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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检测试卷B卷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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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0-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检测试卷B卷含答案 大题(共15题) 一、某引水工程项目,发包人经公开招标后与施工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水泥、钢筋两种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另外,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甲、乙供货商按照《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2年版)》分别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和钢筋采购合同。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水泥到场后,发包人、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对甲供货商交付的袋装水泥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签发了收货清单,并交由施工单位保管。随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该批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发现有不少袋装水泥受潮结块,于是发包人要求甲供货商进行退换,并出具袋装水泥受潮并非保管原因引起的证明材料,甲供货商虽认可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但认为发包人已在收货清单上签字,意味着发包人对该批材料质量已经认可,因此不接受退换的要求。事件2:发包人为了确保供货进度,在与乙供货商的采购合同中规定了延迟交货违约金(10万元),由于乙供货方违约不能按期交货,若停工待料发包人的损失为50万元。发包人为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为此多付价款20万元(无其他损失)。 【问题】 1.事件1中,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事件2中,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多少万元?为什么? 【答案】问题1: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不合理。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若检验和验收不合格,供货商应予以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2: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20万元。理由:因为供货方违约导致采购方发生损失,且采购方做出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故可以要求供货方承担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的费用。 二、某渠道工程全长11.9381km,其中明渠长10.881km,渡槽长1.1km。左岸排水建筑物5座,控制建筑物2座(节制闸、退水闸各1座)。渠道设计流量220m3/s、加大流量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15m,堤顶宽5m,渠道内边坡系数为1: 2.0。渠道挖深8m,填高11m。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1m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事件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单位共河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井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额并识和评价。在柱号2+100~2+500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脱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该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事件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度为6m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LEC法评价,其中L=6,E=5,C=10。 【问题】 1.事件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 2.指出事件2中的不要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其治理程序如下:(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问题2:不妥之处如下。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问题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 三、 【背景】 某新建泵站工程在A市境内,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监理费批复概算约800万元,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依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编制,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布招标公告,载明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递交、发布媒体,联系方式等。事件2: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有:(1)独立法人资格,A市以外投标人必须在A市注册分公司;(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3)近5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监理合同价600万元以上的泵站(或水电站)项目;(4)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设备方面满足监理工作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在现有在建项目任职;(6)信用良好,投标时无被限制投标情形。事件3:某监理投标文件的人员费用计算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和单价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开标后,监理投标人书面要求依据计算性错误的修正原则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同意并安排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补正结果书面通知该监理投标人,该监理投标人书面予以回复。 【问题】 1.除事件1列出的信息外,招标公告还应包括哪些信息 【答案】1.除事件1列出的信息外,招标公告还应包括哪些信息答:招标公告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监理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服务周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2.指出事件2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不妥之处:(1)独立法人资格,A市以外投标人必须在A市注册分公司;理由:此为限制外地投标者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要求。(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理由:仅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不够,由于本工程招标范围还涉及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所以,还应具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资质。(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3.事件2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四、某引水工程总投资42亿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明渠190km,控制性建筑物10座(节制闸3座、退水闸2座、分水口5个)、排水工程11座(9座排水渡槽、2座排水倒虹吸),跨渠道建筑物10座(跨渠桥梁)。 【事件】 事件1: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部分建设过程如下:2018年6月10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018年10月组织施工准备,并组织进行了主体工程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和设备采购招标。2018年12月主体工程开工。2019年1月10日初步设计经水利部批准。2019年2月投资方组建了项目法人。2019年5月由于征地原因,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沟通后,取消了2座排水渡槽。事件2:项目法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招标时,招标方案如下:将设计直接委托给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A设计单位;明渠段施工直接委托给承担膨胀土试验段的B、C两家施工单位;建筑物工程(10座控制性建筑物、11座排水工程、10座跨渠桥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D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E、F两家监理单位,E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B施工单位,F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C、D两家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了G设备供应单位。 【问题】 1.事件1中,请指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2中,请指出项目法人发包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2中,项目法人招标方案中的模式属于何种项目组织管理模式?作为F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协调工作应包括哪些? 【答案】问题1:(1)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不妥。理由:主体工程开工时间应于初步设计批准之后进行。(2)项目法人组建时间不妥。理由:筹备组应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3)项目法人取消2座排水渡槽不妥。理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问题2:将设计直接委托给A设计单位不妥;将明渠段直接委托给B、C两家施工单位不妥。理由: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应根据招标相关规定,通过招标委托。问题3:属于平行承发包模式。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①C、D施工单位和发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②C施工单位和D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③C、D施工单位和G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④B、C、D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⑤F监理单位和E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五、某泵站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将土方开挖、设备安装与防渗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建设工期278天,2013年9月1日开工,工程造价4357万元。合同约定了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安装配件、防渗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总承包商于2013年8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2013年9月1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2013年9月6日才开工,总承包商要求工期顺延5天。事件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承包商请土方公司向业主要求索赔。事件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承包商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承包商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承包商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事件4:总承包商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实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承包商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事件5:结构施工期间,总承包商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8天。总承包商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事件6:监理工程师检查防渗工程,发现止水安装不符合要求,记录并要求防渗公司整改。防渗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有误,需进行返工。事件7:在做基础处理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渗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事件8:在进行结算时,总承包商根据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安装配件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 【问题】 1.在事件1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2.在事件2中,总承包商的做法对否?为什么? 【答案】1.在事件1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答案:在事件1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成立。理由:因为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工期,属于业主责任。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2.在事件2中,总承包商的做法对否?为什么?答案:在事件2中,总承包商的做法不对。理由:因为土方公司为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后与之签订的分包合同,与业主无合同关系。由于遇有地下文物,导致的工期拖延以及发生的费用应该由总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3.在事件3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在事件3中,总承包商的要求不合理。理由:监理单位作为业主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对已经检验后的工程质量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验,合格的,费用由业主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承包商自己承担。此项费用应由业主支付。4.在事件4中,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为什么?答案:在事件4中,监理工程师不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理由:因为此项支出应由总包单位承担。5.在事件5中,你认为总承包商是否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为什么?答案:在事件5中,总承包商不可以得到工期补偿。 六、某市全部采用市级财政资金投资的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堤防等级为2级。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均须单独密封。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A、B、C、D、E、F六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事件1:投标时发生如下情况。(1)投标人A提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全部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min送达。(3)投标人C的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4)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寄达招标人,但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开标时未能及时抵达现场。(5)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提前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投标人F的投标文件准时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事件2:六家投标人的资质情况如下。(1)投标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2)投标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3)投标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4)投标人D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 【答案】问题1:事件1中,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1)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开密封。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5min送达。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该否决。理由:投标人C虽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足额交纳10万元。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是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问题2:事件2中,本案例的堤防等级为2级,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7号),乙级可以承担堤防2级以下的各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因此:(1)投标人A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2)投标人B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3)投标人C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4)投标人D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5)投标人E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6)投标人F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 七、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2013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止投标时间前,A、B、C、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机构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评标报告。B、A企业综合得分第一、二。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书面合同。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6.合同签订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对省重点水利工程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2)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①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②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③公开招标中,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本工程中,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未经批准,因此做法不妥。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答案:(1)C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E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虽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八、某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并计取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他独立费用)等。相类费用及费率见下表。(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已知建设管理费费率为 2.2%,辅助参数为100万元,按照简化公式进行计算。工程建设监理费188.32万元。生产准备费为54.55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中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0.3%计算,工程勘测设计费为901万元,其他独立费用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0.8%计算。基本预备费费率为5%。价差预备费为50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00万元。<1>、计算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2>、计算工程部分动态总投资。 【答案】1.(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河道工程+清淤工程+河道拓宽工程+自排涵闸+永久性对外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其他建筑工程=4393.70+613.50+3870.30+774.25+98.00+289.85+100.00+6 2.00=10201.60(万元)(2)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涵闸工程机电设备与安装工程+涵闸配电设备=1 2.95+219.60+96.60+5.55=334.70(万元)(3)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涵闸设备及安装工程+启闭设备及安装工程=27.80+204.60+6.30+98.85=337.55(万元)(4)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施工临时工程=440.00+75.00+180.00+50.00=745.00(万元)(5)第一至四部分合计=10201.60+334.70+337.55+745.00=11618.85(万元)第一至四部分建安工程量合计=11618.85-219.60-96.60-204.60-98.85=10999.20(万元)(6)第五部分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 2.2%+100=10999.20× 2.2%+100=341.98(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88.32(万元)生产准备费=54.55(万元) 九、某水利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签订了施工合同。 【事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施工单位在钢筋绑扎自检合格后,未通知项目监理单位即进行覆盖。  事件2:主体工程施工时,由于发生4.5级地震,造成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导致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3: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为了鉴定某个关键部位混凝土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建议采用钻芯取样试验,结果满足要求,施工单位要求发包人承担该项试验的费用。 【问题】 1.针对事件1,写出施工单位的正确做法。 2.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3.事件3中试验检验费用应由谁承担? 【答案】问题1:  事件1中,施工单位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应通知监理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单位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覆盖。监理单位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另有指示外,施工单位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签字确认。问题2:发生4.5级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可给予延期。(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损坏,其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问题3:事件3中,若检验构件质量合格,试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一十、 【背景】 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进驻现场后,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及相关要求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混凝土及土方试样的平行检测、跟踪检测数量应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要求。监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乙监理工程师表示,监理实施细则为监理自身工作的依据,不需要抄送承包人。事件2: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3)代表单元工程的混凝土试块28天龄期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事件3: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平行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重要部位最低强度等级混凝土至少取样1组;(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2%,重要部位至少取样1组。事件4: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跟踪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9%。 【答案】1.事件1中甲、乙监理工程师谁的说法正确说明理由。答: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的说法正确。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监理实施细则对承包人的作用: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2.指出事件2中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条件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第(3)条不妥。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3.指出并改正事件3平行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4.指出并改正事件4跟踪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一十一、某供水工程采用DN2400球墨铸铁管,长约33.4km,设计输水流量6.7m3/s,新建加压泵站1座。泵站选用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 【事件】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1)、(2)、(3)、(8)、(9)事件。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问题2:不妥之处:事件2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场使用。事件2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 一十二、2013年10月2日,承包人A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1573000元;工期天数为730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  (2)因承包人A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承包人A应当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  (4)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15%,直至扣完为止。  2014年4月16日,经承包人A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66315000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  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10247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 【事件】   事件1:2015年10月2日,发包人向承包人A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A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人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开展20.6万m3,实际完成9.95万m3;7月、8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  事件2:2015年11月3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10月,承包人A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1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  事件3:2015年11月5日,发包人基于事件2中的原因,向某银行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23210247元款项金额。 【问题】 1.承包人A对于事件1中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截至2015年6月12日不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之后的停工、辞退工人和未完成合同义务等问题均是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因此指出发包人对保函没有付款请求权。请问:承包人A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问题1:  不正确。理由:由该案例背景所描述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看出,两份保函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诺在发包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同时,保函载明不可撤销、无条件、无需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两份保函为独立保函,发包人只要提交了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就具有付款请求权。问题2:(1)不正确。理由:①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扣减预付款保函金额需经结算并经双方确认,预付款的使用与否并非预付款保函扣减的依据。即使预付款全部已经用于该项目,也不能得出预付款保函已经全额扣减的结论,以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是过程付款而非结算,总包方尚无权将其收到的预付款确认收人,更无权据此主张预付款保函应予减额。②工期延误违约金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而进行计算的,但独立保函的索赔金额,无须考虑基础交易下,保函申请人因违约须赔偿的保函受益人损失金额。否则,将有悖“先赔付,后争议”的基本审理原则。(2)预付款的作用是减轻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的资金压力,其性质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一十三、某水库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大坝、水闸等。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5000万元。承包人经项目法人同意,将砂石料生产分包给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合同金额3000万元。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较紧,承包人拟将大坝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并已报项目法人审批。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和承包人无关。  事件3:开工初期承包人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不包括分包单位的部分工程。  事件4:承包人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但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保险。  事件5:承包人按照要求计提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生产进度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完成后交由承包人监管。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②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③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支出;④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⑤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事件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较紧,承包人拟将大坝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并已报项目法人审批。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和承包人无关。  事件3:开工初期承包人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不包括分包单位的部分工程。 【答案】问题1:  不妥之处:  事件1中,承包人拟将大坝进行分包不妥。理由: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事件2中,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承包人无关不妥。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3中,承包人应急救援预案不包括分包工程部分不妥。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事件4中,承包人未为分包单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不妥。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事件5中,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妥。理由: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问题2:  2%计提,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为:300万元。  可用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支付事项还包括:①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②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④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一十四、某泵站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进水工程、泵房、出水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10万m3,土方回填15万m3,混凝土2万m3。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渠道工程堤防回填设计压实度为95%,原设计采用开挖料回填。开工后,由于开挖料不满足回填标准要求,承包人另外选择了A料场作为回填料源。事件2:按照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每层100?150m3取样1个。事件3:由于距离市区较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承包人认为商品混凝土出厂时已经进行出厂合格检验,因此承包人不应再进行检测。事件4:承包人完成地基承载力试验后,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试验进行平行检测。 【问题】 1.对事件1,你认为承包人改变料源后需要做哪些工作? 2.对事件2,你认为监理人土方回填的平行检测至少取样多少个?说明理由。3.对事件3,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对事件4,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主要工作包括:①对料源进行检测;②编制工艺试验方案及进行工艺试验;③根据工艺试验结果编制土方回填施工措施计划。问题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每层按150m3取样1个计算,至少取50个试样。问题3:不妥之处:承包人对商品混凝土不进行试验。理由:采购的中间产品必须要进行试验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问题4: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进行平行检测。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地基承载力试验监理人不进行平行检测。 一十五、某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洞、溢洪道、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工作。事件2:大坝基础工程完工后,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制定了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2)验收工作由质量监督机构主持;(3)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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