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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纪律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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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员工劳动纪律考核制度 华童企字2008年第(1)号 1目的   为增强华童金木涂装有限公司员工的纪律性,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各位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公司总体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 3职责 3.1 公司各项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考核; 3.2 各级主管负责检查和监督下属员工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下属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3.3 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将所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向管理部门举报; 3.4 企管办负责汇总考核情况,并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考核的合理性、公正性。 4考核内容及处罚标准 4.1 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处罚1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者,每次处罚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半日旷工论处。(一天旷工处罚三天工资) 4.2 旷工3日以内者,处罚300—600元;旷工3日以上者除名,并处350-3000元罚款。 4.3 违反公司请假管理规定,但据具体情况,不按旷工处理的,假日每达一天者(不满1天者按1天计),处罚20元。 4.4 不按公司要求着工作服者,每次处罚20元。 4.5 着奇异服装者,每次处罚20元。 4.6 工作时间内在公司公共场合穿拖鞋、背心者,每次处罚30元(公司允许的工作地点外)。 4.8 在公司不按公司要求配戴胸卡或不配戴带胸卡者,每次处罚10元。 4.9 代人签卡的,代签卡者及被代签卡者均处于20元罚款,重复发生者,加倍处罚。 4.10 进入厂自行车、摩托车在停车线不按范围的,每次处罚10元。 4.11 在门卫处不服从门卫正当管理要求者,视情节每次处罚20-200元。 4.12 开无人灯者,每盏处罚5元。 4.13 开无人电扇者,每只处罚5元。 4.14 开无人空调者,每只处罚20元。 4.15 用水后,不及时并闭水龙头者,每次按时间长短,处罚5-30元。 4.16 参加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处罚20元。 4.17 参加会议迟到者,每次处罚10元。 4.18 在车间范围内、抽烟者罚款50元/只。 4.19 在禁烟场所或吸游烟者罚款100元/只。 4.20 外来人员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者,视同公司陪同或接待人员吸烟处理(公司客户接待人员应礼貌提示) 4.21 工作时间(含加班,下同)无故离岗者,每次处罚20元。 4.22 工作时间看小说、报刊杂志 上网等与工作无关事项者,每次处罚20元。 4.23 工作时间探视亲友10分钟以上者,每次处罚30元;门卫同等处罚(探视者须车间主任或以上级同意批准)。 4.24 工作时间集聚闲谈、大声暄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并影响他人工作者,每次处罚20元。 4.25 消极怠工者,视情节,每次处罚50-300元;情节严重的同时可作除名处理。 4.26 鼓动罢工者,处500元以上罚款并作除名处理。 4.27 参与罢工者,处3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开除处理。 4.28 违反公司规定,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者,作除名处理并处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9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不听从指挥者,每次处罚50元;如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到工作完成的,视情况处80元以上罚款并可作除名处理。 4.30 在公共场所对领导工作安排不服从并无理取闹者,视情节每次处100-500元罚款并可作除名处理。 4.31 在公司场所随地吐痰、抛弃杂物者,每次处罚20元。 4.32 垃圾不倒在垃圾箱内,倾倒在其他地方,视影响,每次处罚20-100元。 4.33 损坏公司公物者,对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并处50-1000元罚款并可作除名处理。 4.34 偷盗公司及其他员工物品者,作除名处理并处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4.35 在公司内言行粗鲁者,每次处罚20元; 4.36 用粗鲁语言故意污辱、威胁同事者,每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并处300元以上罚款。 4.37 与同事打架者,每次处罚100元;打架性质严重,伤害对方身体者,作除名处理并处300元罚款,并负担对方全体疗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4.38 在公司的各项培训考核中弄虚作假者,每次处罚100元。 4.39 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营私舞弊者,视性质每次处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作除名处理。 4.40 对内泄漏公司一般性秘密者(考试题目、未公布的决定等),每次处罚100元。 4.41 对外泄漏或因其原因造成对外泄漏公司生产、经营、商业、技术秘密者,作除名处理并处罚款500—5000元,并视情节按公司保密制度及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赔偿公司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4.42 违反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要求,私带软件使用者,每次处罚50元;因私带软件使用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而造成公司网络系统故障的,视情节处于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作除名处理。 4.43 利用公司计算机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每次处罚50元。 4.44 利用公司计算机网络浏览、下载黄色及其他不健康内容信息者,每次处罚300元可同时作除名处理。 4.45 利用公司计算机网络攻击他人网站、传播反动言论及做其他国家公安机关明令禁止事项者,作除名处理并处罚款500元,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并赔偿公司所有损失。 4.46 私自利用公司生产设备及材料制作私人物件者,作除名处理并处200元罚款,并按制作的物件价值赔偿公司损失。 4.47 下班时,提前做好下班准备等待下班者,每次处罚20元。 4.48 下班时,提前聚集在车间门口等候就餐者,每次罚款20元。 4.49 下班时,跑步抢先到食堂就餐者,每次处罚20元。 4.50 在食堂就餐时插队者,每次处罚20元。 4.51 就餐时不节约粮食,浪费现象现严重者,每次处罚30元。 4.52 在公司内制造或传播谣言,同事间搬弄是非,影响公司安定团结者,作除名处理并处200元以上罚款。 4.53 打听他人工资、奖金或外泄本人工资、奖金者,罚款30元/次。 4.54 对公司来客围观议论、指指点点,影响公司形象者,每次处罚50元。 4.55 以任何形式接受贿赂者,作除名处理并处200-20000元罚款。因接受贿赂,工作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同时赔偿公司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4.56 主动向对方索要贿赂者,作除名处理并处500-30000元罚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公司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4.57 本办法尚未列入的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由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4.58 负责履行管理职能的部门,对本部门所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不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的,不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者,一经核实与违纪者同等处理。 5考核程序 5.1 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具体的职能管理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向违纪者开出《违纪、违规考核通知单》。通知单上写明违纪事实,时间,处罚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及违纪者确认签名。如违纪员工不签名确认,以见证为据并加重处罚。 5.2 《违纪、违规考核通知单》一式三份,违纪员工、违纪员工所在部门/车间、人事部各执一份。 5.3 每月底,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根据考核通知单的情况,将违纪员工的考核汇总到本部门的员工考核表中,人事部根据考核通知单逐个核对。 5.4 如违纪行为达到除名条件的,由人事部向副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作除名与否的决定。对需除名的员工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并办理除名手续。 5.5 如员工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考评委员会提出申诉,由考评委员会进行裁决。 苏州华童金木涂装有限公司 企管办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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