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人经纪合同协议一、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权益与义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二、协议的参与方本协议由下列各方参与:1. 艺人姓名(以下简称艺人): 填写艺人的姓名2. 经纪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经纪公司):填写经纪公司的名称三、协议的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有效期,推荐为一年。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三个月进行续签或终止合同的协商。四、合同内容1. 艺人权益: (1)经纪公司将为艺人提供展示自身才艺的机会,并通过宣传、推广等方式提升艺人的知名度和声誉; (2)艺人享有公平的报酬待遇,包括演出、代言、广告、赞助等收入;2.
2、经纪公司权益: (1)经纪公司有权向艺人提供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约、安排日程、协调合作伙伴等; (2)经纪公司有权代表艺人进行商业谈判、签订合同,并根据双方约定获得相应的佣金或提成;3. 义务和责任: (1)艺人应积极配合经纪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保持形象、品行良好,不得损害经纪公司的声誉; (2)经纪公司应尽职履责,为艺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并保护艺人的合法权益;4. 经纪费用: (1)艺人应按照约定支付经纪公司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签约费、推广费等; (2)经纪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以及结算周期等,由双方根据具体合作项目进行协商确定;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或未履行
3、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六、适用法律和管辖本协议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七、其他条款本协议为双方理智、自愿达成的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八、协议的生效和解除本协议的生效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保留双方各一份原件。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解除本合同。如有解除本合同的情况,应提前填写解除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九、协议的签署经纪公司:授权代表人姓名:_签字:_日期:_艺人:艺人姓名:_签字:_日期:_以上为方便查阅,供参考之用,具体协议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