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株洲市话蝶物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有意承包甲方化粪池清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一、承包事项乙方承包攸县人民医院化粪池的清理、污水排放。二、承包期承包期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工作要求定期清理医院内各建筑化粪池及疏通污水排放管道,清理次数要求如下:内科楼、门诊楼、综合楼每年不少于2次;家属楼、科教楼、制剂楼每年不少于1次;医技楼每年不少于4次;外科楼、总化粪池每年不少于3次。如出现阻塞,影响医疗工作,每次扣除承包款项3000元。四、承包费全年承包费壹万捌千元整。五、付款方式每个季度的月底付款4000元,剩余2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如乙方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任务,全年院方没有意见,化粪池畅通无阻塞,运行正常,合同到期给付2000元质量保证金款项。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