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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华洛世奇
U7TD
大一女生宿舍内产死婴 开朗舍友留下阴影变自闭
走出阴影。”
小静入院后,学校老师轮流陪伴,杨主任还拿出了自己的献血卡,帮助小静输血。抢救期间,杨主任一直守护在病房外,不但为学生签字就医,还为小静垫付了医疗费。
“小静也是无辜的,她只是个孩子。”杨主任说,事情发生后,他们马上联系家长,并且派心理老师对小静进行心理辅导,还对其她女生进行心理帮助,希望让她们早日走出阴影,好好学习。
杨主任表示,按照教育部规定,在校大学生允许结婚,但小静属于未婚生育,不在规定范围内,就可以按照《学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进行处罚:在异性寝室留宿者,示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开除学籍;有调戏妇女,侮辱妇女或伤风败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开除学籍。
杨主任说,由于小静怀孕时并不是在学校,而且小静只有18岁,遇到这样的事她也非常后悔和难受,学校不能因为孩子一时的错误,就否定她。为此学校实行人性化管理,不按规定处罚小静,更不会开除小静学籍。“我们会不断派老师、同学去看望她,安慰她,让她重新面对生活。”
专家:学校做得对
重庆文理学院教育科学系心理学教师葛缨说,该校对学生的人性化做法值得肯定,这也是学校对学生负责,学生应该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老师要多为她做心理辅导,争取让她早日走出阴影。葛老师还认为,虽然教育部允许大学生结婚,但大学生的个性还不成熟,并不提倡。
悲剧带来警示宽容基于人性
大一女生寝室产婴,实乃令人震惊的悲剧:按公开资料,这在全国也属史无前例,能不震惊?年仅十八刚上大一就尴尬地偷偷产婴,伤了身体误了学业,自是悲剧!
是悲剧就必然带来警示,要不就只是多了次无谓的牺牲、增加点无聊的谈资。
自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后,“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之类的规定成了双刃剑,一方面让大学生个性更为开放,一方面则导致其性行为更为随意,有专家称,开放俨然等于性开放。
警示显而易见:大学生在追求个性自由的同时,必须检点自己的行为。纯洁,依然是社会的道德准则;悲剧,不能由个人蔓延到社会!
但从治病救人的教育宗旨来看,我们又应尽可能地让每一位大学生走好来日的路,就必须在其做出傻事后给予必要的关怀。学校不处分产婴女生,并派老师疏导其心结,当是人性关怀的一种体现。
联想到今年7月一事:我市某高校大三女生怀上了双胞胎,与其男朋友商量后,一致决定休学后把小孩生下来。这一同样堪称史无前例的新闻,也引起了激烈争论,而集中到一点就是:女生如何处理其双胞胎,只要合法,我们无权干涉,但作为大学生,可千万别由此参照出一些想法,如错误地认为国家鼓励大学生结婚、生育。
重邮大二女生同居怀孕被勒令退学
2002年10月1日,重庆邮电学院法律与经济学院二年级女生马某到校医院就诊,被发现腹腔内积血,出现休克等症状,后转院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确诊为宫外孕。期间,马某及其男友向医生和老师承认双方发生过性行为。
10月24日,学校作出了勒令退学的决定。
同年底,两名学生向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消退学决定,被驳回,两人遂上诉至市一中院。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重庆邮电学院对两名学生的处分决定不是行政处罚行为,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的内部行政行为,不具可诉性。至于学校作出的勒令退学的行政处分决定是否恰当,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应由另一法律关系调整。2003年3月初,市一中院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繁版:走出陰影。”
小靜入院後,學校老師輪流陪伴,楊主任還拿出瞭自己的獻血卡,幫助小靜輸血。搶救期間,楊主任一直守護在病房外,不但為學生簽字就醫,還為小靜墊付瞭醫療費。
“小靜也是無辜的,她隻是個孩子。”楊主任說,事情發生後,他們馬上聯系傢長,並且派心理老師對小靜進行心理輔導,還對其她女生進行心理幫助,希望讓她們早日走出陰影,好好學習。
楊主任表示,按照教育部規定,在校大學生允許結婚,但小靜屬於未婚生育,不在規定范圍內,就可以按照《學生違紀處罰暫行規定》進行處罰:在異性寢室留宿者,示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者開除學籍;有調戲婦女,侮辱婦女或傷風敗俗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者開除學籍。
楊主任說,由於小靜懷孕時並不是在學校,而且小靜隻有18歲,遇到這樣的事她也非常後悔和難受,學校不能因為孩子一時的錯誤,就否定她。為此學校實行人性化管理,不按規定處罰小靜,更不會開除小靜學籍。“我們會不斷派老師、同學去看望她,安慰她,讓她重新面對生活。”
專傢:學校做得對
重慶文理學院教育科學系心理學教師葛纓說,該校對學生的人性化做法值得肯定,這也是學校對學生負責,學生應該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老師要多為她做心理輔導,爭取讓她早日走出陰影。葛老師還認為,雖然教育部允許大學生結婚,但大學生的個性還不成熟,並不提倡。
悲劇帶來警示寬容基於人性
大一女生寢室產嬰,實乃令人震驚的悲劇:按公開資料,這在全國也屬史無前例,能不震驚?年僅十八剛上大一就尷尬地偷偷產嬰,傷瞭身體誤瞭學業,自是悲劇!
是悲劇就必然帶來警示,要不就隻是多瞭次無謂的犧牲、增加點無聊的談資。
自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後,“學校不幹預和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之類的規定成瞭雙刃劍,一方面讓大學生個性更為開放,一方面則導致其性行為更為隨意,有專傢稱,開放儼然等於性開放。
警示顯而易見:大學生在追求個性自由的同時,必須檢點自己的行為。純潔,依然是社會的道德準則;悲劇,不能由個人蔓延到社會!
但從治病救人的教育宗旨來看,我們又應盡可能地讓每一位大學生走好來日的路,就必須在其做出傻事後給予必要的關懷。學校不處分產嬰女生,並派老師疏導其心結,當是人性關懷的一種體現。
聯想到今年7月一事:我市某高校大三女生懷上瞭雙胞胎,與其男朋友商量後,一致決定休學後把小孩生下來。這一同樣堪稱史無前例的新聞,也引起瞭激烈爭論,而集中到一點就是:女生如何處理其雙胞胎,隻要合法,我們無權幹涉,但作為大學生,可千萬別由此參照出一些想法,如錯誤地認為國傢鼓勵大學生結婚、生育。
重郵大二女生同居懷孕被勒令退學
2002年10月1日,重慶郵電學院法律與經濟學院二年級女生馬某到校醫院就診,被發現腹腔內積血,出現休克等癥狀,後轉院至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確診為宮外孕。期間,馬某及其男友向醫生和老師承認雙方發生過性行為。
10月24日,學校作出瞭勒令退學的決定。
同年底,兩名學生向南岸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消退學決定,被駁回,兩人遂上訴至市一中院。
市一中院審理後認為,重慶郵電學院對兩名學生的處分決定不是行政處罰行為,屬於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組織的內部行政行為,不具可訴性。至於學校作出的勒令退學的行政處分決定是否恰當,根據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應由另一法律關系調整。2003年3月初,市一中院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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