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编 制 依 据 及 目 的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本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编制目的为规范化京沪高速铁路三标管段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京沪高速铁路三标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可控,
第二章 管 理 目 标
第三条 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在参加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期间执行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杜绝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
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事故;
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安全事故。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分 工
第四条 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为规范化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管理,成立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工作。
第五条 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忠
副组长:王 成
组 员:姜永军 刘延超、蒋宗全 午向阳 赵同生
钱志望 陈汉衡
第六条 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⑴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在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建设期间,全面负责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关系。
⑵负责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施工生产日常安全管理监督。
⑶负责为参加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建设施工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服务。
⑷负责对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施工的重难点工程项目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保障重点建设工程如既有线、跨公路、跨河道等安全投入,负责重点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对专业联合协调和负责各项审批程序,负责制定和指导重难点工程项目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
第七条 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分工
⑴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总负责各项协调工作。负责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安全生产投入的保证。
⑵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组织每季度一次检查考核工作。
⑶负责对专业联合施工队伍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支持。
第四章 工 作 程 序
第八条 本着充分发挥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和人员安全管理特长,原则上要求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和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管理,统一执行京沪高速铁路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和要求。
第九条 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无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支持和提供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各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管理范本和应急措施标准化实施细则。
第十条 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本着不给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和人员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开展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和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章 过 程 控 制 及 工 作 要 求
第十一条 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统一执行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严格按照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安全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三条 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强化安全标准化过程控制,及时纠正偏差和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支持。
第十四条 强化专业联合施工队伍自身现场安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程序,做到程序规范化、简洁化。
第十五条 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注重时效性,坚决杜绝发过期信息和截卡信息,保证信息传递流畅,确保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安全生产管理同步和高度统一。
第十六条 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负责各自管段内信息的汇总和上报。
第十七条 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负责处理管段内与地方各政府部门管理。与地方政府及业主、监理单位需要由三标段统一协调的工作,各专业联合施工队及时提出,由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协调落实。
第十八条 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第六章 考 核 制 度 及 评 判 标 准
第十九条 考核制度
⑴对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人员安全管理考核本着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自行考核的原则。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根据各企业管理要求,制定自己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负责各自人员的考核。
⑵对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的考核参加京沪高速铁路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信誉评价,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单独参评。
⑶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和人员做好各项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条 评判标准
⑴对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人员的考核依据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安全目标管理实施考核,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执行本安全管理目标和提高安全管理目标标准。
⑵对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的考核以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质量信誉评价排名为评判标准。
⑶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及人员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和人员做好各项考核,以参加铁道部质量信誉评价作为各专业联合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考核的最终标准。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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