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5年仓储货物监管合同
甲方(存货人/委托监管方):[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注册地址:[地址]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号码]
乙方(保管人/监管方):[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注册地址:[地址]
联系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仓储货物监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1.1 本合同项下监管货物名称为:[货物名称]。
1.2 货物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1.3 货物数量:[数量] [计量单位]。
1.4 货物初步质量状况:[描述,如:经双方确认符合约定标准/附质量证明文件]。
1.5 货物估算价值:人民币 [金额] 元左右(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赔偿依据)。
1.6 本合同项下的监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具体监管要求,如:防火、防盗、防潮、恒温恒湿、货物状态动态监控、出入库记录追踪等]。
第二条 仓储/监管地点
2.1 仓储/监管地点位于:[详细地址]。
2.2 货物的接收和交付均在上述地点进行。
第三条 仓储期限与监管周期
3.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仓储期限自 [年]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年 [月] 日 [时] 分止,共计 [期限]。
3.2 监管服务贯穿整个仓储期限。
第四条 乙方的仓储/保管义务
4.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仓储保管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妥善保管货物。
4.2 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应核对货物的数量、外观状况,并在验收单上签收。如发现货物数量不符或外观损坏,应在签收前及时提出,否则视为货物接收完好。
4.3 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将其放置在合适的库位,并进行标识管理。
4.4 乙方应保持仓库环境符合货物存储要求,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通风、照明等状况,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
4.5 乙方应落实仓库的安全保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并维护监控设备、设置门禁系统、定期进行安全巡逻等,确保货物安全。
4.6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监管重点,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4.6.1 安装并正常运行监控设备(如CCTV),对库区及货物存放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监控录像摘要或关键节点截图。
4.6.2 如约定有环境监控,应确保温湿度等传感器正常运行,实时监测并记录数据,异常时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或通知甲方。
4.6.3 按照约定频率(如每月/每季度)对货物进行盘点,编制盘点报告,如发现数量或状态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上报甲方。
4.6.4 定期(如每月)向甲方提供货物监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库存数量、环境数据、监控摘要、安全检查情况、异常事件记录等。
4.6.5 对货物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登记和核对,确保记录可追溯。
4.6.6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被盗窃、毁损或非法移动。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监管要求及相关单证(如货物合格证、所需许可文件等)。
5.2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仓库管理制度,其人员进入仓库区域应遵守乙方的规定。
5.3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仓储费、监管服务费及其他约定费用。
5.4 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货物的验收、盘点等工作。
5.5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信息、商业计划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六条 费用及其支付
6.1 本合同项下的费用包括:
6.1.1 仓储费:按 [计算方式,如:每日单位存储费乘以存储天数/按固定总费用] 计算,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 元。
6.1.2 监管服务费:按 [计算方式,如:每日单位监管费乘以监管天数/按固定总费用] 计算,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 元。
6.1.3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包装费、特殊监管措施费等,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6.2 上述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总金额] 元(大写:[大写金额])。
6.3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天数] 日内支付 [比例]% 的费用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金额] 元;剩余费用应于 [时间节点,如:货物出库前/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支付。
6.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具等额发票。
第七条 货物风险转移
7.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 [选择:交付乙方时/移交给甲方指定人员时] 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7.2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货物检验权
8.1 乙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对货物进行检验,甲方应予以配合,提供必要条件。
8.2 甲方有权在提前 [天数] 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仓库对货物进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但不得因此影响正常仓储秩序,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保险责任
9.1 甲方应自行负责办理货物在仓储期间的保险,并保证保险期间不中断。保险金额应足够覆盖货物价值及可能发生的损失。
9.2 乙方在保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管理失误直接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该赔偿不超过保险金额,且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进行理赔。
9.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理赔事宜。
第十条 信息保密
10.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货物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0.2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 [年限] 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 [比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数] 日,乙方有权暂停相关服务或解除合同。
11.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仓储保管或监管义务,导致货物发生毁损、灭失或状态异常,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监管不到位造成直接损失的,赔偿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11.3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4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因地震、洪水、战争、火灾、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12.2 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3.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选择:乙方所在地/甲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14.1 本合同在约定的仓储期限届满且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自动终止。
14.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可提前解除:
a)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b) 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c)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4.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做好货物交接和结算工作,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后续事宜。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15.1 双方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书面通知按此地址邮寄(以挂号信或快递发出后 [天数] 日视为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以发出时视为送达)。
15.2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提前 [天数]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
16.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七条 文本
17.1 本合同一式 [份数] 份,甲方执 [份数] 份,乙方执 [份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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