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举行实行學历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试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學校筹设同意事项审批流程图
17-01(A)
资料不齐全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單》交申請人,退還申請人,并一次性告之申請時需提交的资料
申請人提出设置申請,提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与否齐全
初审:材料合法、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出具《受理告知單》交申請人,将所有材料呈业务科室(2個工作曰)
审核:业务科室對申报材料進行审核,并组织评估组現場评估,签订审核意見。将材料呈局领导。(10個工作曰)
审批:局领导對已审核的申报材料進行审批,签发筹设書面意見,将意見批文转交窗口受理人员。(3個工作曰)
审批同意的,出具同意筹设批文給申請人。审批不一样意的出具不一样意筹设批文給申請人,并退回申請人有关材料。
整顿资料、材料归档
窗口办理人员出具筹设意見批文及有关材料給申請人,将办理成果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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