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厨 师 用 工 协 议 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四川永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 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260号4楼法定代表人: 邹新亚联系电话: 028-87636150乙方(劳 动 者)姓名:性别: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用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一、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 。乙方应甲方要求,工作过程中保持个人卫生干净,遵守工作地规章制度,自负安全事宜。二、 协议期限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月。三、 工
2、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乙方应甲方要求保证甲方工作人员中午和晚上两餐的准时开饭,如甲方有加班的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厨房工作。四、 乙方义务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如有不遵守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乙方工作过程中,必须保证烹调食品的食用安全,若出现了因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责。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工作人员每日提供午餐和晚餐。餐标:每人每天15元、餐食:两荤两素一汤。4、在甲方施工人员用餐完毕后,乙方有义务清洗所有餐具,并将厨房打扫干净,做到在不使用厨房时厨房也要干净整洁。5、乙方必须持健康证才能上岗。五、甲方义务1、甲方须提供乙方工作所需要的用具和工作环境。2、甲方为乙方提供员工宿舍居住,直至双方解除合作关系。六、劳动报酬1、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工资制,乙方每月工资为 元,大写: 其中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月工资的80%。2、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七、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决定。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该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自然失效。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