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 u a s h u i.co m高净值人士税务合规报告(2024)高净值人士税务合规报告(2024)前言前言伴随中国经济发展,中国内地高净值人士的数量也在持续增长。根据招商银行 2023 年度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高净值人士”的定义范围为拥有可投资资产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其中,“可投资资产”包括现金、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银行理财产品、境外投资和其他境内投资和投资性房产,不包括自住房产。截至 2022 年,中国的高净值人士数量达 316 万,共持有 101 万亿人民币的可投资资产。从人员类型上看,高净值人士主要包括私营企业家、央企、国企、大型私营企业高管、技术骨
2、干人员、影视人员、网红及头部自媒体人员、体育行业从业人员、金融等高薪行业人员、职业经理人,以及因家庭关系获取持有大量资金的人员。随着中国内地高净值人士数量快速增长,其可以利用持有的大量可投资资产进行个人投资,同时又具有普遍较高的薪资收入,高净值人士需承担的税负也较重,其通过税收策划节税的需求日益增加,加之其财富分布和收入来源具有跨区域和国际化的特点,高净值人士的策划形式五花八门。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从严把握,高净值人士成为税务监管持续关注与重点查处的领域。实践中,高净值人士被纳税调整或被认定偷税的案例比比皆是。高净值人士税务合规报告(2024)是华税基于对高净值人士税收
3、征管政策的分析研究,结合近年华税参与的高净值人士涉税典型案例编制而成,旨在立足高净值人士的税收征管特点,揭示高净值人士境内外主要税务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合规建议,以期为高净值人士税务合规提供指导和借鉴。h u a s h u i.co m目录一、高净值人士税收征管趋势二、2023 年高净值人士涉税案件观察三、高净值人士境内税务风险类型化分析四、高净值人士境外税务风险分析五、2024 年高净值人士税务合规建议目录一、高净值人士税收征管趋势二、2023 年高净值人士涉税案件观察三、高净值人士境内税务风险类型化分析四、高净值人士境外税务风险分析五、2024 年高净值人士税务合
4、规建议h u a s h u i.co m第 1 页 共 34 页一、高净值人士税收征管趋势(一)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一、高净值人士税收征管趋势(一)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近年来,网络直播节目大量涌现,网络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行业进入门槛低,部分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亟需立法、执法规范引导。2022 年,税务部门顺应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相关部署,依托税收大数据,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和纳税人,积极开展部门联合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通过持续曝光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释放将加强对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的信号。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十
5、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到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网络主播行为各项文件、意见的印发,始终强调直播行业各从业人员的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强调对税收服务和征缴的规范以及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2022年 7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22 号),文娱领域高净值人士逃税等行为进入司法视野。2022 年 10 月 31 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
6、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强化明星的个人责任,进一步防范企业选用存在偷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明星进行广告代言,打击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再复出。h u a s h u i.co m第 2 页 共 34 页2023 年 1 月 31 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江武峰在国家税务总局2022 年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 年,税务部门始终保持严查狠打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发票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有力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其中,税
7、务部门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涉税违法风险,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内外协同,坚持精准施策,实施靶向打击,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偷逃税大要案件,对部分高风险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特别是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组织查处了一批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案件,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促进了相关行业健康发展。h u a s h u i.co m第 3 页 共 34 页2023 年 10 月 30 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发布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九条明确,“在本区内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确保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纳税申报、税款
8、缴纳等税务处理事项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直播电商从业者应明确区分和界定主播的各类收入来源及性质,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税务合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二)多地明确变更股权登记须先完税(二)多地明确变更股权登记须先完税2023 年 4 月 20 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明确“自然人股东发生股权变更依法需到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应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提交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h u a s h u i.co m第 4
9、页 共 34 页2023 年 6 月 15 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个人股权变更有关事项的通告,亦明确“企业在申请办理个人股权变更登记时,应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或爱山东APP 的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填报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反馈已完税信息后,继续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事实上,继天津、湖南、深圳、珠海、中山、青岛、合肥等地就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需查验完税凭证加以明确之后,2023 年以来,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陕西省等地也陆续发布类似规定。这表明我国正在建立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就股权转让信息的自动交互或共享机制,个人转让股
10、权的交易行为正面临日趋严格的监管。(三)个税提案引入最低税负制,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三)个税提案引入最低税负制,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h u a s h u i.co m第 5 页 共 34 页次会议上,杨松等 30 名代表(第 207 号议案)提出,实践中地方通过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人才、鼓励创业投资,导致部分高收入个人承担与自身收入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低个人所得税,有违公平税负原则,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引入最低税负制。对此,财政部认为,议案所提建议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提高税收公平性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建立最
11、低税负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避免对正常经济秩序造成干扰,还需要建立完善统一涉税信息系统等配套征管条件。建议财政部对议案所提意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提出修法建议,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四)各地清理废止违规出台的税收返还优惠1、审计署高度关注地方财政返还(四)各地清理废止违规出台的税收返还优惠1、审计署高度关注地方财政返还2023 年 6 月 26 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 2022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方面,重点审计了税务和海关部门组织财政收入、中央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中央决算草案编制、
12、对地方财政监管等四方面情况。审计发现地方财政管理不够严格,在重点审计的 18省本级及 36 个市县共 54 个地区中,有 55 个地区违规或变相返还税收或土地出让金等 225.08 亿元。h u a s h u i.co m第 6 页 共 34 页2023 年 12 月 26 日,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 2022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整改取得的成效进行报告。针对前述违规组织和返还财政收入问题,55 个地区清理废止违规出台的税收返还优惠等,规范招商引资行为。2、四部门清理违法税收优惠2、四部门清理违
13、法税收优惠2023 年 6 月 28 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 号),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其中,清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严禁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违法h u a s h u i.co m第 7 页 共 34 页转换经营者组织形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等;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这些措施能够有效排除地方不当实施财政、税收优惠措施的行为,但对于那些依赖地方税收返
14、还的企业则可能遭遇难以为继的困境。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 号)强调要“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地方财政返还政策的合法性问题一直备受争议,企业应当密切关注政策走向,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避免继续违规适用优惠政策而引发涉税风险。3、财税部门答复:企业高管及技术专家个人所得税返还违反共同富裕原则3、财税部门答复:企业高管及技术专家个人所得税返还违反共同富裕原则浙江温岭多位代表委员建议返还企业高管个税,2023 年 5 月 26 日,温岭市财政局答复称,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不存在针对高管的优惠政策。对于个
15、人所得税的退税处理,应当在符合法定条件后,由税务部门来审查认定。同时,根据上级文件,与税收相挂钩的涉企奖补政策,从 2021 年 9 月开始均不予兑现。h u a s h u i.co m第 8 页 共 34 页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则表示,从 2021 年 9 月开始,财政部门已经取消与税收相挂钩的涉企奖补政策。个人所得税税法调节的是高收入人群,建议要求对这些个人进行个人所得税返还,违反了个人所得税法立法的根本,违反了共同富裕原则。对于委员们要求对企业高管及技术专家个人所得税进行返还的建议明确答复无法实现。这使得过去一些利用税收洼地享受核定政策的条件不复存在,因此,及时完成自己的汇算清缴,
16、多退少补,合法合规纳税,才能避免卷入偷漏税的风险之中。(五)各地(五)各地不断完善高收入人群监管方法1、上海市: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管理不断完善高收入人群监管方法1、上海市: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管理h u a s h u i.co m第 9 页 共 34 页2022 年 12 月 26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积极配合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继续做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工作,落实个人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根据国家要求,积极优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完善社会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个人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17、。不断完善对资本、财产类所得的税收管理制度,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国家部委开展完善政策和优化征管的工作。以重点项目、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政策为抓手,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管理。探索建立“一人式”自然人涉税数据库。积极参与国家层面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工作。积极落实残疾人劳动所得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就业限额减征等税收优惠政策。2、西咸新区:运用“五步工作法”完成个人所得税事后抽查工作2、西咸新区:运用“五步工作法”完成个人所得税事后抽查工作2021 年以来,税务部门对存在涉税风险疑点的高收入人群实施监管的有效做法已经形成了先
18、提示提醒,再督促辅导,后予以警告,对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进行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查处后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2023 年以来,西咸新区税务局按照“五步工作法”工作要求开展个人所得税事后抽查工作,将拒不配合的纳税人移交稽查部门。近期,纳税人荆某“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未依法申报”予以结案,该案件在全省首次通过稽查立案成功追缴个人所得税,标志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管理形成闭环,对自然人税收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效维护了税收的公平正义。在 2023 年以前年度大额补税未申报人员开展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事后抽查工作中发送了 76 份“责令限改通知书”,共 54 名纳税人
19、收到通知书后及时h u a s h u i.co m第 10 页 共 34 页完成了个税申报义务,累计补缴个税 115.61 万元,加收滞纳金 42.51 万元。将1 名拒不配合纳税人移交稽查部门,通过稽查立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程序,成功追缴个税并形成曝光案例上报总局。通过立案稽查和公开曝光两个环节彰显税务部门对违反税法拒不改正行为严肃惩处的态度和决心,体现出执法的力度和刚性。3、深圳:建成“四位一体”的税收大数据仓库3、深圳:建成“四位一体”的税收大数据仓库近两年,深圳税务部门紧扣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四个关键点,统筹谋划、集成贯通、一体推进,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实践性和创新性
20、成果,用行动将“四精”蓝图变为现实。面对全市 400 多万户经营主体和多元的经济业态,深圳税务借助宝安区政府政务数据、第三方商业服务数据,打造“税宝图”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接入社会治理网络,将税收管理与服务下沉至辖区 4866 个网格。依托这一平台,管理员不仅能提升下户执法精确度,还可以实现“执法流程可视化、执法结果数据化、执法操作留痕化”,为精确执法工作保驾护航。除了“税宝图”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数智网格”平台、“楼宇数据检测”平台等都是深圳各基层单位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实践。各平台通过强化信息支撑,实现信息数据集成化、户籍管理网格化、动态监控定制化等功能,集成进户执法数据,有效提升下户执法效
21、率,以税源管理的动态化、精细化为提升执法效能提供有力支持。据统计,目前深圳税务纳税人缴费人进厅办理业务量下降 33%,到厅代开发票量下降 19%,处罚量下降 53%,线上办税率提高 16%,全城通办率提高 11%,纳税人满意度评价在全国排名中跃升 8 位。并且,深圳税务通过治理“金三”数据、整合申报数据、协调部门共享数据、抓取网上涉税数据,建成了“四位一体”的税收大数据仓库,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数据“清洗”和算法应用,形成“一局式”“一户式”“一人式”税收图谱,厚植数据应用基础。在市局层面,主抓通用风险指标和重点风险指标;在区(县)局层面,开展“一区一特色”指标建设。同时,对纳税人按照风险等
22、级排序进行分类管理,对中低风险纳税人提醒更正差错,对高风险纳税人及时阻断业务办理避免产生涉税风险。(六)强化部门间涉税信息交换(六)强化部门间涉税信息交换h u a s h u i.co m第 11 页 共 34 页国家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国家推动建立税务与财政、外汇管理、金融监管、电信、第三方支付机构常态化数据查询共享机制。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2022 年,某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举报,对某公司及法人李某实施税务检查,发现 2013 年至 2019 年期间,李某
23、陆续向 C 公司出借资金合计近 8000 万元,C公司签写借条 14 份,但李某未作大额纳税申报,同时发现李某账户有大额资金流入,但无法确定收入性质。因部分付款方显示是绍兴市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检查人员迅速赶赴法院进行调查。果然,李某曾与 C 公司有过诉讼纠纷。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支持协助下,检查人员调取李某诉讼案件相关的案卷材料和判决文书。检查人员对李某借款诉讼案卷中的当事人口供、法院调查笔录、资金往来记录和借贷收款收据等大量证据进行提取和固定。最终确认,李某收到放贷本息合计 1.2 亿多元,已实际获得借款利息收入共计 4000 多万元,但这些收入李某未依法申报纳税。为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检查组随后
24、对 C 公司进行外调取证。检查人员调看 C 公司账簿、银行账户流水等资料,并对 C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通过调查进一步确认,C 公司确实曾向李某借款,企业向李某支付的所有借款利息均未替李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稽查局认定,2013 年至 2019 年期间,李某通过向 C 公司出借资金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息收入合计 9455 万元,实际已收到 4400 多万元未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追征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并处罚款 1187 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案件的后续执行工作正在进行中。二、2023 年高净值人士涉税案件观察(一)2023 年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涉税案件二、2023 年高净
25、值人士涉税案件观察(一)2023 年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涉税案件1、网络主播王纯善偷逃税案1、网络主播王纯善偷逃税案h u a s h u i.co m第 12 页 共 34 页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王纯善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王纯善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销售取得经营收入,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 218.30 万元、增值税 142.41 万元。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王纯善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653.61 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王纯善已按
26、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2、影视制片人栾慧青偷逃税案2、影视制片人栾慧青偷逃税案厦门市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栾慧青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栾慧青仍整改不彻底,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栾慧青在 2018 年至 2021 年期间通过提供影视制片等服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并将其转换为本人实际控制个人工作室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28.81 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栾慧青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资料。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栾慧青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50.75 万元。3、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案3、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案h u a s
27、 h u i.co m第 13 页 共 34 页重庆市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袁冰妍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袁冰妍仍整改不彻底,加之其关联企业存在偷逃税嫌疑,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劳务报酬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并将部分用于个人的消费性支出在其控股关联企业违规列支,少缴个人所得税。其关联企业存在将用于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袁冰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资料,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对袁冰妍追缴税款、加收
28、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7.38 万元;对其关联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32.98万元。4、网络主播吴川偷逃税案4、网络主播吴川偷逃税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吴川涉嫌偷逃税款,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吴川仍拒不配合自查整改及补缴税款,遂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吴川在 2018 年至 2021 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 827.91 万元,其中通过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 362.18 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h u a s h u i.co m第 14 页 共 34 页吴川追
29、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359.08 万元。5、网络主播吴思豪少缴税款案5、网络主播吴思豪少缴税款案安徽省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进一步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吴思豪少缴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吴思豪在 2019年至 2021 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210.57 万元。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吴思豪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476.75 万元。6、网络主播姚振宇偷逃税案6、网络主播姚振宇偷逃税案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姚振宇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姚振宇
30、在 2019 年至 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通过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 236.3 万元,少缴其他税费 1.18 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姚振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545.8 万元。7、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偷逃税案7、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偷逃税案h u a s h u i.co m第 15 页 共 34 页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贾亚亚在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 9.81 万元,其中偷税 9.2
31、6 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7.67 万元。加婵婵在 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 10.28 万元,其中偷税 9.89 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加婵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8.57 万元。可见,并非全部未申报收入构成偷税,这也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即只有“经通知申报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等情形,才构成偷税,且个税方面存在“首违不罚”的豁免政策。则税务机关应当准确区分未申报纳税的部分,而应先通知其申报,对于虚假申报的部分,才可定性偷税。(二)2023 年高净
32、值人士股权转让涉税案件1、自然人向关联公司转让股权,未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2023 年高净值人士股权转让涉税案件1、自然人向关联公司转让股权,未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M 公司主营工业控制设备生产,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有两名自然人股东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持股比例分别为 95%和 5%。H 公司也是张某与妻子王某全资控股的企业,由于 M 公司有上市计划,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2020 年,张某将自己持有的 M 公司 60%股份划转给 H 公司。变更后,M 公司增加股东 H 公司,所持股份占比 60%,张某持股下降为 35%,王某仍为 5%。此后,H公司和张某均未就该交易进行申
33、报。2023 年 3 月,税务人员发现 M 公司信息存在异常。综合各方情况,税务人员认为,企业股权变更活动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纳税问题,决定对企业和相关个人实施税收核查。税务人员依法向 M 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提供h u a s h u i.co m第 16 页 共 34 页关于股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并作出说明。M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如期提供工商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股东会决议、企业会计报表等资料。税务人员仔细研究 M 公司股东会决议等资料,结合税法相关规定研讨后进一步确认,M 公司股权变更属于股权转让行为,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股权转让价格,确认转让收入,并追缴
34、交易所得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款。随后,税务人员结合M 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股份变化数额,仔细核算相关股份价值,最终确认企业此次股权转让价格应为 6016 万元。并根据 2020 年 9 月(股权变更同期)M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在核实张某和其妻王某的出资情况,扣除该项股权交易的历史成本和相关交易成本后,明确股权出让方张某应就其股权转让行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889 万元,印花税 1.5 万元。由于张某在股权变更后,未及时就其股权转让行为依法及时进行申报纳税,因此须加收滞纳金 320 万元。由于税款和滞纳金数额较大,一次性缴纳存在困难,张某向税务机关申请分期缴纳。税务机关经过研究后,依法准许张某分
35、期补缴税款。目前,张某遵照税务机关意见,正在分批补缴税款和滞纳金。2 2、自然人阴阳合同转让股权被定偷税自然人阴阳合同转让股权被定偷税王某对外转让 A 公司 72%的股权,2019 年 3 月 20 日,王某与贾某、方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认转让总价 2666 万元。2019 年 4 月 1 日完成股东变更,提供给 J 市行政审批局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849.6 万元。2019 年 7 月 30 日,税务机关按照 A 公司全部净资产评估价值 1247.62 万元认定股权转让所得为 1247.6272%=898.28 万元,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97380 元、印花税 4491.50 元,同时缴纳滞
36、纳金 24734.52 元。2022 年 12 月 15 日和 2023 年 2 月 22 日检查人员对王某进行了两次询问调查,王某均确认应收股权转让款为 1247.62 万元。但根据生效判决,王某与贾某于 2019 年 8 月就股权转让发生纠纷,该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仅在于 2019 年 7月 30 日前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是否已达到 2000 万元,而对股权转让总额 2666 万元双方均无异议。据此,检查人员确定王某此次股权转让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不是真实的价格,股权转让价格为 2666 万元,认定王某通过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 353.4 万元、印花税 2173.5 元,其行
37、为构成偷税,因h u a s h u i.co m第 17 页 共 34 页其不配合税务检查,稽查局对王某因偷税少缴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拟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3 3、自然人转让股权成本资料缺失被核定征收个税并定性偷税、自然人转让股权成本资料缺失被核定征收个税并定性偷税2009 年 7 月 5 日,廖某、马某与苏某、杨某某签订煤矿股权转让协议。廖某、马某将 Z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苏某、杨某 1,股权转让价格为 4.1 亿元。其中,廖某股权占比为 50%,2010 年工商登记由廖某 50%、马某 50%变更为杨某 30%、苏某某 25%、苏某 25%、马某 20%。2023 年 8 月 1
38、 日起,E 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廖某 2009 年 7 月 5 日转让 Z 公司股权涉税问题开展了检查。因未取得廖某取得股权的成本资料证据,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廖某应纳个人所得税,核定税率为 10%,认定廖某应申报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2050 万元,印花税 10.25 万元。由于 2020年 4 月 24 日和 2020 年 4 月 26 日廖某已合计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50.25万元,2020 年 4 月 23 日已申报缴纳印花税 27,512.50 元,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499.75 万元,少申报缴纳印花税 7.5 万元。基于上述违法事实,E 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要求廖某补缴个人所得
39、税1499.75 万元、印花税 7.5 万元,并加收滞纳金。同时,E 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认定廖某在转让 Z 公司股权的过程中存在未如实申报缴纳税款,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属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构成偷税。但由于该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4、股权置换超期申请分期纳税无法享受优惠4、股权置换超期申请分期纳税无法享受优惠2014 年上市公司 D 公司与 B 公司进行重组,双方于 2014 年 1 月签订重组协议。石某作为 B 公司的股东之一,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方式参与了本次重组交易,转让其自身所持的 B 公司股权,取得 D 公司的非限售股股票和增发的具有限售锁定期的股份。交易完成后,
40、D 公司将持有 B 公司 100%股权。2014 年 8 月,B公司的全部股权过户至 D 公司名下。2014 年 9 月,D 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重组中,石某等B公司的股东与D公司就最终交易价格的确定约定了“对赌机制”。根据重组协议第九条的规定:石某等 B 公司股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年的净利润进行承诺,如届时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预h u a s h u i.co m第 18 页 共 34 页测数,则应就未达到利润预测的部分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D 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先以其认购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时再进行现金补偿,具体事宜在石某
41、等承诺方与 D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签订的对赌协议中进行约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 号),石某转让其所持 B 公司的股权、取得 D 公司的非限售股股票和 D 公司增发的具有限售锁定期的股份的行为,属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行为,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在发生应税行为的次月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 5 个公历年
42、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2019 年 5 月 10 日,石某向 J 市 A 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以下简称“第三税务所”)申请对其应纳个人所得税进行分期缴纳备案,备案分期缴税计划时间填写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第三税务所经审查认为石某非货币资产投资交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 2014 年 9 月,而石某于 2019年 5 月 10 日才提出备案申请在时间和内容上都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石某不服,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向 J 市 A 区税务局(以下简称“A 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2020 年 8 月 4 日,A 区税务
43、局经审查作出了维持第三税务所不予受理石某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申请的决定。石某不服,向 J 市 A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二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的决定,受理其分期缴纳税款的备案申请。2021 年 3 月 29 日,J 市 A 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石某的诉讼请求,维持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分期缴税备案的决定。(三)2023 年违规发放高管薪酬涉税案件(三)2023 年违规发放高管薪酬涉税案件1、某医疗机构拆分高管工资偷逃个税1、某医疗机构拆分高管工资偷逃个税J 医疗机构是 W 市规模较大的一家营利性医疗机构,人员分为医生、护士、医技、行政
44、和其他院区人员等几大类别,从该机构员工近三年的社保费缴纳记录来看,有 80 人未缴纳社保。2022 年 5 月,第一稽查局收到涉税违法举报信息。举报人提供线索称,h u a s h u i.co m第 19 页 共 34 页J 医疗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曾向自然人股东、外部自然人和企业员工借款,并在长达 8 年的时间内,每年向借款人支付利息,但均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经查,2014 年至 2022 年,J 医疗机构向上述 80 人银行卡上发放的“工资”,最终均转入该机构的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外聘专家等 38 名高管和高级医技人员的银行账户,金额达 1296.7 万元。2013 年2022 年期间,
45、J医疗机构通过虚增员工数目、“拆分”发放高管等人员工资的方式,共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08.3 万元。此外,该机构 2018 年 8 月将 2015 年 2 月、2015 年 4 月计入“其他应付款年终奖”科目的已代扣个人所得税款项 39.6 万元,直接作了冲销,计入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把这笔应付款变成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通过故意将已代扣个人所得税款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 39.6 万元。鉴于 J 医疗机构已自行补缴与借款利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59.9 万多元,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费 448 万多元、加收滞纳金,并处偷逃税款数额 0.5 倍罚款的处
46、理决定。目前,涉案相关税款已全部执行入库。由于该机构接受虚开发票行为已触犯刑法,目前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某物流公司拆分高管工资偷逃个税2、某物流公司拆分高管工资偷逃个税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A 公司每个月应付职工薪酬未如实发放,将少发部分通过公司职工陈某、马某某的个人账户截留,作为工资提留款,由公司董事会支配,再以现金形式发放。在此期间,A 公司共截留工资薪金 1427 万元,支出 13,55 万元,余额 72 万元已全部缴回公司。由于 A 公司个人所得税均按账面数代扣代缴,截留的工资提留款发放主要向公司几位高层管理人员倾斜,导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
47、得税 47.8 万元。考虑到 A 公司在检查中积极配合,已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补扣补缴入库了个人所得税 47.8 万元,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稽查局对 A 公司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行为予以减轻处罚,处 0.1 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 4.78 万元。h u a s h u i.co m第 20 页 共 34 页3、虚受灵活用工发票套取工资偷逃个税3、虚受灵活用工发票套取工资偷逃个税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5 月,被告人常某在 X 公司从事人事工作期间,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为员工、技术人员拆分工资和避税,以灵活用工为名,在未发生真实服务的情况下,
48、常某以支付 6.8%开票费的方式,让蓝薪卡公司回流发放薪资,并为 X 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0 份,价税合计 700余万元,税款 40 余万元。被告人常某作为公司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常某作为公司人力,因采用非法手段帮助员工“节税”而遭受刑事处罚。员工没有按照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涉及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公司未能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同样会被税务处罚。4、虚受咨询费、会议费发票发放工资偷逃个税4、虚受咨询费、会议费发票发放工资偷逃个税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49、7 月,时任 A 公司总裁、B 公司总经理的史某(已判决),为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等避税目的,经与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被告人康某等人商议后,决定以支付 3.5%服务费的方式,通过 C 公司控制的第三方平台以走账套现等手段,为其公司代发员工奖金、销售提成等款项,并让对方为 A 公司、B 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期间,被告人康某受史某指使,在明知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仍审批同意以“会务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等名义,向上述第三方平台所控制的开票公司付款走账,并负责对付款资金、涉案发票进行财务处理。经审计,A 公司、B 公司于上述期间,先后虚受由 C 公司实际控制 5 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人
50、民币 3154 万元,涉案发票均入账使用。2020 年 12 月 16 日,被告人康某主动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代受票公司向税务机关补缴公司漏缴的个人所得税 616.6 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作为 A 公司、B 公司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协助单位接受他人虚开的发票,情节特别严重,认定被告人康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四)2023 年房地产交易涉税案件1、个人转让房产被查补税款(四)2023 年房地产交易涉税案件1、个人转让房产被查补税款h u a s h u i.co m第 21 页 共 34 页2017 年 9 月,苏某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