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茶叶采购合同
一、合同主题
本合同一方为采购方,另一方为供应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双方
采购方: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应方: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1. 产品名称:高山茶
2. 规格:每份100克,每箱20份
3. 数量:100箱
4. 价格:每箱2000元,总价200000元
四、质量保证
1.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
2. 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自出厂之日起计算。
3. 产品送达采购方的过程中不得造成产品质量损坏或影响。
4. 产品在发货前,供应方应提供产品抽样及相关证明以供采购方检验,并由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发货。
五、付款方式与期限
1. 采购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及价格支付货款。
2. 货款应在在产品送达采购方之前,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预付款,余下的80%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 如因采购方原因造成交货延迟或未接受交货,采购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全部或部分。
4. 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交货延迟或未交货,则供应方应按每日货款总价的0.1%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六、提货及运输方式
1. 采购方应在供应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取货品。
2. 运输方式由供应方负责,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责任由供应方承担,如因采购方原因造成产品丢失或损坏,采购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政变等情况造成交货延迟或未交货,双方应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采购方未按期付费的,则应向供应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延迟天数计算,计算方式为:逾期1天以内按货款总额的0.05%计算,逾期1天以上以4天为一个周期,滞纳金为每周期货款总额的0.05%。
3. 供应方未按期发货的,则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0.05%。
4. 如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供应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有效期及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规定的最后一个产品交付日。
2. 对于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十、合同备份
本合同一式两份,采购方和供应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签署
采购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供应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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