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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汽 车 商 务,第一讲 汽车消费信贷,八、商业银行有关汽车消费信贷的规定,1、,农业银行近几年雄居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老大的地位。以农业银行为例,有关汽车消费信贷的规定如下:,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方式,借款时需提交的材料,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贷款程序,还款方式,贷款对象和条件:,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市城乡居民常住户口的个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均可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已在经办行开立存款帐户,并存入不少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公证费及保险费;,具备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与银行认可的汽车经销商签订了购车合同,贷款方式:,有抵押、质押、保证(第三方担保)三种。,抵押是指以固定资产如房屋作抵押;,质押是指以凭证式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银行出具的个人存单作质押;,第三方担保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指企事业法人作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第二种指购车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辆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后,就可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购车贷款,。,贷款程序:,该项业务办理的全过程,一般要经过以下儿项基本程序:,借款申请人凭与银行认可的汽车销售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资料向我行提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并存入首期购车款,公证费和保险费;,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公司出具保单;,签订贷款合同;,汽车销售商办理汽车上牌、登记等手续;,贷款发放。划拨购车款给汽车销售商,办理提车手续;,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结清后,解除合同。,还款方式:,汽车消费贷款采取按月分期归还法,借款人必须在缴款帐户保持一定的余额,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扣划贷款本息。,借款人每月还款金额(含本金和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法,一种是递减法,可由借款人在签约时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确定每月还款金额。,银行贷款利率,(2007年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计算公式:,购车借款人应从贷款贷出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以等额法或递减法计算公式确定的金额逐月分期归还。,等额法计算公式为:,每月等额还款金额(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 本金月利率 每月贷款应收利息上月底贷款额月利率 每月贷款应收本金每月等额还款金额一当月贷款应收利息,递减法计算公式,每月平均还款本金=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 每月还款利息(本金一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九、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1、汽车消费市场上的风险因素,随着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快速增长,汽车消费市场上的风险因素也随之浮现。目前,在国内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上,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信用风险,担保风险,抵押物处置风险,信用风险,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是消费信贷发展的基础。,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银行和经销商对消费者的收入能力和还款能力评价不足,造成贷款后管理不到位等风险。,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各机构不得以设置了过高的准入门槛。一般规定购买者首付车价的30,最长还款期限不超过5年,而且贷款的手续繁杂,这使得消费者感到极为不方便。,担保风险,在担保形式上,目前较为普遍的是以汽车经销商为主要担保方。,经销商既经销车辆又为客户担保,经销商在银行存一笔保证金,一般是几千万元,如消费者不还款,则从中扣除。这种担保形式上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在于经销商一般没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而其担保金额动辄几亿元,有的甚至十几亿元,远大于其本身的资产,一旦有风险,无法偿付;另一方面是个别经销商制造虚假购车合同骗贷,达到一定数额后,该公司突然清盘不干,银行将会遭受巨大损失。,抵押物处置风险,目前汽车消费贷款一般做法是以所购车辆为抵押物,借款人无法还款时,银行可以收回车辆并进行处置用以还贷。但从实际情况看,入世后5年间关税将由80下降到25,也就是说,进口车价至少会降低30左右。由于降价空间大,作为汽车消费贷款抵押物的车辆价值就大大缩水,加之每年固定的折旧,抵押物折旧后其价值是难以抵偿的。,2、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汽车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较小,汽车金融机构业务运营欠佳,银行放贷过程把关不严,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风险承担上利益不均,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汽车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较小,国外汽车金融机构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2000年,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资产就高达1920亿美元,福特信贷的资产也达1880亿美元,比我国所有的商业银行资产规模都大。,汽车金融是一个追求规模效益的行业,规模较小会导致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不足。,汽车金融机构业务运营欠佳,主要表现为:,贷款利率受到央行的严格控制;,烦琐的贷款手续;,不合理的收费等;,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在美国、日本都建立了完善的个人信用调查和评级机构。由于有了信用保证,取得消费贷款的手续也十分方便。,我国全国性的个人信用制度还没有建立,为防范风险,各家商业银行均规定有“先存后贷,存贷挂钩,单位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资格要求之高,手续之烦琐,将部分消费者排除在外。,目前上海已经成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该系统储备了大量的个人信用资料。中国人民银行现在也在做相关的工作。,银行放贷过程把关不严,汽车信贷的风险管理上,银行采取的是风险转移的方式,保险公司承担了6070的风险,经销商承担了1020的风险,使得银行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的评估往往流于形式或基本不做信用评估。,风险承担上利益不均,在汽车消费信贷的整个过程中,商家和银行基本不承担风险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催收款项上银行不是十分积极主动,这种让保险公司风险独挡,且获利甚微的市场是不平衡的市场。风险收益的不对称,导致了商家和银行的过度利己行为和“搭便车”现象,保险公司成了主要的风险承受方。,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目前,我们国家尚未制订统一、规范的具体针对整个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尚未对消费信息的披露和消费信用的评估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对汽车消费税费标准、税费种类还未规范统一,各种税费负担还比较重;,目前的汽车抵押手续、法规不完善,还未建立汽车抵押品的二级市场等等,均阻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十、国内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对策,1、引进国外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手段;,2、尽快建立以国内汽车企业财务公司为市场授信主体的汽车消费信贷模式;,3、拓展国内汽车企业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4、尽快建立全国性的资信评估体系;,5、尽快完善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和政策;,6、建立银行和企业财务公司的竞争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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