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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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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的通用安全操作要求和规范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 上岗作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1.1安全教育培训:
( 1) 新进员工和换岗复工员工必须按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进行厂级、 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2) 特种作业人员经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组织专门的安全培训, 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独立作业, 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使用特种作业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 3) 经公司安排并持有相应准驾车类驾驶证的人员可按照工作需要, 驾驶( 或监护驾驶) 机动车辆;
( 4) 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工艺、 技术、 设备和材料使用的专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掌握有关专业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达到和合格上岗。
2.1.2劳动保护规定:
( 1) 进入作业场所必须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对工作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规定穿戴好符合工种作业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做到三紧”领口紧”、 ”袖口紧”、 ”下摆紧”, 留有长发的员工必须将头发盘入工作帽内。
( 2) 生产作业时不得系领带、 围巾和佩带外挂式首饰及挂件, 不准赤膊、 赤脚或穿拖鞋、 高跟鞋上岗。
( 3)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 必须穿公司指定的工作服, 不得穿着容易产生静电的衣物, 更不准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危险工房或库房。
(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必要的特殊防护用品, 正确使用安全护具、 器械( 像绝缘棒、 绝缘手套、 防护面罩) 等。
2.2上岗要求:
2.2.1各级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指挥或者作业, 严禁有”三违”行为
2.2.2上岗作业前必须对人员、 设备、 工作环境、 和使用工具的安全状况进行必要的检查, 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排除或报告, 确认安全后再行操作, 决不允许设备带病作业。
2.2.3正确检查和使用公用劳动保护器具、 设备、 车辆以及必要的消防器材, 不得损毁和破坏。
2.2.4生产作业人员应当坚守岗位, 不得擅自将本岗位作业任务私自移交她人完成, 不得离岗、 睡岗或串岗。需要2人或2人以上在同一作业面共同作业的, 应当确定交叉作业的主、 从关系和先后顺序,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由主持作业的人员负责协调指挥, 其它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安排。
2.2.5严禁酒后上班, 疲劳操作, 工作场所不得饮食、 闲谈或嘻戏打闹。
2.2.6进入危险品生产区域严禁携带移动通讯工具。
2.3 车间通行安全规定:
2.3.1 各级人员须在人行通道上必须靠右行走, 两人一排, 三人一列, 服从警示标志指令, 严禁冒险穿行或通行;
2.3.2 起重作业现场、 悬挂轨道走廊内, 严禁攀登护栏或吊物, 不得在吊臂下站立、 停留或通行, 严禁将肢体伸进警戒区域。
2.3.3生产区内不得驾驶摩托车或骑乘自行车等代步工具。
2.3.4 厂内机动车、 电瓶车不准违规载人, 严禁攀爬正在行驶的机动车辆, 不得从行驶的机动车上抛卸或抛装物品;
2.3.5公司生产、 生活区内机动车、 电瓶车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严禁超过( 5公里/小时)
2.4 员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2.4.1 遵守各类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自觉维护劳动纪律, 服从现场安全管理指令;
2.4.2 进入材料库房、 易燃易爆物品运输、 贮存、 使用场所及有专门管理规定的区域, 严禁烟火, 禁止擅自使用设备设施和工具。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和物资贮存场所;
2.4.3 严格遵守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设备技术改造或对在用设备, 安装新的技术装置, 必须按制度规定的申办、 论证、 审批和试运行程序, 完善相关手续。严禁擅自拆除, 或改装各类生产、 安全防护设施、 设备及有关安全监控和保险装置;
2.4.4 非确定的岗位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材料库等场所, 因工作需要进入以上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有关工作人员指挥。
2.5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2.5.1服从安全管理, 遵守安全制度, 加强安全纪律, 接受安全检查, 增强自我的约束能力, 保持作业环境、 设施、 设备和物料的安全状态, 随时报告和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岗位生产安全;
2.5.2 随时保持厂区、 车间、 库房和办公区域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 各类物料堆码场所应整齐、 稳妥, 防止倒塌或损坏;
2.5.3生产作业场所必须满足劳动保护、 消防、 环保有关规定, 保持正常生产作业的安全要求,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和各类安全标志、 标线标明的要求行为, 发现违章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纠正或上报;
2.5.4自觉维护作业场所设置的消防安全器材和防火、 灭火用品、 不得在消防用品、 用具周围10米范围内堆放其它物品。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即: 会报警、 会使用消防器材、 会扑救初期火灾、 会组织疏散群众;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 懂得扑救方法、 懂得逃生方法;
2.5.5作业完工后应当按规定整理现场设备、 物资和工具, 并清除作业区域的积水、 油污、 垃圾和废料。
2.6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
2.6.1需要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高度施工作业的项目, 应当按照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规定执行;
2.6.2由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向作业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并在作业前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确认完好有效;
2.6.3患有心脏病、 高血压、 精神病、 癫痫病等职业禁忌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6.4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 佩戴安全帽, 脚下应穿软底防滑鞋;
2.6.5作业时工具和物料应当堆放平稳, 并不得妨碍操作和行走。作业过程中应当稳妥放置物料, 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2.6.6梯架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 检查确认登高用具安放平稳、 可靠, 在跳板上堆码物料须在规定承重范围之内, 并留足安全通道;
2.6.7作业中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缺陷或隐患, 应当立即停止作业, 及时报告经妥善处理后, 再行恢复作业。
2.6.8作业过程中生产岗位发生事故要立即断开涉险区域电源、 气源、 和其它动力源, 转移危险物品, 疏散周围人员, 在采取自救安全避险措施的同时, 及时抢救伤员、 保护现场, 立即报告。并服从安排, 积极参与抢险救援, 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7设备使用和维护按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配电房内工作的劳动保护和具体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工作前, 必须检查工具, 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2.2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 一律视为有电, 不准用手触及。
2.3维修电气设备时须断电操作, 并挂上”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并验明无电后, 方可进行工作。
2.4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 在验明无电后应挂接临时接地线, 装拆接地线都必须由电工进行。
2.5在工作中如有换人或换班, 接班人员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认已断开, 并验明无电才可投入工作。
2.6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 要按照公司《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制度》进行审批, 批准后作业要有专人监护, 工作时要戴工作帽, 穿长袖衣服, 戴绝缘手套, 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 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 严禁使用锉刀, 钢尺等进行作业。
2.7每次维修结束时, 必须清点所有工具、 零件, 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2.8、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禁止带负荷拉开。
2.9带电装卸熔断器时, 要带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 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站在绝缘垫上。
2.10熔断器的容量应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2.1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接地线要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2.12、 动力配电盘、 配电箱、 开关、 变压器等各种电器设备附近, 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 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2.13使用梯子时, 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度为宜, 不准垫高作业。在滑动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 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2.14使用电动工具时, 要戴绝缘手套, 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2.15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 要立即切断电源, 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 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2.16配电房内一切安全防护用品, 如绝缘手套、 绝缘鞋、 验电器等必须定期作高压预防性试验、 超试验期, 性能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17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器设备, 巡查时发现异常情况, 应及时向生产处报告, 并认真做好记录, 如发生紧急情况, 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然后再上报。
2.18在进行高压拉、 合闸时,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鞋、 绝缘手套, 同时侧身用绝缘棒操作。
2.19对配电设备、 线路进行检查和操作时, 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 其中一人监护, 其余人员进行操作。
2.20非电工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21保持配电盘及室内清洁卫生, 道路畅通。
2.22班后要认真做好记录。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工安全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1.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 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 应一律视为”有电”, 不可用手触摸, 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 应认为有电操作。
2.1.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 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2.1.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防止她人中途送电。
2.1.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 禁止超出范围使用, 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 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2.1.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 带电线头包好, 以防发生触电。
2.1.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 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 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2.1.7工作完毕后, 必须拆除临时地线, 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2.1.8检查完工后, 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 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 方能送电。
2.1.9发生火警时, 应立即切断电源, 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 严禁用水扑救。
2.1.10工作结束后, 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 拆除警告牌, 所有材料、 工具、 仪表等随之撤离, 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2.1.11操作地段清理后, 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 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 以免发生意外。
2.2 倒闸操作规程
2.2.1高压双电源用户, 作倒闸操作, 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 取得同意或拉供电局通知后, 按规定时间进行, 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2.2.2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 再停止原来一路, 以免用户受影响。
2.2.3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 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2.2.4两个倒闸开关, 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 同时挂警告自牌。
2.2.5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 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 。
2.3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2.3.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 拉下有关刀闸开关, 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 同时挂警告牌, 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3.2高低压断电后, 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 1) 高压验电时, 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 验电时, 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 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 确实好用后, 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 2) 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 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 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2.3.3在验明确实无电后, 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 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2.3.4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 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 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时, 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 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2.3.5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 后挂接地线, 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2.3.6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 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 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2.3.7应特别强调的是, 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 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 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 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因此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2.3.8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 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 一切正常后, 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 室内应上锁, 室外应派人看守。
跟班维修工、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跟班维修工电工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维修工电工必须熟悉车间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线路。
2.2工作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2.2.1发现可能成为产生事故的故障, 应立即采取措施报告车间主任。
2.2.2经常对所有电气设备和接地、 接零及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在没有判断有、 无电之前, 应视为有电并禁止操作。
2.2.3电动机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 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2.4电器设备及线路需要检修时, 必须先停电, 并在门上或开关处悬挂”有人操作、 严禁合闸”的标志, 然后再进行工作。
2.2.5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 使用工具禁止投掷, 宜用绳子传递。工作时要有专人在下边监护, 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2.3架设的一切临时线完工后必须及时拆除, 手提灯必须使用36V以下电压, 在金属容器内与潮湿处, 必须使用12V以下的手提灯。
2.4拆卸电机和其它电气时, 工作中要注意把机件放稳, 如需改变设备原来的性能时必须经安全、 生产部门和主管领导的批准。
2.5电气设备在进行送电实验前, 必须先用摇表测试绝缘性能, 电机拆装时应做绝缘试验。
2.6电机运行前, 先检查额定电压是否与原电源电压一致, 接线时衔接设备后接电源, 拆线时则相反。
2.7更换开关熔断丝时, 必须按规定标准取换, 禁止铁丝、 铜丝代替, 更换锈丝管时, 必须用绝缘夹钳, 禁止用手拿。
2.8如需带电作业时, 必须采取良好的绝缘措施, 如需进行高压500V以上作业时, 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2.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时应将所发生的故障及事故, 不论是否消除都要交接清楚, 做好记录。
2.10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及有关电器设备维修说明书的要求。
焊、 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 气焊、 割作业的方法好额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使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工作前, 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检查设备、 导线、 器具的绝缘联结情况。检查气瓶的放置和安全阀、 压力表。排除作业场所的易燃、 易爆物品。
2.2移动设备或气瓶时, 必须切断电源或关闭气阀, 停止焊割作业。
2.3严禁焊割受力构件和有压力的容器。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进行焊割作业时, 必须进行清洗、 置换, 并打开所有盖口, 使开口朝向有利于容器内气体或物质排出口的方向。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制度》和《动火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2.4登高焊割或在设备、 容器内焊割时, 应分别执行登高或进入设备、 容器内作业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制度》和《动火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 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实施焊割。
2.5焊割作业与起重联合进行时, 必须设专人协调指挥。严禁吊装不到位时进行焊割和严禁在焊接未完成时放松起重钢丝绳。
2.6清除焊渣时, 面部必须避开焊缝或配戴防护眼镜, 以免焊渣飞溅产生伤害。
2.7氧气与乙炔不得同时存放于一室内, 且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0C, 不得有其它可燃物。存放时要直立并防止倾倒。
2.8必须保持气瓶专用钢帽和防震胶圈完好无损。每两年对气瓶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严禁使用检验不合格或无合格鉴印的气瓶。
2.9禁止采用在地上直接拖拉或滚动的方法搬运气瓶, 应用车推或扛抬, 不得碰撞。
2.10作业中应先开乙炔点火后, 再开氧气。作业完毕或产生回火时, 应先关闭氧气, 再关闭乙炔, 并使用专门工具。
2.11氧气、 乙炔瓶及输气管路不得泄漏。使用中的气瓶不准平放, 必须使瓶口高于瓶底。
2.12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m, 二者均应避免日光直晒, 且与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m, 输气胶管不得短于15m。
2.13使用中的氧气、 乙炔必须有压力监视表, 当瓶内压力低于0。05兆帕时, 必须停止使用。
2.14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 并安装在电焊机附近易于操作的地方。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 检修或停止作业时要切断电源。
2.15电焊机应有可调节电流的装置, 作业中必须根据不同的焊接要求及时调整电流。
2.16电焊作业, 必须从电焊机上牵设专用地线, 应防止地线与火线短路。
2.17高频焊接作业必须在专门的屏蔽车间内进行, 对作业人员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2.18焊割工必须持证上岗。
2.19需焊割时, 必须了解周围情况, 有影响其它设备、 设施安全的禁止动火。
2.20焊、 割盛装可燃气体、 液体的容器、 管道、 罐、 釜未经清洗或测爆等没有安全保障时, 禁止焊、 割。
2.21有与明火相抵触的情况, 禁止焊割。
2.22凡要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严格按动火管理制度制度办事( 办理动火证, 经主管处主管经理、 安全处处长签字) , 方可动火。
2.23动火前要认真检查作业现场, 保证没有可燃物、 易燃物品, 同时备足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 方可动火。
2.24动火后要及时清理好现场, 灭绝火源后, 方可离开。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焊工作业的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2、 电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可焊割作业。
2.3、 实施作业前, 认真检查焊机和导线路的安全技术状况, 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必须作好焊接的所有工作后方可作业。
2.4电焊机外壳, 必须接地良好, 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5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 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 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2.6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 连接牢固, 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 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2.7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 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2.8焊接贮存过易燃、 易爆、 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 必须清洗干净, 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2.9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 容器必须可靠接地, 通风良好, 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2.10焊接预热工件时, 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2.11把线、 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 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 必须连接牢固。
2.12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 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2.13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 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2.14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 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 并应有阁光板。 2.15钍钨板要放置要密闭铅盒内, 磨削钍钨板时, 必须戴手套, 口罩, 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2.16二氧化碳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 端电压不大于36V。
2.17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2.18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或进行覆盖、 隔离。
2.19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 应经有关部门检视许可后, 方可施焊。
2.20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 并检查工作地点, 确认无起火危险后, 方可离开。
2.21遵章守纪, 不准酒后上班、 疲劳上班, 不离岗脱岗, 不打闹, 嬉戏, 不违章作业, 拒绝任何违章指挥作业。非电焊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焊工作业。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砂轮机作业的方法、 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砂轮机在开动前, 要检查砂轮是否完好及紧固, 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 护罩之间有无杂物, 确认无问题时, 再开动砂轮机。
2.2砂轮机要经常加油, 以保证正常运转。
2.3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才能正常工作。
2.4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 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 才能使用。
2.5磨工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 不准撞击砂轮。
2.6对于细小的、 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 不准在砂轮上磨, 特别是小工件 要拿牢, 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板之间将砂轮挤碎。
2.7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 不准使用。
2.8换新砂轮, 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 对有裂纹、 有砂损的砂轮, 或者砂 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 不准使用。
2.9换砂轮上螺丝钉时要用力均匀, 不要上得过松过紧, 装砂轮时要加垫 平衡, 经校验之后, 才能使用。
2.10、 砂轮机用完后, 应立即关闭电源, 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2.11注意事项:
2.11.1小于长100mm左右工件不准戴手套, 要拿紧固件装夹好。
2.11. 2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个人同时使用, 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 磨 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 不准站在砂轮的正面, 以防止砂轮机崩裂, 发生事故。
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切割机作业的方法、 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切割物件前, 先戴好( 手套、 口罩、 眼镜) , 避免飞溅物伤人。
2.2切割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能否正常使用( 如电源线有无破损, 切割片是否紧固, 有无破损等) 。
2.3更换切割片时, 先关掉电源, 挂警示牌, 切割片必须同心、 紧固, 以免脱落伤人。
2.4更换砂轮切割片后要试运行是否有明显的震动, 确认运转正常后方能使用。
2.5切割机在切割物件时, 物件必须夹紧。
2.6移动式切割机底座上四个支承轮应齐全完好, 安装牢固, 转动灵活。安置时应平衡可靠, 工作时不得有明显的震动。
2.7使用砂轮切割机应使砂轮旋转方向尽量避开四周的工作人员, 被切割的料不得伸入人行道。切割机必须在车间指定的房间使用, 且不能正对易燃物和人切割。
2.8启动时, 检查切割机运转方向是否正确。
2.9割物件时用力要平稳操作人员操纵手柄作切割运动时, 用力应均匀, 平稳, 切勿用力过猛, 以免过载使砂轮切割片崩裂, 运行时, 如切割片损坏, 须立即停止使用, 更换完好的切割片再运行。
2.10切割完毕后, 先关掉电源, 待砂轮片停止转动时, 再取物件, 以免飞转的切割片伤人。
2.11严禁在切割片上砂磨物件。
2.12切割机不应在有爆炸性粉尘的场所使用。
2.13切割完毕后, 必须把切割机整理好, 切断电源, 并整理好现场清洁。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车床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 操作前要紧身防护服, 袖口扣紧, 上衣下摆不能敞开, 严禁戴手套, 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 脱换衣服, 或围布于身上, 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 辫子应放入帽内, 不得穿裙子、 拖鞋。要戴好防护镜, 以防铁屑飞溅伤眼。
2.2车床开动前, 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 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安全可靠, 加油润滑机床, 并作低速空载运行 2 — 3 分钟, 检查机床运转是否正常。
2.3装卸卡盘和大件时, 要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 垫好木板, 以保护床面, 并要卡住、 顶牢、 架好, 车偏重物时要按轻重搞好平衡, 工件及工具的装夹要紧固, 以防工件或工具从夹具中飞出, 卡盘扳手、 套筒扳手要拿下。
2.4机床运转时, 严禁戴手套操作; 严禁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 严禁在车床运转中隔着车床传送物件。装卸工件, 安装刀具, 加油以及打扫切屑, 均应停车进行。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钩子, 禁止用手清理。
2.5机床运转时, 不准测量工件, 不准用手去刹转动的卡盘; 用砂纸时, 应放在锉刀上, 严禁戴手套用砂纸操作, 磨破的砂纸不准使用, 不准使用无柄锉刀, 不得用正反车电闸作刹车, 应经中间刹车过程。
2.6.加工工件按机床技术要求选择切削用量, 以免机床过载造成意外事故。
2.7 加工切削时, 停车时应将刀退出。切削长轴类须使用中心架, 防止工件弯曲变形伤人; 伸入床头的棒料长度不超过床头立轴之外, 并慢车加工, 伸出时应注意防护。
2.8 高速切削时, 应有防护罩, 工件、 工具的固定要牢固, 当铁屑飞溅严重时, 应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之与操作区隔离。
2.9 机床运转时, 操作者不能离开机床, 发观机床运转不正常时, 应立即停车, 请维修工检查修理。当突然停电时, 要立即关闭机床, 并将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2.10工作时必须侧身站在操作位置, 禁止身体正面对着转动的工件。
2.11 工作结束时, 应切断机床电源或总电源, 将刀具和工件从工作部位退出, 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 夹、 量具, 并清扫机床。
2.12 每台机床上均应装设局部照明灯, 机床上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36V 以下 )。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车工在操作车床是的要求、 工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车床工必须遵守”通用机床工安全规程”。
2.2禁止带围巾、 手套, 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睛。
2.3装卸卡盘及大的工、 夹具时, 床面要垫木板, 不准开车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2.4床头、 小刀架、 床面不得放置工、 量具或其它东西。
2.5装卸工件要牢固, 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 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2.6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 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20~25倍, 车头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 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2.7用锉刀光工件时, 应右手在前, 左手在后, 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 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 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2.8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 用砂布光内孔时, 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2.9加工偏心工件时, 必须加平衡铁, 并要坚固牢靠, 刹车不要过猛。
2.10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 不准用一手扶攻丝架( 或扳牙架) 一手开车。
2.11切大料时, 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卸下砸断, 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 不准用手接。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钻床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 袖口扣紧, 上衣下摆不能敞开, 严禁戴手套, 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 脱换衣服, 或围布于身上, 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 辫子应放入帽内, 不得穿裙子、 拖鞋。
2.2开车前应检查机床传动是否正常、 工具、 电气、 安全防护装置, 冷却液挡水板是否完好, 钻床上保险块, 挡块不准拆除, 并按加工情况调整使用。
2.3摇臂钻床在校夹或校正工件时, 摇臂必须移离工件并升高, 刹好车, 必须用压板压紧或夹住工作物, 以免回转甩出伤人。
2.4钻床床面上不要放其它东西, 换钻头、 夹具及装卸工件时须停车进行。带有毛刺和不清洁的锥柄, 不允许装入主轴锥孔, 装卸钻头要用楔铁, 严禁用手锤敲打。
2.5钻小的工件时, 要用台虎钳, 钳紧后再钻。严禁用手去停住转动着的钻头。
2.6薄板、 大型或长形的工件竖着钻孔时, 必须压牢, 严禁用手扶着加工, 工件钻通孔时应减压慢速, 防止损伤平台。
2.7机床开动后, 严禁戴手套操作, 清除铁屑要用刷子, 禁止用嘴吹。
2.8钻床及摇臂转动范围内, 不准堆放物品, 应保持清洁。
2.9工作完毕后, 应切断电源, 卸下钻头, 主轴箱必须靠近端, 将横臂下降到立柱的下部边端, 并刹好车, 以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清理工具, 做好机床保养工作。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钳工安全操作的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工作前先检查工作场地及工具是否安全, 若有不安全之处及损坏现象, 应及时清理和修理, 并安放妥当。
2.2使用錾子, 首先应将刃部磨锋, 尾部毛头磨掉, 錾切时严禁錾口对人, 并注意铁屑飞溅方向, 以免伤人, 使用榔头首先要检查把柄是否松脱, 并擦净油污。握榔头的手不准带手套。
2.3使用的挫刀必须带锉刀柄, 操作中除锉圆面外, 锉刀不得上下摆动, 应重推, 轻拉回, 保持水平运动, 锉刀不得沾油, 存放时不得互相叠放。
2.4使用扳手要符合螺帽的要求, 站好位置, 同时注意旁人, 以防扳手滑脱伤人扳手不允许当榔头使用。
2.5使用电钻前, 应检查是否漏电( 如有漏电现象应交电工处理) , 并将工件放稳, 人要站稳, 手要握紧, 两手用力要均衡并掌握好方向, 保持钻杆与被钻工件面垂直。
2.6使用虎钳, 应根据工件精度要求加放钳口铜, 不允许在钳口上猛力敲打工件, 板紧虎钳时, 用力应适当, 不能加加力杆, 虎钳使用完毕, 须将虎钳打扫干净, 并将钳口松开。
2.7使用卡钳测量时, 卡钳一定要与被测工件的表面垂直或平行。
2.8游标卡、 千分尺等精密量具, 测量时均应轻而平稳, 不可在毛坯等粗糙表面上测量, 不许测量下在发热的工件, 以免卡脚磨擦损坏。
2.9使用千分表时, 应使表与表架在表座上相当稳固, 以免造成倾斜和动摆。
2.10使用水平仪时, 要轻拿轻放, 不要碰击, 接触面未擦净前, 不准将水平仪摆上。
2.11攻丝与铰孔时, 丝攻与铰刀中心均要与孔中心一致, 用力要均匀, 并按先后顺序进行, 攻、 套丝时, 应注意反转, 并根据材料性质, 必要时加润滑油,以免损坏板牙和丝锥, 铰孔时不准反转, 以免刀刃崩坏。
2.12刮研时,工件应放置平稳, 工件与标准面相互接触时应轻而平稳, 而且不使棱角接触与碰击,以免损坏表面。刮削工件边缘时,刮刀方向应与边缘成一定的角度进行。
2.13锡焊时, 被焊接部位应进行仔细的清洁处理, 然后加热到焊料的熔化温度,速度要快, 以免表面产生氧化物。焊好的物件应逐步冷却, 浇轴承合金应严格按其工艺规程进行。
2.14工件热装时,油温应低于油的闪点20℃, 被加热工件不得接触油箱底, 应加垫东西或悬掉起来。加热时不允许有大火苗, 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2.15检修设备时, 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拆卸修理过程中, 拆下的零件应按拆卸程序有条理的摆放, 并做好标记, 以免安装时弄错, 拆修完毕要认真清点工具、 零件是否丢失, 严防工具、 零件丢入转动的机器内部。经盘车后方可进行试车, 办理移交手续。
2.16设备在安装和检修过程中, 应认真作好安装和检修的技术数据记录, 如设备有缺陷, 或进行了技术改进, 应全面做好处理缺陷或改进的施工详细记录。
2.17拆卸机器设备时, 首先了解机器的结构、 性能各部位的重要性, 按次序拆卸; 同时检查使用工具是否正常, 方可进行工作, 当拆卸有弹性的零件时, 应防止零件突然伸出伤人, 拆卸冲压设备时首先放下冲头、 锤头。
2.18维修机器设备时, 必须切断电源, 并悬挂”有人检修、 禁止合闸”的警告标志, 防止发生事故。
2.19工作场所要保持整洁, 通道不准放置物品。
2.20需要动火时, 必须按照《动火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动火证, 并清理好现场。
2.21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进行申请, 批准后方可作业, 且必须佩带安全带, 工作区下部必须设专人看护, 上下传递工具, 物件要谨慎。
2.22工件、 物件要轻拿轻放, 严禁抛扔、 撞击, 工作中要精心, 使用各种工具要谨慎。
2.23工作中需要对电源接通或拆除时, 必须经过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使用行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电压。
2.24在梯子上面工作时, 必须有专人扶梯或使用安全防滑梯子, 使用三角吊架时, 必须将三只脚固定牢固可靠。
2.25当修理受压设备时, 应按受压设备、 容器的规定进行。
2.26多工种共同作业时必须互相联系、 协调, 必须有专人指挥。
2.27工作完毕后, 收放好工具、 量具、 擦洗设备、 清理工作台及工作场所, 精密量具应仔细擦净存在盒子里, 同时进行试车工作, 安全防护装置要牢固完好。
2.28在操作钻床、 砂轮、 切割机时必须遵守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废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废水处理安全操作的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进入岗位操作前, 必须穿着工作服、 鞋。
2.2当设备启动前, 应作检查, 确认设备技术( 安全) 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下, 才能启动运行。
2.3当登上废水池面作业时或观察时, 不得跨出护栏; 需握扶手, 以防滑倒。
2.4采集水样时, 必须小心, 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2.5必须经常清扫操作场地, 保持场地清洁通畅。
2.6当设备进行维修时, 应切断电源, 并挂出”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可进行维修。
2.7遵守安全用电制度, 不乱拉乱接, 不得有裸露电线或接头, 接地线要保持有效。
2.8班后必须如实填写废水处理记录。
澡堂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澡堂管理人员的安全操作的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
2.内容
2.1熟练掌握各种阀门、 开关的使用技巧, 随时注意水箱的水位、 温度,
防止事故发生。
2.2每天下班必须关好各种阀门、 开关, 要仔细检查澡堂的每一档盥洗位,
防止意外发生; 要做好室内外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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