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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
大题(共15题)
一、某工程,在招标及施工阶段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在投标过程中,A施工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决定采用突然降价法,于是将措施项目各项费用均下调10%进行报价。事件2:经评审B施工单位中标,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的第5天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再递交一份合同价20%的履约保证金。事件3: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的审查意见基础上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事件4:施工合同中规定,外墙装饰施工所需花岗石由施工单位负责从建设单位指定的C厂家采购。当第一批石材运到工地时,施工单位认为是由建设单位指定用的石材,在检查产品合格证后即可用于工程。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石材放射性检测,经抽样检验发现石材质量不合格。事件5: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至三层时,浇筑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撑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现场有关负责人员于2小时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1)、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应如何处理,并说明原因?(2)、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基础工程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本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还应包括哪些人员?(4)、事件4中,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若施工单位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5)、事件5中,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属于哪个等级的事故,说明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
【1】
评标委员会应按废标处理,因为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A施工单位将措施项目各项费用均下调10%属于违规行为,对招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应按废标处理。
【2】
建设单位仅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也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建设单位要求投标人递交合同价20%的履约保证金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基础工程验收不妥当。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基础工程验收。本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还应包括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等。
【4】
建设单位指定厂家的做法不正确。发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制造厂。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后即可用于工程的做法不正确。对到场的建筑装修材料进行检验,是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的责任。若施工单位将该批石材用于工程施工,则应对由此造成的质量缺陷承担责任,建设单位无责任。石材厂家虽为建设单位指定,但合同中石材是施工单位采购,故施工单位应对石材质量负责。
【5】
本次事故属于较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事故中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归属于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施工技术的进步,现代工程建设呈现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复杂程度高等特点。近年来,出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也不少。由于这些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工程停缓建、已建成部分提前投入使用或先将其中部分提前建成使用等情况,再加之对规模特别大的工程一次验收也不方便等。因此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同时考虑到建筑物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加科学地评价工程质量和验收,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每个子分部工程中包括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包含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问题: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通过哪几个层次的验收。2.各层次的质量验收由谁组织哪些人员进行验收。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主要通过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四个层次验收。2.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结论由总监理单位填写。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施工技术的进步,现代工程建设呈现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复杂程度高等特点。近年来,出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也不少。由于这些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工程停缓建、已建成部分提前投入使用或先将其中部分提前建成使用等情况,再加之对规模特别大的工程一次验收也不方便等。因此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同时考虑到建筑物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加科学地评价工程质量和验收,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每个子分部工程中包括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包含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通过哪几个层次的验收2.各层次的质量验收记录由谁填写由谁组织哪些人员进行验收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主要通过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四个层次验收。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填写,总监理工程理由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结论由总监理单位填写。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
【命题点与拓展】
本案例第l题主要考查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为了更加科学地评价工程施工质量和有利于对其进行验收,根据工程特点,按结构分解的原则将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又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或子分部工程又可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又可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因此,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可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四个层次。
四、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按照下列步骤组建项目监理机构: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②确定监理工作内容;③制定监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④进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设计,根据项目特点,决定采用矩阵制组织形式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机构的部分工作安排如下:造价控制组:①研究制定预防索赔措施;②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质量控制组:④检查成品保护措施;⑤审查分包单位资格;⑥审批工程延期。事件3: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项目监理机构拟采取下列措施开展工作:(1)明确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2)拟定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3)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监理工作制度(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5)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6)编制资金使用计划(7)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实施动态控制
【答案】(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不妥,正确的步骤是①②④③,先④进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设计,然后再③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2)矩阵制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子项目系统。这种组织形式的纵、横两套管理系统在监理工作中是相互融合关系。矩阵制组织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矩阵制组织形式的特点:①优点: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②缺点: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不妥当。其中,②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和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均应属于质量控制组工作,⑥审批工程延期属于进度控制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对造价控制组的安排不妥当。理由:②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和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均应属于质量控制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组的安排不妥当。理由:⑥审批工程延期属于进度控制组工作。组织措施:(1)、(3)、(8)、(9)、(10)技术措施:(4)、(7)经济措施:(5)、(6)合同措施:(2)(1)在采用新技术的某专业分包工程开始施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不妥。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必须在相应工程施工前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如下几个方面:1)编制依据、内容的审核;2)项目监理人员的审核;3)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的审核;4)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
五、某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并聘请监理机构做全过程监理。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人勘查现场。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量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选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问题:1.请逐一分析项目招标文件包括的(1)~(5)项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1)妥当。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可以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2)妥当;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注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3)不妥当,根据相关规定,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注意,价格也不可以)(4)妥当,根据相关规定,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5)不妥当,不能将因为低于招标控制价一定比例且不能说明理由作为废标的条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问题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问题3:评标委员会应该将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因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圼规律性差异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应做废标处理。
六、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监理。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建设单位负责空调设备和部分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桩基施工和设备安装两家分包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桩基施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桩基施工单位与原申报批准的桩基施工分包单位不一致。经太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进度,擅自增加了一家桩基施工分包单位。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现浇结构验收时,发现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的强度不合格,拒绝签字。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经法定检测机构对现浇结构的实体进行检测,结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不合格。 事件3:空调设备安装前,监理人员发现建设单位与空调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包括该设备的安装工作。经了解,由于建设单位认为供货单位具各设备安装资质且能提供更好的服务,所以在直接征得拨备安装分包单位书面同意后,与设备供货单位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 事件4:在给水管道验收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部分管道渗漏。经查,是由于设备安装单位使用的密封材料存在质量缺陷所致。 问题: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1的处理程序。
【答案】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1的处理程序具体如下:首先指令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增加的桩基施工分包单位暂停施工,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专业监埋丁.程师应审查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存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4分)
七、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并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下列工作:①组织召开监理例会;②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③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④组织审查工程变更;⑤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⑥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事件3:总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有一台起重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且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事件4: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了竣工资料,认为施工过程中已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过验收且均合格,随即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中签署了预验收合格的意见。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2、逐条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托和不可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的工作。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写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指出事件4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预验收中还应组织完成的工作。
【答案】1、(1)不妥之处: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2)不妥之处:报法定代表人审批。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签认。(3)不妥之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正确做法: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2、①做法妥当,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②做法不妥,属于不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之一。③做法妥当,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④做法妥当,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⑤做法不妥,属于不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之一。⑥做法不妥,属于不可以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之一。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做法不妥,正确做法: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对该起重机械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如果该起重机械属于承租设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八、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2: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洽谈时,双方对下列工作的责任归属产生分歧,包括:①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②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④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⑤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 事件3: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比原计划提前两个月到场,建设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清点移交。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需修理,部分配件采购数量不足。经协商,损坏的设备部件由施工单位修理,采购数量不足的配件由施工单位补充采购。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问题:2、逐项指出事件2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3、指出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施工单位提出的哪些费用补偿项是合理的?
【答案】2、责任归属:①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②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④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⑤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3、(1)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正确做法: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补偿申请。(2)合理的费用补偿项: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配件采购费。
九、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总包单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桩基础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基础局部出现开裂,经调查分,该质量事故是由于设计不当所致。事件2: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出现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造成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机构提出如下索赔:(1)在建工程损失8万元,施工机具损坏损失3万元;(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1万元;(3)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2万元;(4)工程清理、修复费用1万元;(5)工期补偿7天。事件3:为了保证按期完工,甲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同意分包单位进场施工。事件4: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汇总甲、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档案验收。<1>、针对事件1,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2>、事件2中,不可抗力损失的承担原则是什么?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应如何处理?<3>、事件3中,有哪些不妥,说明理由。
【答案】1.该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1)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2)审查事故处理技术方案;(3)跟踪监督桩基础工程处理过程;(4)验收桩基础工程处理结果;(5)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应处理如下:
一十、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决定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资格预审,A、B、C、D四家施工单位通过了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A在取得了招标文件后,认真核对了工程量,根据当前当地市场状况、材料供求情况和材料价格情况,基于询价,并对措施项目作出处理后确定报价。在报价全部完成后,投标人A按照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了招标单位。 投标人D在赶往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时候,由于交通拥堵,投标人D察觉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赶到,因此给招标人打电话,说明理由和自己的报价,要求参加竞标,投标文件将随后补上。招标人同意了该要求。 评标过程中,招标人采用综合评议法,最终选定投标人D为中标单位。对此结果,其他投标人均表示异议。 问题: 1.什么是措施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对措施项目应当如何处理?
2.招标人选定投标人D中标正确吗?为什么?
【答案】1.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对措施项目清单可作调整。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 招标方的“措施项目一览表”内容只列项目,由投标方根据实际施工方案自主计算措施项目的量及费用并报价;而不是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和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而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招标人有权认为其已经分摊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报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2.招标人选定投标人D中标的做法不正确。 投标人D不能及时上交投标文件,应当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作废处理,不能将失去资格的投标人D确定为中标人。
一十一、 某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量为850m3,混凝土分项工程的人工费为100元/m3,材料费为300元/m3,机械费为50元/m3,管理费为分项工程人、材、机之和的10%,利润率为5%,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计算,规费按3%计,综合税率为10%。 问题: 1.计算该混凝土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2.计算该混凝土工程的措施费。 3.计算该混凝土工程的造价。
【答案】1.(1)100+300+50=450(元/m3); (2)450×10%=45(元/m3); (3)(450+45)×5%=24.75(元/m3); (4)混凝土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450+45+24.75=519.75(元/m3);
2.混凝土工程的措施费: 850×519.75×20%=88357.50(元)。 3.混凝土工程的造价: (850×519.75+88357.50)×1.03=546049.35(元); 546049.35×(1+10%)=600654.285(元)。
一十二、 政府投资建设的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生产设备由建设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采购;幕墙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项目,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分包单位;材料费中应包含技术保密费、专利费、技术资料费等。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进行挖孔桩检测时,项目监理机构发现部分桩的实际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经查,确认是因地质勘察资料有误所致,施工单位按程序对这些桩进行了相应技术处理,并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申请。事件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使用其拥有专利的新材料前,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对新材料的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结算工程款时,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新材料专利使用费。事件3:生产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不满足验收要求,经查,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须更换设备零部件。施工单位按约定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零部件拆除、重新购置和重新安装的费用索赔申请。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负责到场生产设备的清点、验收和接收,为此,建设单位建议施工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提出费用索赔申请。问题:2.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3.事件2中,新材料验收标准应由哪家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指出施工单位要求支付新材料专利使用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中哪些可以获得批准?施工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的建议?说明理由。
【答案】2.事件1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理由:地质勘察资料有误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3.事件2中,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
2.4规定,新材料验收标准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要求支付新材料专利使用费不成立,因为根据合同约定,专利使用费包含在材料费中。4.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项中可以获得批准补偿的费用有:零部件拆除费用、重新安装费用。 对于建设单位建议施工单位直接向设备制造厂商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施工单位不应采纳。 理由:施工单位与设备制造厂商无合同关系。
一十三、某办公楼工程,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验槽。首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础不存在空穴、古墓、古井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验收工作。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时,总承包单位完成了自查、自评工作,填写了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过程中均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即签署了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即将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问题: 1.验槽的组织方式是否妥当?
2.基坑验槽还包括哪些内容? 3.该综合楼达到什么条件后方可竣工验收? 4.指出工程竣工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在执行验收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5.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即将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1.验槽的组织方式不妥,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基坑验槽。
2.基坑验槽还应包括: (1)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坑底坑壁土质、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合; (3)检查基坑边坡外缘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对邻近建筑物稳定性的影响; (4)审查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进行复核检查。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工程竣工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在执行验收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为总监理工程师未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应组织工程预验收。即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并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经对竣工资料和现场实物验收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一十四、 某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28150万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可计量措施项目费4500万元,其他项目费150万元,规费123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为20%(以人材机为基数),利润率为5%(以人材机和管理费为基数),综合税率为10%,人工费80元/工日,吊车使用费3000元/台班。该工程定额工期为50个月。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工期为38个月,并明确可以增加赶工费用。 事件2:土方开挖时遇到未探明的古墓,项目监理机构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随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考古工作。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如下费用补偿申请:①基坑围护工程损失33万元;②工程暂停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5.7万元;③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与机械费用7.8万元。 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某分项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用工180工日、吊车12台班、材料费16万元,夜间施工增加费8万元(总价措施费),设备保护费3.5万元(总价措施费),规费为5万。 事件4: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致使原计划均需使用吊车作业的A、B两项工作的间隔时间由原定的3天增至8天,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补偿5个吊车台班窝工费用的申请。 问题: 1.计算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签约合同价。
2.事件1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说明理由。赶工费用应由哪几部分构成? 3.逐项指出事件2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给予补偿并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总额是多少万元? 4.针对事件3,计算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和增加的工程款。 5.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说明理由。 (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保留2位小数)
【答案】 1.安全文明施工费=(28150+4500)×3%=979.5(万元); 签约合同价=(28150+4500+979.5+150+123)×(1+10%)=3729
2.75(万元)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 理由: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50-38)/50×100%=24%>20%,所以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 赶工费用主要包括:(1)人工费的增加,例如新增加投入人工的报酬,不经济使用人工的补贴等;(2)材料费的增加,例如可能造成不经济使用材料而损耗过大,材料提前交货可能增加的费用、材料运输费的增加等;(3)机械费的增加,例如可能增加机械设备投入,不经济地使用机械等。 3.①应给予费用补偿,由于未探明古墓原因而导致基坑围护工程损失,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②应给予费用补偿,5.7万元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③不应给予费用补偿,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与机械费用不属于建设单位责任(或风险),属于施工单位与文物部门的合同关系。 费用补偿总额=33+5.7=38.7(万元)。 4.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180×80+12×3000+160000)/10000×(1+20%)×(1+5%)=26.51(万元) 增加的工程款=(26.51+8+3.5+5)×(1+10%)=47.311(万元) 5.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 理由:当工程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工程材料的堆放、保管、以及场内运输都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所以工程材料堆放不合理,应该是施工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不应批准费用补偿。
一十五、某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工程被列入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决定对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市的A、B、C、D、E五家施工单位参加投标,外省的F和G两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针对本市和外省企业分别编制了两个标底,用于对本市和外省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招标人于2019年6月1日向资格预审合格的A、B、C、D、E五家施工单位及F和G两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发出投标邀请书,规定6月15日~6月16日发售招标文件,6月25日上午9时为投标截止时间。上述单位均接受邀请并按期购买招标文件。6月21日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质疑作了书面答复,随后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6月25日上述投标单位均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A提前一天递交了投标文件,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文件,对投标报价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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