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师考核试行方案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全面科学地评价每个教师的实际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东教发〔2004〕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意见》、东区教发[2006]64号《东营区推荐评审教师评分标准》、东区教发[2007]43号《东营区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基础分从政治思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 100 分,其中政治思想 20 分,教学能力 50 分,教学效果 30 分。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实际情况由校委会决定给予考核降分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 不服从组织管理的
2. 不接受组织分配工作任务的。
3.不按时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而影响全局工作的。
4.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有意造成工作失误的。
5.不维护学校声誉的。
6.破坏上下级、同事之间关系的。
7.上级检查期间消极怠工,造成工作损失的。
8.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实际工作中,此条例若有不妥之处,经校委会研究之后,可对本条例作进一步补充和修改。
第四条:本规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专任教师的考核
一、政治思想(权重分为20分)
1、考勤10分。(由教务处负责)
全勤的得10分,缺勤的根据出勤率减分高者为0分,其余按相同比例进行折算。具体积分按照《辛店街道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执行。
2、师德考评5分。(德育室负责)
详细标准参照《辛店街道中心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考评细则》。统一发放《教职工考核评议表》,结合每一位教师的日常表现分德、能、勤、绩量化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折合为教职工得分。
3、加分项 5分 (超过的进行相应的折算)
(由校长室、教务处、少先大队共同负责)
类别
档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优质课
1(含公开课)
3
1
0.5
2
2
0.5
0.4
3(含优秀奖)
1
0.3
0.3
论文(案例、课件、命题)
1
1.2
1.2
0.4
0.3
2
0.8
0.8
0.3
0.2
3(含优秀奖)
0.4
0.4
0.2
0.1
发表
1.2
1.2
0.4
教学能手
新聘和认定
1
0.5
名师培养对象
3
艺体竞赛(集体)
个人=集体*0.3
4,3,2
2,1,0.5
1,0.5,0.3
信息
(最高2分)详见信息宣传奖惩制度
*1人多篇的可累计加分,多人一篇的分摊分数;同一篇论文或同一课题优质课按最高计分,不累计。
*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劳动模范等综合表彰的和教学能手同等对待,其他单项表彰的(三八红旗手等)按优秀教师的1/2计分。
*教研组长、办公室组长、实验教师加0.5分。
*空讲课按优质课的80%算。
*范围是:上一年的7月1日-------今年的7月1日,切实教育主管部门逐级推荐的,学术性团体或论文集不含在内。
二、教学能力(权重分为50分,本项不得超过50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教务处负责)
①学科工作量 15分
设语文和数学教师的平均学科系数量为基础分14分,超出的最高部分折算成1分,以此比例对超出和不足部分进行折算
学科计量积分参考表
学科
计量
备注
学科
计量
备注
语文
1.2
音乐
0.1
数学
1.2
美术
0.1
英语
0.5
1-2年级思品
0.05
科学
0.3
其他校本课程
0.03
思品与生活
0.3
自习
0.02
体育
0.1
音体美测试纳入学科计量中
注:考试课工作量与班内人数挂钩:30-34人的=计量*0.98,35-39人的=计量*0.99,40-44人的=计量*1;45-49人的=计量*1.01,50-54人的=计量*1.02(以考试人数为准)
②课时工作量 10分
根据《东营区教育局课程设置标准》为依据,以《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为标准。设语文和数学教师的平均课时为基础分9分,超出的最高课时折算成1分,以此比例对超出和不足课时进行折算。
2、教学常规评价 25分(由教务处负责)
课堂教学占60%,即15分;常规资料(主要包括计划总结、教案、作业及作业批改、教研活动、其他资料等)占40%,既10分。详细标准按照《辛店街道中心小学一站式评价细则》
三、教学效果(权重分为30分)(由教务处负责)
根据东教发<2007> 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上学期:平均分得分=平均分÷同学科最高平均分×100%×15
下学期:平均分得分=平均分÷同学科最高平均分×100%×15
说明:和全区同类部分学校进行比较
第三部分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
由教师评议和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占50% ,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占50%。
1、政治思想(20分)
同专任教师同等考核
2、工作能力(50分)
岗位工作强度、难度,岗位能力(述职后打分)
3、工作成绩(30分)
工作量、工作成效、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岗位工作创新情况述职后打分。
第四部分 特殊人员考核
休产假的教师,如有一学期成绩,就按一学期算。若没有成绩,则产假期间的的考核成绩参照前两年考核情况。
说明:若有变动或者本案未涉及情况,解释权归考核小组。
辛店街道中心小学
2011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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