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旅游团队租车服务协议范本
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车辆出租经营权,并具备提供租车服务的能力;乙方因组织旅游活动需要车辆运输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用于旅游团队活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一辆车辆,具体信息如下:品牌为______,型号为______,车牌号码为______,颜色为______,座位数为______,车辆识别代号(VIN)为______。
1.2 甲方应确保交付给乙方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手续齐全有效,并在协议签订前处于良好的可行驶状态。
1.3 车辆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对车辆的状况(包括外观、内饰、轮胎、油量、有无损伤等)进行共同检查,并签字确认。该确认单将作为车辆初始状况的凭证。自双方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之日起,车辆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用途
2.1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共计______天/小时。乙方每日使用车辆的时间范围为每日______时至______时。
2.2 乙方承诺仅将租赁车辆用于约定的旅游团队活动,不得将车辆用于任何非法活动、商业营运、带薪休假、参加任何形式的汽车比赛、试驾、改装、拖曳、超出城市道路或甲方明示禁止的路线行驶(如高速公路、特殊管制路段等),不得允许非协议约定人员驾驶。
2.3 如需超出约定使用时间或用途,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
3.1 租赁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该费用包含(或不包含)以下项目:______(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或填写,如:基本租金、保险费、GPS设备租赁费等)。
3.2 额外费用:
3.2.1 超过约定总里程数______公里(或按车型标准)的部分,每公里按人民币______元计收超里程费。
3.2.2 租赁期限超过______日,超出天数按每日人民币______元计收滞纳金。
3.2.3 因乙方要求异地归还车辆,产生的拖车费、当地过路过桥费、不同网点取车费等,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3.2.4 甲方提供的一切代为办理服务(如保险、年检等)可能产生手续费,费用标准为______。
3.2.5 车辆的清洗、加急加油、轮胎换位等非必要保养或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3.2.6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碰撞、刮擦、凹陷、部件丢失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配件的费用按市场价计算。
3.2.7 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费,由乙方负责。还车时应确保油量与交付时基本一致(误差在______升内视为正常消耗),或按实际油量/加油记录结算,超出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以甲方加油记录为准)。还车时加满油款由乙方承担。
3.3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______前将定金人民币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于用车前______日内,将剩余租金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______(现金/银行转账/其他)。
3.4 甲方应在收到全部款项后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约定时间将符合约定的车辆交付给乙方。
4.1.2 对租赁车辆的基本状况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性能。
4.1.3 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如发现乙方违反约定使用车辆,有权制止。
4.1.4 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租金和各项费用。
4.1.5 配合乙方办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可能需要的临时牌照或其他合法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
4.2.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因乙方驾驶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人员伤亡赔偿、罚款等,甲方仅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2.3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地点归还车辆,归还时车辆应保持清洁,油量充足(如约定结算油费),车辆状况不得低于交付时双方确认的交接单标准(正常磨损除外),否则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清洁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2.4 负责保管好租赁车辆的所有证件(驾驶证、行驶证等),并确保随车行驶。
4.2.5 负责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燃油费用。
4.2.6 负责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车辆任何损坏、故障的维修费用,以及因车辆问题导致的第三方索赔赔偿。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车辆丢失、被盗,损失由乙方承担。
4.2.7 不得擅自改装、变更车辆颜色、加装设备、转借、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租赁车辆。
4.2.8 租赁期内发生事故、违章、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保险索赔及车辆维修等事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处理所需的一切文件,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 保险与责任
5.1 甲方已为租赁车辆投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分别为______元和______元。甲方可能根据自身情况投保其他险种,具体险种及保额以保险公司承保为准。
5.2 乙方应自行购买或委托甲方代购适当的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及乘客)和车辆损失险。本协议不包含任何车上人员责任险或车辆损失险的保障。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人员伤亡或车内物品损失而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
5.3 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
5.3.1 乙方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报警(拨打110)和报保险公司(甲方可提供保险公司联系方式)。
5.3.2 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
5.3.3 事故处理流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公司规定。涉及第三方赔偿的,由责任方承担,不足部分在购买的相关保险范围内赔付,保险不足或无保险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由乙方承担。
5.3.4 超出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范围的部分,以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内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4 因甲方提供的车辆本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甲方违约导致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车辆,导致乙方行程延误或产生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退还部分租金或赔偿乙方直接损失。
6.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约定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支付全部应付租金、费用及违约金。
6.3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2.2款约定,擅自改变车辆用途、驾驶人员、行驶路线或进行非法活动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及相当于租金______倍的违约金,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一切损失的权利。
6.4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归还车辆,或归还时车辆状况严重损坏、里程数虚报、油量不足且无合理解释、车辆丢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车辆购置成本(或市场评估价)全额的赔偿,并有权通过保险公司追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5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若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疫情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车辆损坏、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协议可协商继续履行或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9.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在租赁期限届满、车辆按约定归还、所有费用结清后自动终止。如发生违约或其他需要解除协议的情况,按本协议第六条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 本协议中的“日”指自然日,“小时”指法定工作或行驶时间。
10.3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10.4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沟通和承诺。
10.5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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