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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基础与实务作业1答案.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1988005 上传时间:2025-08-2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1.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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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基础与实务作业1 习题一 1.请简述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的内容。 答:税收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一定体制下依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我国的实体法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次大的改革逐步演变而来的,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5类;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等。 我国的税收程序法即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2.税法构成要素有哪些?需注意哪些内容? 答: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减、免税)及罚则等。 对于纳税义务人要注意与扣缴义务人的区分;对于征税对象,要注意与此紧密相关的计税依据、征税范围和税目这几个概念的区分;对于税率要注意,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中采用的幅度税率,是由地方政府在税制规定的统一征税幅度内,规定本地区具体使用的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对于罚则,包括偷税、漏税、欠税、滞税、抗税、不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纳税资料和不配合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等。 习题二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9年5月发生以下生产经营业务: 1.销售A产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A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B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7.55万元。 3.将自产的一批应税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1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小轿车原值13万元,已提折旧1万元。 5.购进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2万元,增值税7.14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材料已验收入库。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16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2万元,杂费1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入库。 7.购进一台生产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5万元,增值税5.9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9年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解答】 1.销售A产品的销项税额=[70+5.85÷(1+17%)]×17%=12.75(万元) 2.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额=17.55÷(1+17%)×17%=2.55(万元) 3.将自产的一批应税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视同销售行为。 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7%=成本×(1+成本利润率)×17%=20×(1+10%)×17%=3.74(万元)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4%÷2=含税销售额÷(1+4%)×4%÷2=10.4÷(1+4%)×4%÷2=0.2(万元) 5.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7.14+2×7%=7.28(万元) 6.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16×13%+2×7%=2.08+0.14=2.22(万元) 7.购进设备的进项税额=5.95(万元) 8.该企业2009年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2.75+2.55+3.74+0.2―7.28―2.22―5.95=3.79(万元) 习题三 甲生产企业与乙流通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已全部通过认证。2009年2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甲企业从乙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及税款未付。 2.乙企业从甲企业购进A产品50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为100元,取得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50 000元,增值税8 500元,乙企业以上述销货款低付甲企业的货款和税款,剩余部分以银行存款支付。 3.甲企业当月发生的其他业务: (1)赠送给某单位自产A产品50件。 (2)委托某商场代销A产品一批,取得代销清单,注明价税合计46 800元,,按合同规定支付了5%的代销手续费。 (3)将自产A产品10件拨付给职工活动中心使用,每件生产成本为80元。 (4)将自产A产品100件发往统一核算的外省分支机构用于销售,同时支付运费2 000元,建设基金200元,装卸费500元 ,保险费100元,取得运输发票。 (5)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 4.乙企业当月发生的其他业务 (1)销售B商品取得含税收入585 000元。 (2)购入农副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购货款500 000元,支付运费10 000元,保险费2 000元,装卸费200元,取得普通发票分别注明。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50%用于职工福利,50%销售并取得含税收入 565 000元。 (3)向灾区捐赠B商品,成本80 000元,市场售价100 000元,适用税率17%。 (4)将外购的100 000元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该材料适用税率17%。 (5)销售的B商品因质量问题被退回20 000元,退货款已转账付讫。 要求:1.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2.计算乙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解答】 1. 甲企业2009年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1)向乙企业销售A产品的销项税额=8 500(元) (2)甲企业赠送给某单位自产A产品50件视同销售行为。 销项税额=50×100×17%=850(元) (3)委托某商场代销A产品的销项税额=46 800÷(1+17%)×17%=6 800(元) (4)自用10件A产品的销项税额=10×100×17%=170(元) (5)将自产A产品100件发往统一核算的外省分支机构用于销售视同销售行为。 销项税额=100×100×17%=1 700(元) (6)甲企业2009年2月的销项税额=8 500+850+6 800+170+1 700=18 020(元) 甲企业2009年2月的进项税额=3 400+2 000×7%+34 000=37 540(万元) 甲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不足抵扣进行税额,不缴纳增值税;不足抵扣的进项税额=37 540-18 020=19 520(元)可结转下月继续抵扣。 2.乙企业2009年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1)销售原材料的销项税额=3 400(元) (2)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额=585 000÷(1+17%)×17=85 000(元) (3)购买农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00 000×13%+10 000×7%)×50%=32 850(元) 销售农产品的销项税额=565 000÷(1+13%)×13%=65 000(元) (4)向灾区捐赠B商品视同销售行为。销项税额=100 000×17%=17 000(元) (5)购进在建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17 000元不得抵扣。 (6)发生销货退回,仅退还货款,不涉及销项税额。 (7)购进A产品的进项税额=8 500(元) (8)乙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 400+85 000+65 000+17 000―32 850―8 500=129 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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