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代缴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代缴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委托方希望委托代缴社会保险费用,代缴方愿意接受此项委托,并确保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代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委托方委托代缴方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1.2 代缴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的规定,准确计算并及时足额地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用。第二条 委托方责任2.1 委托方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2.2 委
2、托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代缴费用,确保代缴方有足够资金用于代缴社会保险费用。第三条 代缴方责任3.1 代缴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的规定,及时准确地代缴委托方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缴费凭证。3.2 代缴方应当保守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3 代缴方在进行代缴服务过程中,如有发生失误或差错,应当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2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得侵犯他人权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强制性规定。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变更5.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5.2 协议变更应当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内。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代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