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实业集团环境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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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环境管理手册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85年,成立于1992年,公司在短短的十几年中,以超常规的发展速度,形成了跨行业、跨地区,工、农、商一体化,集医药、食品、建材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企业集团,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根本性转变。经过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制造从常规性向高科技领域转移,当前,公司占地面积2130万平方米,总资产近30亿,职工总数 人。
东宝在制药业近几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现拥有6家制药企业(包括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康宝龄药业有限公司、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通化白山制药五厂、威海东宝制药有限公司、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大剂型,100多个品种。同时又分别投资2.6亿和1.5亿元,引进国际先进生产设备,兴建了东宝药业注射剂车间和基因重组人胰岛素车间,生产出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拳头产品。主要产品有”镇脑宁胶囊”、基因重组人胰岛素—”甘舒霖”、”精制冠心胶囊”、”东宝肝泰片”、”东宝补血安神胶囊”、高效广谱抗菌新药”诺达明”、Non-PVC软袋输液产品、”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生物药品”特尔立”、”特尔津”等。其中”甘舒霖注射液”是中国第一支人胰岛素,填补了国内空白,曾获得98年中国十大科技新闻奖。
东宝投资1.6亿元引进世界最先进的德国全套塑钢门窗生产线,组建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通飞塑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其产品深受用户欢迎和好评。
公司对兼并后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改造,开发研制出”通化爽口山葡萄酒”、”通化高级干红葡萄酒”等一系列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使产品远销世界五大洲,30多个国家。
十几年来,公司一直把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在强化硬件和改进软环境上不断下功夫,使企业朝着”设备一流、产品一流、管理一流、人才素质一流”的方向不断迈进。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如下奖励和认证:
* 跨入中国500家经济效益最佳企业
* 全国50家最大医药制造企业,按综合经济效益排序第四名
* 吉林省十强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排序的第三位
* 连续五年利税居吉林省医药行业榜首
* 1999年荣获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
* 全国”五一”劳动奖
最高环境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一奎决定任命程建秋为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最高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的具体事宜。
1、确保按照GB/T24001—ISO14001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维护环境管理体系。
2、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3、统一指挥协调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各部门的工作,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4、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5、负责与相关方的联系工作。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年 月 日
环境管理手册发布令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生产中药、西药、食品、建材等产品贡献于社会。同时,以对环境负责的态度从事商务活动和生产经营,造福人类。公司将环境管理列为最优先的事项之一,教育全体员工在各项工作和作业活动中保护环境。
为了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现发布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手册>,以此作为公司环境管理的方针和全体员工环境行为的准绳。
本手册是我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对环境实施有效控制的指令性文件,<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等支持性文件与<环境管理手册>具有同等的效应。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年 月 日
环境方针发布令
针对我集团公司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因素的事实。按照ISO14001标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保意识,保证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实现理想的生存空间,特颁布如下环境方针:
环 境 方 针
法 律 法 规 为 指 南
环 境 意 识 放 在 前
预 防 为 主 是 关 键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染
持 续 改 进 重 发 展
造 福 苍 生 归 自 然
”法律法规为指南”:是我公司对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承诺;
”环境意识放在前”: 要求全体员工都要增强环境意识,自觉投入到环境管理工作中去。
”预防为主是关键”:在制定环境目标时,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节能降耗减污染”: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限度,是环境管理工作的要点。
”持续改进重发展”:体现了公司不断地改进整体环境绩效而不懈地努力。
”造福苍生归自然”:改进环境,造福人类,将绿色还给地球。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年 月 日
术语和定义
1、概述
环境管理体系是公司整个管理体系的必要的组成部分,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运行遵循”PDCA”动态循环。本环境管理手册是针对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管理基本方针依据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在公司的活动、产品及服务中不断谋求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活动、产品及服务的全过程。
3、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
3.1引用标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ISO14004:1996 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ISO14011:1996 环境审核指南——审核程序——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3.2术语和定义
3.2.1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对环境管理体系(3.8) 进行强化的重复发生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3.16) 的环境方针(3.11),实现对环境表现(行为)(3.10) 的全面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2.2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消除所发现的不符合(3.15) 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2.3文件 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1:媒介能够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它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注2:根据GB/T 19000- 中3.7.2条改写。
3.2.4环境 environment
组织(3.16) 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2.5环境因素 environmental aspect
一个组织(3.16) 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3.5) 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3.2.6环境影响 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3.16) 的环境因素(3.6)给环境(3.5) 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2.7环境管理体系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EMS)
组织(3.16) 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3.11),管理环境因素(3.6)。
注1: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
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3.19)、过程和资源。
3.2.8环境目标 environmental objective
与组织(3.16) 所要实现的环境方针(3.11)相一致的总体环境目的。
3.2.9环境表现(行为)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组织(3.16) 对它的环境因素(3.6) 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注:在环境管理体系条件下,可对照组织(3.16)的环境方针(3.11)、环境目标(3.9) 、环境指标(3.12) 及其它环境表现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3.2.10环境方针 environmental policy
组织(3.16)对其环境表现(行为)(3.10)的总体意图和方向所做的正式阐述。
注: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3.9) 和环境指标(3.12)提供了一个框架。
3.2.11环境指标 environmental target
直接来自环境目标(3.9),或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表现(行为)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3.16) 或其局部。
3.2.12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关注组织(3.16)的环境表现(行为)(3.10) 或受其环境表现(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2.13内部审核 internal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3.16) 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小型组织,只要与被审核的活动无关,就能够被视为独立的。
3.2.14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 19000- ,3.6.2]
注:此术语在GB/T 19000- 中为”不合格”
3.2.15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能够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2.16预防措施 preventive action
消除潜在不符合(3.15) 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2.17污染预防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的减少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恢复、再循环、回收和处理。
3.2.18记录 record
阐明已取得的结果或提供已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注:根据GB/T 19000- 中3.7.6条改写。
3.2.19 EMS: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环境管理体系简称
3.2.20 EMR: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Representative 环境管理者代表简称
3.2.21 TEMS’:Total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Office集团环保推进办公室简称
3.2.22 PEMS’:Par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Office各分公司环保推进办公室公室简称
3.2.23 PDCA:Plan-Do-Check-Act意为计划-实行-检查-改进。
总要求
4环境管理体系
4.1总要求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从实际出发,按照ISO14001标准的要求,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原则如下:
4.1.1依据ISO14001: 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环境方针。
4.1.2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获取识别适合本公司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1.3识别环境因素,评价重要环境因素。
4.1.4根据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当地群众、相关方的关注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出适宜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4.1.5建立组织机构,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资源,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运行。
4.1.6开展评审活动,纠正不符合项,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得到及时调整修订。
4.1.7进行内、外部信息交流,及时传达公司的环境要求并获取新的环境信息,达到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地补充、修订、完善,经过体系的建立、运行、保持,实现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提高环境绩效,而且同各行业的文件系统有机地结合,使公司的各项管理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本体系对ISO14001标准的17个核心要素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作了具体的阐述,具体内容在以下各章节中予以明确。
(17个核心要素包括:环境方针;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和其它环境要求;目标、指标和方案;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能力、培训和意识;信息交流;文件;文件控制;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监视和测量;合规性评价;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环境方针
4.2环境方针
1、概述
针对我公司在医药、食品、建材等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渣、粉尘等环境因素的事实,特制定环境方针。本方针是我公司环境意图和原则的声明,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供指导和框架。
2、 职责
2.1 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制定并颁布公司的环境方针,并负责对方针的保持和修订;
2.2 EMR负责监督环境方针的实施;
2.3 TEMS’、PEMS’负责向公众发布公司的环境方针;
2.4 各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环境方针的培训,以确保全体员工对方针的正确理解。
3、 控制要求
3.1 环境方针的制定依据
3.1.1本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重要环境因素;
3.1.2本公司应遵循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1.3社会的关注程度;
3.1.4相关方的要求
3.2 环境方针的基本控制要求
3.2.1为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指标提供框架;
3.2.2对持续改进和环境污染作出承诺;对遵守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作出承诺;
3.2.3适用于本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3.2.4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3.2.5传达到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她工作的人员;
3.2.6可为公众所获取
3.3环境方针的发布与实施
3.3.1环境方针可在公司的网页、宣传材料、报纸、广告、广播中对外发布,TEMS’负责对方针的解释;
3.3.2公司内部经过宣传标语、厂报、板报、内部网络和环境手册的发布、培训等形式,使员工都能理解其控制要求;
3.3.3各分公司应根据环境方针的控制要求,经过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及管理方案的实施,做好运行控制。
3.4 环境方针的评审和修订
3.4.1当环境方针制定依据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环境方针进行及时的评审和修订,以保持其适宜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3.4.2为满足第二方审核、第三方审核需要时,也可对环境方针进行评审和修订;
3.4.3环境方针的评审应在管理评审时进行。
4、 相关文件
<环境方针发布令>
环境因素
4.3策划
4.3.1环境因素
1、概述
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活动、产品与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能够期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包括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
2、职责
2.1 PEMS’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更新,评价重要环境因素,汇总后上报TEMS’。
2.2 TEMS’组织集团各部门有关人员对集团机关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汇总、更新;评价集团的重要环境因素,并上报EMR。
2.3 EMR负责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审核、确认。
3、控制要求
3.1 环境因素识别可采用工艺流程分析法、查阅资料、现场观察、水平对比、纵向对比、专家咨询、统计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
3.2 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必须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全过程中的正常、紧急、异常状态。
3.3 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应考虑本公司的三种时态
过去(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现在(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将来(将来潜在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问题)。
3.4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应考虑下列事项
a.气体排放物
b.液体排放物
c.固体排放物
d.土地污染
e.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利用
f.噪声污染
g.员工健康和安全
h.法规要求
i.其它的地域性问题及公众关注的环保问题
j.能源的使用
k.释放的能量(如热、辐射、振动等)
l.废物和副产品
m.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4、 环境因素的更新
下列情况发生时,应重新识别环境因素,评价重要环境因素。
4.1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时;
4.2 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4.3 相关方提出抱怨和合理要求时;
4.4 环境因素有遗漏;
4.5 目标、指标完成后;
4.6 发生紧急事故之后。
5、相关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环境影响评价程序>[DBEB0301-01]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程序> [DBEB0301-02]
<重要环境因素台帐> 附件6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4.3.2法律、法规和其它环境要求
1、概述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获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环境要求,以及当地群众和相关方的关注等,确认其适用性,并跟踪其变化,及时更新。
2、职责
2.1 各公司PEMS’负责及时获取和更新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环境要求,识别其适用性并汇总登记;
2.2 集团TMES’负责获取、更新集团各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对分公司上报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
2.3 各公司相关部门获取到的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要及时传递给本公司的PEMS’;
2.4 各公司的PEMS’负责把识别后的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
2.5 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PEMS’,做好环境法律、法规的传递、更新与培训工作;
2.6 PEMS’负责对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7 PEMS’负责对本公司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它环境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
3、控制要求
3.1 确定所要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范围,包括国际公约、环境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国家和地方标准、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通知、以及当地群众和相关方的关注等;
3.2 对获取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并登记保存;
3.3 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及其它要求,登记形成清单,并将其中的基本要求和有关标准予以摘录;
3.4 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化,更新情况进行跟踪,获得最新信息;
3.5 确定法律、法规等文件的索取途径;
3.6确定法律、法规和其它环境要求的合规性评价时间、频率、范围等。
4、相关文件
<法律获取与适用性确定程序> [DBEB0302-01]
<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程序> [DBEB0302-0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附件5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4.3.3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概述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环境方针及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目标和指标,实现对污染预防、治理和体系的持续改进;为保证实现环境目标、指标,制订并执行环境管理方案。根据其要求进行职责分工,资源分配,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
2、职责
2.1 各公司各部门组织制定本公司、本部门的环境目标、指标。
2.2 各公司PEMS’负责审核本公司的目标、指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批准或EMR批准。
2.3 各公司、各部门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目标、指标。
2.4 PEMS’或TEMS’负责监督本公司、部门的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
2.5 PEMS’或TEMS’负责组织本公司、部门进行环境目标、指标的培训工作。
3、控制要求
3.1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
3.1.1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依据
(1)集团公司的环境方针;
(2)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
(3)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5)相关方的要求;
3.1.2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
(1)依据环境目标、指标;
(2)现状分析;
(3)拟采取的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4)具体实施步骤;
(5)具体完成时间;
(6)执行部门及负责人;
(7)预算经费。
3.2 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要求
3.2.1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应是先进的,体现污染预防,持续改进的思想;
3.2.2目标要量化,指标可测量,管理方案要层次化,能分解到基层,作为评估环境行为的客观依据;
3.2.3要考虑技术先进,经济可行;
3.2.4要考虑实施的进度及可调整性;
3.2.5要明确主要职能部门,确定主要负责人;
3.2.6应当兼顾短期和长期的需要。
3.3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
3.3.1各部门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环境管理方案;
3.3.2公司最高管理者对实施方案所需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予以保证;
3.3.3环保推进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3.4 环境目标、指标的评审和修订
3.4.1当环境目标、指标的制订依据发生变化时,应对目标、指标进行评审和修订;
3.4.2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目标、指标进行评审、修订;
3.4.3环境管理方案的进度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对目标、指标进行评审、修订。
3.4.4实施的方法、技术措施等发生较大变化时;
3.4.5由于客观环境变化或自然灾害,导致原定环境管理方案达不到实施效果时,各部门需对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3.4.6在有新的发展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及新产品开发的情况下,最高管理者与环境管理者代表对环境管理方案在管理评审时,进行一次重新评价。
4、相关文件
<重要环境因素台帐> 附件6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 附件7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4.4实施与运行
4.4.1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1、概述
为了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对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和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传达到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
2、组织机构
见集团的<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及附件。
3、职责
3.1 各公司PEMS’编制、修改本公司的组织机构;编制、修改本公司的PEMS’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核,本公司总经理批准。
3.2 集团TEMS’负责编制、修改集团的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编制、修改分公司总经理、分环境管理者代表的工作职责,由最高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
3.3 PEMS’负责实施和监视;
3.4 TEMS’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控制要求
4.1集团最高管理者
a. 任命集团环境管理者代表;
b. 负责任免集团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
c. 对集团环保推进办公室人员有调整权;
d. 制定和颁布公司的环境方针;
e. 批准和颁布<环境管理手册>;
f. 批准集团公司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g. 主持管理评审;
h. 为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资源。
4.2环境管理者代表(EMR)
a. 环境管理者代表是策划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全面处理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事宜,具有跨部门、跨公司的指挥和协调能力;
b. 确保公司按照ISO14001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和维护环境管理体系;
c. 领导集团环保推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d. 批准重要环境因素、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e. 审核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f. 审核环境管理手册;
g. 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任命审核组长;
h. 对集团环保推进办公室成员及内审员有调整建议权;
i. 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绩效,以供评审,并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4.3总经理
a. 批准分公司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保证环境目标的实现;
b. 负责公司的环境管理具体事宜,并对公司的环境行为负责;
c. 批准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d. 任命分环境管理者代表;
e. 任命分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
f. 对公司环保推进办公室人员有调整权;
g. 负责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资源;
h. 批准本公司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i. 主持本公司的管理评审,并向集团环境管理者代表汇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与环境绩效,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4.4集团环保推进办公室(TEMS’)
a. 在环境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确认、汇总、评价工作;
b. 编制环境管理手册与运行控制文件;
c. 获取集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制定集团的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d. 汇总各分公司的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及其环境法律、法规;
e. 在环境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全集团的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组织、咨询、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监督体系的实施情况;
f. 协调外部信息交流的工作;
g. 定期监测环境目标、指标与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
h. 组织集团管理评审所需的信息与资料;
i. 在集团环境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各种文件评审、环境目标、指标的评审,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并跟踪审核结果;
j. 监察环境管理体系的总体绩效。
4.5分公司环境管理者代表
a. 直接领导分公司环保推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b. 批准分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c. 审核分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d. 对分公司环保推进办公室人员有调整的建议权;
e. 确保分公司按照ISO14001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和维护环境管理体系;
f. 组织分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任命审核员;
g. 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环境绩效,以供评审,并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4.6副总经理
a. 负责下属部门的环境管理具体事宜,并对下属部门的环境行为负责;
b. 配合环保推进办公室,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在下属部门的顺利实施与运行;
c. 为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资源;
d. 积极努力完成相关的环境目标、指标;
e. 对下属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7集团各部门及分公司各部门通用职责
a. 负责识别控制本部门的环境因素;
b. 遵守已确认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c. 负责配合有关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d. 申报培训需求,制订并实施本部门的培训计划;
e. 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环保推进办公室做好环境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
f. 协助环保推进办公室做好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编订、修订及本部门文件的管理工作;
g. 实施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控;
h. 对本部门潜在的环境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确定并控制;
i.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预防并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
j. 对不符合现象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k. 做好本部门的环境记录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l. 配合环境管理者代表及环境管理体系推进办公室,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4.8集团各部门
4.8.1党群部(含药业工会)
a. 与环保推进办公室做好环境法律法规及环境方针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b. 向环保推进办公室申请培训需求,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培训;
c. 对特殊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配置进行监督;
d.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环境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归类,并提出预防措施。
4.8.2 CEO办公室
a. 配合集团环保推进办公室,向各分公司下达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政策、制度、要求;
b. 配合集团环保推进办公室监督各公司的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4.8.3总务部
a. 负责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处理;
b. 关注相关方的需求;
c. 负责废弃物处理厂商的选择及处理方式的追溯工作。
4.8.4保卫部
a. 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b. 配合环保推进办公室对环境事故调查分析;
c. 负责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防火与消防知识的培训。
4.8.5人力资源部(含药业人事部)
a. 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工作;
b. 及时提供生产、生活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人身健康。
4.8.6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a. 负责对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环境因素的控制;
b. 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采购合同的签订;
c. 原材料供应的选择、指引、追溯;
d. 加强对仓贮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管理。
4.8.7信息中心
a. 负责收集产品销售过程中,在环境方面造成各种影响的信息;
b. 经过网络向公司内部及外部相关方宣传公司的环境方针;
c. 及时将收集到的信息,反馈到环保推进办公室,进行分析处理;
d. 经过因特网获取及更新环保法律法规,并在企业网上宣传,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e. 负责计算机等的耗材(计算机及组件、纸张、油墨等)的节约及再利用,节约能源。
4.8.8财务部
a. 负责环保投资成本核算;
b. 环境改进资金的筹措。
4.8.9法律事务部
a. 配合环保推进办公室获取及更新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
b. 关注相关方的诉求,及时与环保推进办公室沟通、解决。
4.8.10进出口公司
a. 配合环保推进办公室获取及更新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
b. 关注相关方的诉求,及时与环保推进办公室沟通、解决。
5、相关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组织机构与职责>
能力、培训和意识
4.4.2能力、培训和意识
1、概述
为确保所有从事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教育水平、培训,或具有所需的经验等),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对员工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确保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能持续满足工作要求。
2、职责
2.1 各分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汇总本公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编制本公司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没有条件或能力完成的培训需求,可上报集团的人力资源部;
2.2 集团人力资源部针对各分公司无法完成的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形成集团的培训计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2.3 各分公司总经理及环保推进办公室人员由集团组织培训。
2.4 各分公司总经理及环保推进办公室以下人员由各分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培训。
2.5 PEMS’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确认;
2.6 TEMS’负责对各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3、控制要求
3.1 各公司根据自身的性质、规模、人员素质确定员工培训需求,制定计划,培训计划应规定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培训方式及应具备的能力。
3.2 培训需求可根据公司的环境方针、重要环境因素、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要求、环境法律和法规、岗位、工种、环境职责等来确定。
3.3 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岗位,要制定重要岗位清单,并针重要岗位结合专业技术进行培训,必要时采取实地演习,加强训练,使其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紧急状态准备与响应要求,并考核其是否能胜任规定的工作。
3.4 培训可采用多种形式,培训教学、在职培训、自学等形式。
4、培训的目的
经过培训,能够使员工意识到:
(1)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她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效益;
(3)她们在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5、相关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培训程序> [DBEB0402-01]
信息交流
4.4.3信息交流
1、概述
建立并保持程序,对与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信息进行程序化管理,保证内部与外部信息能够畅通有效的交流。
2、职责
2.1 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信息的传递与交流。
2.2 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方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受理与传递。
2.3 PEMS’是环境信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环境信息的接受、传递和处理。
3、控制要求
3.1 信息分类
3.1.1内部信息
a. 公司的活动、产品与服务发生变化的情况;
b. 环境方针传达至全体员工;
c. 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细化和指令的传达;
d.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及更新情况;
e. 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守情况;
f. 监测与日常检查情况;
g. 不符合与纠正措施信息;
h. 培训情况;
i. 职责和权限的信息;
j. 体系文件的分发及更改信息;
k. 紧急状态信息;
l.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信息、管理评审信息等。
3.1.2外部信息
a. 来自法律、法规变化的信息;
b. 来自市场及消费者的信息;
c. 来自社区的投诉;
d. 来自环保机构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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