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技术资料承包合同工程技术资料承包合同甲 方:乙 方:甲方聘任乙方为工程技术资料员,为落实资料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承包的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土建、安全资料,原材料、试件的送检。工作内容:乙方负责将该工程的土建、安全资料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收集、编制、整理以及质监站、监理单位所要求提供的资料的整理汇编工作。第二条 甲方义务1、按有关的规定要求,提供有证设计施工图一套和与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原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等有关技术资料。2、提供砂浆、砼试块,协助资料员对进场的钢材、焊接接头等
2、其它原材料的取样,配合资料员完成工程现场检测工作。第三条 甲方责任1、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原材料合格证、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等。2、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现场到实验室运送试件的运输车辆或费用。第四条 乙方职责1、必须遵守项目部制定的资料员岗位责任制,服从项目部的整体安排及项目管理制度。2、负责甲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质监站、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要求必须齐全的全套土建工程技术资料的实施和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该工程档案资料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整理装订成册。3、乙方接受任务后,必须确保工作的顺利进展。4、乙方应熟悉弄清图纸,掌握工程全貌,及时提供和收集、整理好工程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
3、第五条 劳务报酬 本工程承包单价为 3.0 元/M2(以设计图纸建筑面积计算),完成工作良好后给予奖励 0.5 元/M2。第六条付款办法施工期内(从进场之日起算),甲方按月付乙方工资每月 4000 元/月,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移交业主所需的资料交项目部前,结算付清全部剩余的工资。第七条 其它及违约处理1、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如有不服从者,按 300 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2、因建设、监理、质检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等在施工期间检查乙方资料不合格时,乙方应无条件限期整改合格。如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对乙方资料余款全部不予支付。3、在工程验收后,乙方应按规定时间送交合格的资料。如乙方送交资料不合格,甲方所欠资料款全部不予支付。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全款后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乙方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