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协议本协议为行为人之间就参加社会保险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具体规定如下: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参与方的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工作的持续有序开展。第二条 参与方本协议的参与方为以下自然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住所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住所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三条 社会保险类型和保险费用1. 双方约定参加的社会保险类型为:具体的社会保险类型。2. 保险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承担,具体费用如下: - 甲方承担的保险费用为:费用金额。 - 乙方承担的保险费用为:费用金额。第四条 保险期限本协议的
2、保险期限为起始日至终止日,共计保险期限个月/年。第五条 保险金和理赔事宜1. 双方确认遵守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2. 意外事故或疾病发生后,甲方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金,乙方可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第六条 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七条 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第八条 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协议,以表明双方对参与社会保险的约定和承诺,并共同遵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