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作品销售协议书甲方(销售方):甲方名称乙方(购买方):乙方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美术作品并确定相关权利义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作品信息1.1 甲方确认并保证其提供的美术作品为原创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1.2 作品信息: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份、签署(盖章)日期、价格等详细信息请见附件。第二条 作品交付与验收2.1 作品交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合理时间内将作品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2.2 作品验收:乙方应在收到作品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如发现作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进行处理。
2、第三条 作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3.1 作品所有权:作品的所有权在作品交付乙方之前属于甲方所有。作品所有权在全部款项支付后转移给乙方。乙方应确保作品在全部款项支付前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3.2 知识产权:甲方保留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和其他相关权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第四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4.1 作品价格:作品价格为具体金额,包含增值税。具体价格详见附件。4.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具体日期前支付作品全部款项给甲方。支付方式可以为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方式。支付凭证应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
3、行本协议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控制的情况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时,该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协议到期前7个工作日,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要求。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作品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