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抚恤人员领取生活费资格认证表
您好!根据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印发〈甘肃省原行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实行)〉的通知》(甘社保[2007]23号)及有关规定,为维护抚恤人员的利益,建立抚恤人员领取生活费资格认证的长效机制,要求居住在矿区及周边的抚恤人员,从每年的6月份照一张6寸的彩色照片,照片上要求双手持本省当月的省报放在自己的胸前,省报的日期要照清楚,同时将领取抚恤人员领取生活费资格认证表,按要求填好,于6月底前交(寄)往本单位工会。若无正当理由由第四季度不来登记或6月底前单位收不到照片、认证表的,从次月起,暂停发放生活费。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的,停发放生活费。
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工(病)亡职工姓名
原工作单位
供养人员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职工死亡时间
住宅电话
邮 编
现居住地址
验证
机关
意见
居住地村民小组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或居住地街道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抚恤人员领取生活费资格认证表
注:1、供养亲属在“原工作单位”一栏填原工病亡职工单位。
2、请你将此表复印若干份,每年寄回原单位一份。
3、交资格认证表时,请将所照照片的报纸一起交(寄)本单位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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