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1257942 上传时间:2025-07-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公司规定的试用期是指员工结束培训后,在岗工作的考察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 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一试用期结束的期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第九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语言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绩效: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成每月的改进目标。 第十一条 期终评议结合岗位标准,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资源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章 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经理、主管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经理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员工的主管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共同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一级考核者或主要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同制定一下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都负有对考核结果时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是否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签名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五条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投放。投诉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章 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 试有期员工综合考核操作步骤。 1、由考核办确定各部门考评小组人同名单及考评日程安排。 2、考评办负责布置考核任务,讲解考核要求,下发人事考核表等。 3、员工填写自我评价卡,填后移交考评办。 4、考评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陈述个人季度工作表现,考评小组依据陈述内容及每月的工作记录卡填写人事考核表。 5、考评办对每人的资料进行汇总,并与计划处、总裁办及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评议小组,负责对考核用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评结果将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对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写考核意见卡,考评经分析后,提出考评调整建议。 6、考评调整建议将及时通知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本人。 7、考评办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协调,包括组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面对面地交流等,考评办协调不了的,将进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 经理、主管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主管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不论是月度考核、期终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A、B、C、D)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A、B、C、D)的定义如下: A 优秀。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B 良好。各方面超过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C 合格。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D 不合格。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综合月度考核和期终评议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提前转正、正常转正、延期转正)、定级与辞退。 1、试用期员工连续两月得“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不再参加期终评议。 2、连续两月得“A”,且业绩突出者,可由部门安排,提前参加期终评议。评议“优秀”者,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原则上可给予提前转正定级。 3、其他情况原则上要求参加试用期结束时的期终评议。根据期终评议和月度考核两方面成绩决定其转正级别。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转正除第二十条规定的提前转正、提前辞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综合评定结果。 1、综合评定为“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公司不再聘用。 2、综合评定为“C”者,原则上给予正常转正。如试用成绩接受“D”,在与员工协商一致且试用期总长度不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类员工可以延期转正。延期转正者根据时限内工作表现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内容及程序同上述相关条例。 3、综合评定为“A”、“B”者,公司给予正常转正。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的职位及薪酬级别的决定主要依据对其任职资格的评定结果,参照公司职位说明书、职位及薪酬等级对应表,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可在本暂行办法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 6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