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作品创作合同协议协议书编号:_甲方:(委托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创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进行美术作品创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创作主题和要求,创作美术作品。双方均确认协议目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二条 创作作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美术作品的创作,并提交原始设计或者作品副本。乙方承诺作品的创作将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第三条 作品形式1.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创作图画
2、、油画、水彩画等形式的美术作品。2. 乙方应确保创作作品的质量,保证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和独特性。第四条 作品版权1. 乙方在完成作品创作后,应向甲方转让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发表权等权利。2. 乙方同意甲方对创作的美术作品进行商业推广和宣传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印刷品、网络展示等。第五条 作品使用范围1. 甲方可以将美术作品用于展览、销售、出版等商业用途。2. 甲方在使用作品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第六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对涉及本合同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密。2. 在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终止。2. 双方如有需要变更本协议内容,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3. 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以终止: a) 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b)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作品创作。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解释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拥有。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