)结构与内容,06,单元,安全管理,05,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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