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5年担保合同风险评估条件协议书
甲方(担保人):[担保人全称]
住所:[担保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务]
乙方(债权人):[债权人全称]
住所:[债权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务]
丙方(被担保人):[被担保人全称]
住所:[被担保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务]
(可选)丁方(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全称]
住所:[评估机构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务]
鉴于:
1. 丙方因[主合同事由]需向乙方借款/履行[主合同义务],乙方为支持丙方,同意提供融资/提供服务,并需要担保以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
2. 甲方同意为丙方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全称]》(合同编号:[主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向乙方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
3. 为有效管理和控制担保风险,甲乙丙丁四方(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主体范围)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风险评估目的
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进行本协议约定的风险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估与担保相关的各类风险,特别是甲方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风险、主合同履行风险以及担保本身的效力与实现风险,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合理控制担保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条 风险评估范围
本协议项下的风险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评估甲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现金流)、信用记录、诉讼情况及综合偿债能力;
(二)评估主合同项下丙方的履约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偿债能力;
(三)评估担保财产(如适用)的价值、权属、状态、变现能力及存在瑕疵情况;
(四)评估可能影响担保债权实现的其他相关风险因素。
第三条 风险评估条件
一、启动风险评估程序的条件:
(一)本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后,主合同亦已生效的;
(二)主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届满之日的;
(三)主合同项下发生约定或法定提前还款、违约事件(具体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丙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履行主合同主要义务超过[具体天数]日、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等)的;
(四)乙方根据主合同或本协议约定,要求进行风险评估的;
(五)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需要启动评估的情形。
二、持续风险评估条件:在担保期间内,若出现可能对担保安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新的风险信号或条件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或启动额外的风险评估。
第四条 风险评估标准与方法
一、风险评估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名称、行业标准名称或双方约定的具体标准],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风险评估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
(一)财务报表分析及关键财务比率计算与比较;
(二)信用评分模型评估;
(三)定性分析与专家判断;
(四)实地考察与尽职调查;
(五)市场信息与行业分析;
(六)其他经各方认可的评估方法。
三、若由丁方负责或参与风险评估,应确保丁方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独立性,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并向甲方、乙方、丙方(根据需要)提交评估报告。
第五条 风险评估流程与责任
一、评估主体:[约定由谁负责评估,如:乙方自行评估;或甲方、丙方配合乙方评估;或委托丁方评估;或共同评估等]。
二、资料提供:在启动评估程序后[具体天数]日内,甲方应根据评估要求,向[评估执行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具体年限]年度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如适用)、主要资产证明、负债情况说明、信用报告、诉讼仲裁情况说明、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如有)等。丙方应根据要求提供主合同履行情况、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丁方(如适用)应按照约定方法和程序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执行:[评估执行方]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具体天数]日内完成评估工作(或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更详细流程)。
四、报告提交:[评估执行方]应向各方(或约定特定方)提交书面风险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结论及风险等级。
五、各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并配合评估工作。
(二)乙方负责根据本协议约定启动评估程序,并依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三)丙方负责保证主合同顺利履行,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丁方(如适用)应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完成评估工作,对评估结论负责。
第六条 评估结果的应用
一、风险评估报告经确认后,其结论作为判断担保风险的依据。
二、当评估结果显示风险等级达到[约定标准,如:高风险]时,乙方有权依据主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
(一)增加提供反担保或提高担保比例;
(二)采取其他风险缓释措施;
(三)限制或暂停发放主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款项;
(四)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款项;
(五)与甲方协商变更主合同或担保合同的部分条款;
(六)本协议或主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对措施。
三、当评估结果显示风险等级较低时,乙方应考虑适当优化风险控制措施,但此并不免除甲乙丙各方在本协议及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四、乙方应将基于评估结果所采取的决策或措施告知甲方和丙方(根据需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各方对于在履行本协议及关联的主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财务信息、内部决策等不构成公共知识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机关依法调取的除外)。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选择仲裁或诉讼,如: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选择其中一种,并写明仲裁机构名称或法院名称)。
第九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通知
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或邮箱。以专人递送方式发送的,送达日为寄出日;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送达日为邮戳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送达日为发送日。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具体天数]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与文本
一、本协议自甲、乙、丙(及丁,如适用)三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具体份数]份,甲、乙、丙(及丁,如适用)各执[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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