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产科安全会议记录
时间:2010年3月27日
地点:生产科办公室
参加人:于有智、吴福民、赵嘉兴、高运民、杨秀民、张高智
记录人:张高智
会议议题:专题分析研究“3.8”贾小斌驾驶铲车压坏胡玉良摩托车事故的处理意见
杨秀民:按照领导安排,今天就3.8”贾小斌工作期间驾驶铲车压坏胡玉良摩托车事故召集负有事故主体责任的生产部门进行分析研讨处理意见,我们安环科负责人及选厂安全专员列席参加生产科的安全会议。首先请生产科科长就该事件进行通报,然后就该事故怎么处理请生产科安全小组成员发表意见。
于有智:贾小斌于3月8日给选厂上矿结束后,将铲车放在石灰渣厂边去吃饭,当时铲车的四周没有停放摩托车和存放其他任何东西。饭后大约19:30左右,贾小斌去发动铲车给石灰制浆岗位推石灰,当时天色已晚,没有发现铲车后边停有摩托车,在倒车的同时将其撞倒压坏。事发后,胡玉良亲口告诉贾小斌,我也不要你赔钱,摩托车修好能用就行。对出事司机贾小斌处理,经生产科研究,作以下处理:1、对贾小斌本人以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认识错误的严重性。2、对贾小斌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3、要求贾小斌本人在今后工作不犯类似错误,写出书面保证。
杨秀民,对此事故,生产科对出事司机贾小斌作以内部处理,但该问题的焦点是胡玉良的摩托车怎么赔偿。此事故后,胡玉良多次找生产科、安环科、公司要求处理。生产科由贾小斌本人写了事故经过,生产科签署了证明意见,但怎么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明确处理意见。后武经理要求安环科核实情况,安环科派张高智找司机贾小斌、胡玉良核实,胡玉良开始说只要修好能骑就行。张高智于是找到修理部咨询,原摩托车要修好大约需2000元左右。再与胡玉很协商,胡又不同意。对此调查,张高智已专题报告。生产科、安环科多次与贾小斌、胡玉良协商,但一直未达成协议。今天,一是就摩托车问题怎么处理,请铲车主管及生产科安全小组成员进行研究分析;二是请生产科及铲车主管就此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于有智:事故后,胡玉良说只要修好能骑就行,至于赔偿要划分责任。摩托车乱停乱放要承担责任。
吴福民:当时出事,我请假在家。其摩托车乱停乱放与车主有关,司机贾小斌也有责任,在起动时未观察四周,因此对贾处罚500元。内部处理已经到位。但责任怎么划分,怎么赔偿报公司解决。
高运民:生产已处理贾小斌,其他向上汇报,至于怎么处理,甚至开除由公司决定。
赵嘉兴:胡在施工队做活,摩托车乱停乱放,公司内有车棚,对外摩托车没有要求。铲车启动前未观察四周,检查未到位。对本人已罚,其他请公司解决。
于有智:摩托车被压以后,胡玉良说,只要修好,能骑就行,对这起事故的赔偿要划分责任。作为外来的摩托车在厂区乱停乱放,负有一定的责任,铲车司机贾小斌在开车时未主动观察四周情况,未仔细看就开车出负有一定责任。生产科已对其罚款500元,写出书面检查,摩托车赔偿一事请公司给予解决。
吴福民:此事故是司机贾小斌在工作时履行职责期间发生的事故,也就是因公出的事故。贾小斌本人已受内部处罚。且此事一出,生产科的安全奖已受影响,安全管理人员经济上已被扣罚,赔偿摩托车一事应由公司负责。
高运民:生产科已处理贾小斌,至于赔偿摩托车由于摩托车主是外来人员由公司决定。
赵嘉兴:贾小斌在工作中发生压坏摩托车事故,是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加之胡玉良作为厂外人员,出事司机已受到处理,至于赔偿由公司出面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