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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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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隆集团 内部管理文件 管理制度 陕西巨隆集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 第三条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 第五条 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为了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阻碍公司发展。 第六条 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 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同时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 第八条 为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 为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坚决杜绝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二章 行政管理 一、印章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为建立监督机制、明确责任、不损害公司利益,公章管理实行登记审批制度。 (一) 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保管; (二) 每次盖章须经行政管理部主管签字批准后盖章; (三) 除证明材料盖章外,其他合同及协议性文件盖公章须留一份归档或留底,以作 备忘; (四) 原则上公章不许带出公司,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准予在工作时间外带公干,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公章归还,并办理登记手续; (五) 各部门专用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由部门经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各私章由各本人保管,特殊情况下由本人指定或委托专人保管。 二、文印管理规定 (一)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 电传、传真文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导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 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复印;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的资料打印、复印,如特殊需要,须经行政管理部经理批准; (四) 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办公设备,节约用纸,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 严禁私事使用传真电话,违反者除补交电话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电话使用规定 (一)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二) 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 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 (三)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的时间,降低费用。 四、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采购管理; (二) 申报、采购程序:个人申报→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行政管理部采购→部门验收→行政管理部登记; (三) 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四)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和私用; (五) 所有员工必须爱护办公用品,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六)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总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批后方可购置。 五、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经理先向行政管理部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行政管理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并填写派车单; (二)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做好安全措施; (三)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行政管理部批准; (四) 使用车辆所引起的事故、罚款、损失等,由行政管理部调查后上报处理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处理; (五) 公司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行政管理部指定驾驶员负责办理。 六、宿舍管理规定 (一) 住公司提供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互助、讲究卫生、注意安全; (二) 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须照价赔偿; (三) 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告行政管理部同意; (四) 不准在宿舍内干违法乱纪的事; (五) 员工搬离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还给公司; (六) 凡离职员工,必须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退出住房,否则公司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七、保密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一) 公司秘密是指: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发展(经营)战略、发展(经营)方向、发展(经营)规划、发展(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工程标底等;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等;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宜公开的机构设置、内部分工、人事安排和职务任免事项、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和工资性收入资料; 6、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 公司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 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每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三) 员工务必保管好所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四)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事先需获得总经理批准; (五) 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六) 同事之间不得互相打听对方薪水和其他福利待遇; (七) 泄密处罚: 1、 因工作失误泄密: u 无不良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u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调离该工作岗位并降职使用; u 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雇处分。 2、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向外泄露公司秘密,给予解雇处分;情节严重并触犯刑律的,向司法机关检举,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 安全保卫 (一) 员工应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已任; (二) 遇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 (三) 严禁违反操作规定使用各种仪器、电器; (四)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检查; (五) 不得随意使用非所属部门设施设备; (六) 禁止事项: 1. 欺骗公司和同事的行为; 2. 泄露公司机密,歪曲事实散布流言蜚语,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3. 工作懈怠,违反工作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越权行事; 4. 独断专行,搞小团体,无事生非,扰乱工作秩序; 5. 兼职于同行业其他公司; 6.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7. 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三章 人事管理 一、聘用制度 (一) 公司将依据个人提供的各种学历、职称原件的资历、才能以及是否符合该职位的要求来聘用员工;根据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资历,给予每位员工平等的晋升机会。 (二) 试用期:新聘用员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估以决定是否适合其职位以及能否被转为正式员工。 (三) 晋升及调动:公司将为员工创造一种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使员工实现个人目标和职业发展;公司所有员工的职务晋升及调动均以员工的绩效考核为依据,并结合下列条件: 1.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2. 员工的工作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情况。 3. 员工的能力、发展的潜质及所受培训。 4. 公司有权视经营管理需要随时调动员工的岗位。 (四)工作表现评估(评估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会同行政管理部执行): 1. 对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实际工作表现评估,公司将决定是否提前转正、转为正式员工、延长试用期或不再继续录用该员工。 2. 对正式员工: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评估其工作业绩,并以此决定员工是否可以升职、调职、工资调整等人事变动。 (五)辞职: 1. 员工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申报或通知。 2. 凡借公司公款、公物必须退还公司,并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 手续。 3. 员工如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离职,公司将不结算当月工资,如因工作遗留 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二、考勤制度 (一)、总则 1. 为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培养员工养成严谨、守时的工作态度,加强正确的行为约束,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2. 行政管理部为本细则的监察部门,负责对考勤的考核与统计做出有关处理。 (二)、考勤制度细则 1、 考勤内容: 1) 总部上班时间:每天早09:00-17:30; 2) 分公司或分部上班时间:按市场开、关时间为准; 3) 午餐时间:12:00-13:00; 4) 总部员工周日为公休日;分公司或分部员工按照工作性质调休,休息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5) 工伤假、产假、婚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考勤计算依据: 1) 打卡为考勤的首要依据。总部所有员工均按个人上、下班的实际时间认真打卡,每位员工每天正常考勤应为二次; 上、下班及中午休息时间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凡因公不能按时打卡者或漏打卡者,均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批准后,报行政管理部附注,否则将视为缺勤。 2) 请假单为考勤的另一重要依据。所有员工的病、事假及出差等,均应事先认真填写申请单,经批准后报行政管理部备查。 3) 病事假批准权限:分公司或分部门一般员工二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主管或经理请假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请假由集团总经理批准。 4) 各分公司(或分部)员工休息时间原则上由各分公司(或分部)经理安排,但必须保证每位员工的有效工作日,串休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5) 公司考勤以当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考勤月,每月第一天,行政管理部主管对总部员工上月考勤进行统计审核,各分公司(或分部)对其所属员工上月考勤进行统计,报行政管理部主管进行审核。 6)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过失处罚。 (三)、违纪处理 所有员工均应由本人亲自按时打卡,如发现违纪情况,将按如下措施处理: 1. 对于私自涂改考勤卡或虚报上下班时间者,将给予违纪人过失处罚,扣除当日工资。 2. 所有员工每次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扣除工资10元;20分钟至1小时之内,每次扣除工资30元,每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且未请假者,按旷工1天处理。 3. 如未能按上下班要求的时间打卡者,又未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无正当理由的,按旷工一天处理;连续或月累计旷工三天则视为自动离职,不结算本月基本工资及效益工资。 4. 总部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出差等)应如实填写请假单,逐级审核、批准,未填写请假单或未经批准休假视为旷工。 5. 总部员工凡上班或下班出现漏打卡一次的,如未报行政管理部主管签卡者,均计为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工资20元。 6. 请事假1天按1个有效工作日100%扣发工资;请病假1天按1个有效工作日的50%扣发工资;旷工1天扣发2个有效工作日的工资。 7. 若在预定的事假、出差等假期满时,不能按正常时间到岗工作时,应向上级主管电话申请获准,在正常上班后立即补办申请手续,报行政管理部主管备查,否则按旷工计算。 8. 休事假每次最长不得超过30天,职员事假能否批准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而定。 9. 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不在公司内,又无法联系上须提前请假时,可向行政管理部主管先说明情况,并得到明确许可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假。 三、出差管理制度 (一) 本地差旅费 1. 报销市内交通费时,应在报销报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迄点及费用。 2. 严格控制市内的的士费报销;市内办事搭乘的士,应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方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3. 出差西安市区并当天往返的视同市内出差办理,不能当天往返的作为异地出差。 (二)外地差旅费 1、出差审批 1) 所有业务到外地出差,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外地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外地。 2) 《外地出差申请表》一式二联,即行政联及财务联;在出差前1天,必须把手续完备的“申请表行政联”交行政管理部考勤,“财务联”报财务借款。 2、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包括住宿、伙食、交通)规定: 1)、住宿费标准、伙食补贴标准: 级 别 住宿标准 (元/天) 伙食补贴标准 (元/天) 省 内 省 外 省 内 省 外 总经理 不超过280 不超过450 20元内/餐 30元内/餐 副总经理 不超过200 不超过350 经理/业务部职员 不超过150 不超过200 10元/餐 20元内/餐 职员 不超过100 不超过150 A. 酒店订房尽可能向指定的有优惠协议的酒店。 B. 住宿费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C. 多人出差至同一地点,应尽量安排至少两人住同一房间,不同级别的员工合住房间标准不超过较高级别员工的住宿标准。 D. 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住宿的,费用据实报销。 2)、出差交通工具规定: A. 选择最经济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B. 限制乘坐飞机、火车软卧,普通员工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应事先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别批准。 C. 如乘坐飞机,机场至市区往返乘大巴,市区可以乘坐出租车。 D. 出差人员趁出差方便,经上级主管批准可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差旅预支款项规定: 1. 对需预支出差款项的,须填写 “出差申请表”,列明出差事由、人数、时间及金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经理或以上)审核,总经理及财务批准后方可预支。(批准时必须评估所需的款项与出差日期、人员及目的是否合理) 2. 每一次预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元。 3. 所有借支款须在1个月内必须报销及清结,必须认真填报“差旅费报销单”,确有特殊情况要延期,必须在到期前到财务部说明情况,并在原“出差申请表”上注明,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延期。(员工报账时不退还“出差申请表”,由财务部开给申请人收款收据) 4. 在出差后尚未使用完的预支款项应在报销时交还财务部,禁止把款项保留或转至其他员工。 5. 如有变故未能如期出差的,预支款项应及时退还财务,禁止委托他人传递的方式,若款项遗失,一切后果自负。 6. 差旅费支出报销若不按公司的报销程序将均不受理,例如: 1) 没有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的。 2) 不符合出差费用报支标准规定的。 3) 没有附上正本发票、收据、信用卡支付存根联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 没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批准。 5) 没有一次性将本次的所有开支报销完毕的情况。 7、与其他部门协调 1) 财务部应通知两个月或以上尚未退还预支款项的员工,尚欠余额将会在下期工资内扣除。 2) 对于离职/解聘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必须确保“离职人员手续清单”中各项手续(其中包括办理偿还借支手续等)办理清楚后,员工才能到财务部领取应领工资及保证金。 8、特殊情况: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履行以上条文,必须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批准。 四、奖惩制度 (一) 奖惩原则: 奖优惩劣,一视同仁,公平合理,有章可循。 (二) 奖励: 1. 奖励种类分为: 1) 物质奖励:奖励工资、奖金或实物; 2)精神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升职等。 2. 奖励的标准: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2)遇见困难,不怕风险,敢于负责处理,勇于承担责任者; 3)勇于检举违纪损害公司利益者,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 4.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1)能节约物质、爱护财产,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 2)能超额50%完成工作任务者。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年累计2次者,给予晋级。 1)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著贡献者; 2)入司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的; 3)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因而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三)、惩罚: 1.惩罚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解聘。 2.惩罚的形式: 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3.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2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5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1000元; 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者; 3)不服从直接上级合理指导,态度恶劣者; 4)不按时完成临时交给的重大或特殊的任务又不及时复命者。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 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者(50%以上); 2) 对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未如期完成,并不及时复命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3)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未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4)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 1) 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2) 工作懈怠,违反公司制度,扰乱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3) 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7、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解聘: 1)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2)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假借职权营私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 兼职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行为。 8.对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挥霍浪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公司合同管理,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合同审核的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的具体签订部门为经办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合同分类 第五条 公司合同分为重大合同与一般合同两类。 (一)重大合同是指对公司的经营及管理产生重大、重要影响的合同。 (二)一般合同是指除重大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第六条 重大合同范围 (一)对外投资形成的各类合同; (二)各类借、贷款合同; (三)各类销售合同; (四)各类开发协议合同; (五)各类规划设计、项目工程及建筑装饰合同; (六)各类担保合同; (七)各类重大设施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 (八)公司认定为重大的其它合同。 第三章 合同的审核与签订 第七条 除即时清结的业务外,其他业务活动都必须签订相关合同。 第八条 合同由经办部门负责起草。合同的格式要求如下: (一)公司有规定格式的合同,按公司规定格式合同起草; (二)公司无规定格式的,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格式合同起草; (三)公司和国家及行业均无规定格式的,按《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起草。 第九条 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址; (二)标的物名称; (三)数量和质量条款; (四)价款或酬金条款; (五)合同履行期限; (六)合同履行地点; (七)合同履行方式; (八)解决争议条款; (九)违约责任条款; (十)其它根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等。 第十条 合同由合作方起草的,经办部门应按上款要求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审核和修正。 第十一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 (一)所有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均应由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草案进行内部评审后填报《合同签约申报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行政管理部确认,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二)凡重大合同,如涉及对外投资、外单位借款、广告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重大设施设备和重要建筑材料采购等内容的合同,在履行(一)款程序后,需报经公司董事长审查批准。 (三)一般合同,由经办部门自行审定、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交行政管理部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重大合同审核重点包括: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二)审查合同项目是否真实; (三)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四)审查合同中有关标的数量、价格、质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件的合法性,风险条款设定的合理性; (五)审查合同的真实意思是否表述准确; (六)审查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备。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重大合同应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订,一般合同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订。 第十四条 文件签批(合同签订)生效后,经办部门应及时将法律文件正本交公司行政管理部存档,副本送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各一份,一份部门保存。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经办部门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督查。 第十六条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纠纷的,公司行政管理部会同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协助有关经办部门妥然处理。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於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合同的履行已不能或不必要时,为了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不会因此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三)在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 第十九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注意的问题 (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变更或解除按特别程序签订的合同,应按特别程序进行。如经过鉴证或公证的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应在原鉴证或公证机关备案; (三)公司订立的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的,其程序与订立时相同。 第二十条 凡未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越权签订合同以及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职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放弃公司应有权利的,公司应追究其经济及行政责任;在签订合同时收受贿赂,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公司在追究其经济及行政责任的同时,可视具体情况诉求司法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合同的基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经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一份正本交公司行政管理部管理存档,一份本部门留存。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可以留存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对所有存档合同进行统一编号排列,一般按照时间先后依次排列。编号系统采用分编制,按工程类、销售类和综合类三大类进行分编,每一类合同均从1号开始按自然数顺序排列存档,并严格按顺序依次编号,不重复不遗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存档的每一份合同应包括合同签约审报表、合同正本、副本、附件等。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一切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均应妥然保管。 第二十五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总台帐和分类台帐(各物资采购类、工程建筑类等)。总台帐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办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款、对方单位名称、履约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十六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应在每月月底将本月合同签约月报表报送公司总经理备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   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   档案分类及编号 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 1、行政类 2、财务类 3、人事类 4、经营类 5、工程类 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具体划分规则见本制度第三节第二条。 三、档案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 四、归档后须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第三节   机要档案 一、机要档案按其内容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二、划分标准: (一)绝密档案包括: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二)机密档案包括: 1、财务资料;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3、公司经营情况; 4、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 5、技术资料; 6、金额在10万-100万元的合同。 (三)秘密档案包括: 1、重要项目资料; 2、项目合同协议。 第四节   档案装订 一、以左方装订为原则,右上角标明档案号。 二、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再装订。 第五节   保存期限 档案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特定者外,一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股东名簿;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 4、公司证照; 5、各级批文; 6、印鉴; 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8、公司年度经营总结; 9、年度财务报表; 10、技术资料; 11、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 12、人事资料; 13、大型活动图片、音像资料; 14、其他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二、十五年保存: 1、会计凭证; 2、其他经核定须十五年保存的文书。(其它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的合同协议; 2、完结后的项目方案; 3、其他经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四、一年保存: 1、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完结后的部门请求报告; 3、完结后无长期保存必要文书。 五、公司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行政管理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限予以保存。 第六节   保管部门 一、财务专项机要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二、人事专项机要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四、其他档案均由行政管理部指派专人保管。 第七节   档案移交 一、公司各类证照、批文在颁发之日起移交行政管理部。 二、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决议,应自签发之日起三日 内移交行政管理部。 三、合同协议应在签订之日移交行政管理部。 四、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由部门自行立卷、归档、管理。 五、其余档案半年移交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移交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册》(附表2)。 七、《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一份,行政管理部留存一份。 第八节   档案调阅 一、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档案时,须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附表3),并经行政管理部主管核准后方可调阅。 二、行政类档案、财务类档案、人事类档案、业务类档案、工程类档案、拓展类档案的调阅须部门经理核准,跨部门档案调阅须行政管理部经理核准,但仅仅限于档案的查阅、复印,使用原件或调阅机要档案资料须总经理核准。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调阅申请单》的内容,将档案调出,供调档人查阅。 四、调档人必须是《档案调阅申请单》里注明的查阅人。 五、《档案调阅申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六、档案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个工作时。 七、如调档内容更改、调档时间延长,应按调档程序重新办理。 第九节   档案销毁 一、超过保存期,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销毁。 二、需销毁的档案由保管部门填报《档案销毁申请表》(附表4),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三、部门内部档案由部门经理核准销毁;机要档案由总经理核准销毁;其余档案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销毁。 四、销毁档案须两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附表5)。 五、档案销毁每半年进行一次,即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销毁申请表》、《档案销毁登记表》各一式二份,申请部门一份,行政管理部一份。 第十节   其他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二、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三、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保管档案。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有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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