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纳雍县新房中学学校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廉租房修建,食堂扩建,学生宿舍场地扩建、操场硬化、舞台修建施工安全管理,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与工程施工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施工方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依法对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2、施工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直到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施工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各类安全标示及时悬挂或配置。施工现场的道路、临时围墙、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参与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施工方做到施工场地使用不低于1.5米的围墙进行有效隔离,设置警示牌,杜绝施工无关人员特别是学生进入施工场地,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7、施工通道与学生通道必须实施分离,确有特殊情况时要保证错开学生下课及上下学的高峰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8、施工方必须注意施工用电安全,线头不得裸露,配电箱要悬挂,不得随意放置在地面或学生够得着的地方。
9、施工方必须注意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安全,随时保持用电、用水安全,保证学生上下课通道无障碍物。
10、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其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
11、如果施工方未按照以上条款施工生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承担相关责任。
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纳雍县新房中学(章) 乙 方: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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