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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园林景观劳动合同(无试用期)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从事园林景观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信息
甲方(用人单位):[填写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代码]
注册地址:[填写地址]
通讯地址:[填写地址]
联系电话:[填写电话]
乙方(劳动者):[填写姓名]
身份证号码:[填写号码]
户籍地址:[填写地址]
现住址:[填写地址]
联系电话:[填写电话]
电子邮箱:[填写邮箱]
本合同签订日期:[填写年]年[填写月]月[填写日]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地点]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填写年]年[填写月]月[填写日]日起至乙方死亡、甲方破产、解散或本合同被依法解除/终止为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与地点
1. 乙方的工作岗位/职位为:[填写职位名称],属于园林景观领域。
2. 乙方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详细描述工作职责,例如:负责园林景观项目的前期方案设计,包括现场勘查、创意构思、图纸绘制(平、立、剖、效果图等);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现场协调与管理;负责材料样品的收集、筛选与推荐;与甲方内部团队及外部合作单位(如施工单位、植物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整理项目相关技术文件与资料;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与园林景观相关工作]。
3.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明确主要工作地点,例如:甲方公司所在地[填写地址],并根据项目需要,可能前往项目现场或其他相关地点进行工作。具体工作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 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如有)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在入职后即享有上述假期待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乙方的工资构成及标准如下:乙方采用固定月薪制,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填写具体数额]元(大写:[填写大写数额])。
2. 工资构成说明:该月薪已包含所有固定性收入,无其他固定奖金或津贴。
3. 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甲方于每月[填写具体日期,例如: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
4. 甲方保证乙方工资不低于[填写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
5.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甲方将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按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确定。
6. 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确保乙方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2. 对于园林景观工作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如接触农药、化肥、使用电动工具等),甲方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乙方告知相关风险及防护方法,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3. 甲方应根据国家关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培训
1.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2.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填写年限,例如:二]年内,应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资料、成本数据、项目方案、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利用该保密信息为本人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2.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变更内容应采用书面形式。
2.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规定的情形,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适用)。
3.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本合同约定无试用期,此条款不适用)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 本合同期满的;
*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适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按《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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