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5年仓储信息服务合同协议
甲方(服务商):[服务商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客户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客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拥有提供仓储信息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设施,乙方需要利用甲方的仓储信息服务以支持其业务运营,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范围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以下仓储信息服务:
(1) 乙方库存商品的实时信息查询与状态更新,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入库时间、出库时间、当前库位等;
(2) 乙方商品在甲方仓库内的入库、出库、移库、盘点等操作的实时状态信息反馈;
(3) 乙方指定商品的库位管理信息;
(4)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仓储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Web端平台或API接口)的访问权限,乙方用户凭账号密码登录使用;
(5) 按照约定周期向乙方提供库存周转率、库龄、库内商品状态等仓储分析报告;
(6) 对乙方商品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
1.2 服务标准:
(1) 仓储信息系统的可用性不低于99.5%,确保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随时访问查询;
(2) 对于乙方的标准信息查询请求,甲方应在收到请求后5个工作小时内响应,并尽快提供所需信息;
(3) 乙方库存数据的更新延迟不应超过30分钟;
(4) 每月向乙方提供一次详细的库存及操作状态报告,或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更频繁的报告;
(5) 甲方保证采取不低于行业标准的措施保护乙方数据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泄露或丢失。
1.3 服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仓储信息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计十二个月。服务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无书面异议,本合同可自动续展十二个月,或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新合同。
1.4 服务地点:
甲方提供仓储信息服务的处理中心位于[甲方仓库或数据中心具体地址],服务范围覆盖乙方指定的位于该地点的仓储区域。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期限,持续、可靠地向乙方提供仓储信息服务;
(2) 负责维护仓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稳定运行,确保服务不中断;
(3)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问题解答,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小时;
(4) 对从乙方获取的任何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或获得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 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估,并根据乙方反馈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服务优化建议;
(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乙方数据处理的合法合规。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接收和使用仓储信息服务;
(2)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甲方提供开展服务所需的商品信息、出入库指令、商品批号等基础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与甲方就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事宜进行沟通和协调;
(4) 妥善保管乙方及甲方系统分配的账号、密码等登录凭证,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的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 遵守甲方的信息系统使用规则和操作指南,不得利用甲方系统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或损害甲方系统安全的行为;
(6)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
3.1 服务收费标准:
(1) 本合同项下的仓储信息服务费用采用[选择:固定年费 / 按使用量收费]方式。
(2) 若为固定年费,费用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整),包含[说明费用包含的具体服务内容]。
(3) 若为按使用量收费,收费标准为[具体说明计费方式,如:每查询次数0.1元,每生成报告50元,每月API调用次数超过[数量]后的超额部分按[价格]计费等]。
3.2 支付方式:
(1) 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应在每个[选择:月度 / 季度 / 年度]结束后的[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付款项支付至甲方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行:[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甲方账户全称]
账号:[甲方银行账号]
(2) 首期费用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款项应于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的[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支付。
3.3 费用调整:
(1) 双方同意,在任何一方提出并书面说明理由,且该理由涉及的服务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或甲方运营成本发生重大、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显著增加(增幅超过[百分比]%)时,可以对服务费用进行调整;
(2) 费用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调整方案应于调整生效前[具体天数]天通知对方。
第四条 隐私与保密
4.1 双方同意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数据、客户信息等非公开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4.2 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公司,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披露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
4.3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持续有效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具体年限,如:三]年。
4.4 双方承诺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保密信息的合理安全措施,防止保密信息被未经授权访问、使用、复制、泄露或丢失。若因一方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泄密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5 甲乙双方均需遵守相关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甲方应确保其处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必要的个人授权(如适用),同时履行对乙方的告知义务。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仅在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按照乙方要求或法律规定进行必要处理。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甲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仓储信息服务而开发、拥有或使用的所有软件、系统、平台、数据库、报告模板等(以下简称“系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均归甲方所有。
5.2 乙方仅获得在约定范围内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占的使用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供的系统的许可,用于接收和查看与乙方自身业务相关的仓储信息,不得对系统进行修改、复制、反编译、分发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5.3 乙方自行上传、录入或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客户信息、出入库记录等)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仅为履行合同目的而使用这些数据,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披露,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标准(SLA),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及损失证明后[具体天数]日内,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具体计算方式,如:当次服务费用×50% / 每延迟一天累计损失金额等]。若甲方连续[具体次数,如:三次]未能达到服务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2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比,如: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具体天数]日,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费用结清,且乙方仍需支付全部费用及滞纳金。若因乙方付款原因导致甲方系统功能受限或停止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商誉损失等),赔偿金额不应超过违约方从该违约行为中获得的收益。
6.4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若发生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政策变更、严重流行病疫情、网络攻击或系统硬件/软件故障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具体天数]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具体天数]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8.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可终止:
(1)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
(2)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3) 本合同根据本条约定或第六条约定被解除;
(4) 双方主体资格消灭(如破产、解散)。
8.4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结清所有应付未付款项。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具体天数]日内,按照约定或实际使用情况,结清并交接相关数据资料(如账号密码、数据备份等),甲方应对乙方数据的保密责任在本合同终止后[具体天数,如:六个月]内继续有效。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法律适用与通知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选择:甲方所在地 / 乙方所在地 / 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或:
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仲裁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通知
10.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10.2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或邮箱。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具体天数]日书面通知对方。按照上述地址或邮箱发送的书面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仓储信息服务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此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和承诺。
11.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1.3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均不得被转让,但需经对方书面同意。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甲方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乙方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