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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需要互联网思维
近年来,基层的税收宣传呈现出一些亮点,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创新意识不足,跟不上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脚步,参与税收宣传的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等。在“互联网+”时代,税务机关急需建立税收宣传的互联网思维,促进税收宣传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树立税收宣传必须接轨互联网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运用网络格局开展税收宣传是发展趋势,强化对信息化税收宣传工作的技巧培训。注重互联网人力资源储备和培养,吸引外部专业人才参与。在信息化平台的战略布局、人力调配、载体创新和平台运行上下功夫,建立具有引领作用的税收宣传品牌。
精准定位纳税人需求。从大众传播向分众传播转变,从自话自说向征纳双方互动互议转变。根据纳税人的行业、企业规模等,使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将每个群体最关注的信息通过最合适的渠道传播出去,将有限的税务干部人力资源集中于对大企业面对面、一对一的定制化宣传。
建立税收宣传联动机制。积极搭建税收宣传统一平台,建立由税政、纳服和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税收宣传联动机制,组建专业咨询团队,有计划、分阶段对税收宣传各要素进行及时有效的综合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加快推进信息化宣传布局。整合渠道资源,逐步提高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方式的资源配置和投入,顺应纳税人信息接受习惯的改变,适应信息化时代的碎片化、精品化、快速化的特征,创作出简洁易懂、生动有趣的宣传内容满足大众需求。
税收宣传不妨多上“私房菜”
时下,在一些地方谈起税收宣传无非就是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送税法进企业、下乡镇、到课堂等活动,而这些活动似乎都形成了一种固有的模式,即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人员,统一内容,有的还包罗万象,把与税收有关的单位都组织起来,像“会餐”一样搞综合性宣传活动。这种方式场面大、有影响,但效果却不理想。因为这种宣传开的是“大灶”,送的是“大锅饭”,讲的是“大众话”,搞的是“大场面”,缺陷则是针对性不强,操作性欠缺。纳税人急需解决的具体问题往往琐碎、细小,难以在这种大场合下提出和解决。
税收宣传,目的之一是帮助纳税人学到税收知识,掌握实用办税技能,解决他们在办税过程的实际困难。由于受生产条件、文化知识的影响,不同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难题。即使同一行业、生产同一产品,也会因为产品类型、生产规模,甚至劳动能力和生产技术的不同,而导致纳税人对税收知识的需求不尽相同。搞机械生产的与搞服务的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需求就不同;而机械生产的同一行业,还会有规模企业与小微企业之间对税收政策的需求不同。如果不能考虑这些需求的个别性、特殊性,有的放矢地去解疑释惑,纳税人就很难学到自己实用的知识,税收宣传也就收不到理想效果。
因此,税收宣传要讲究宣传的方法。变办“大宴席”为上“私房菜”,让税务人员增强针对性,加强灵活性,分头下乡入户,深入企业一线,按纳税人的需求面对面地讲,手把手地教。纳税人需求什么就传授什么,在现实办税中有哪些难题、还存在哪方面涉税风险就帮助解决哪些难题、排除哪方面的风险。这样,纳税人听得进、学得会、用得着,税收宣传也会事半功倍,得到实效。
税收宣传应凸显本地化特色
笔者认为,税收宣传不应只注重于形式,而更应注重实效,要在宣传中加大部门参与合作,发挥地方文化特色,凸显本地化特色,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
税收宣传应借助当地政府部门之力,发挥合作联动优势。当前各地开展的各类税收宣传活动,多停留于地税机关的“单打独斗”,宣传覆盖面窄且成效不明显。而地方政府部门则拥有资源和地理上的先天优势,与其开展宣传合作能使税收宣传有效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类群体,在扩大税收宣传影响范围的同时,使税收宣传更贴近本地民生实际。
税收宣传应与地方区域文化相结合,开展特色文化宣传。各地都有各自的一些地方文化特色,如知名企业有自己的品牌文化,产业有自己的产业文化,农村有传统庙会文化,街道有社区文化,税收宣传工作要做到与这些地方特色文化实现有效融合,积极利用其活动平台,向企业财务人员宣传解读最新税收政策。开展“三下乡”服务、现场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阅读网络信息、与居民谈天等方式,扩大税收宣传面,不断增强全民纳税意识。
税收宣传应与基层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开展特色服务税收宣传。税收宣传活动的开展,应借助纳税人学校、纳税人之家、纳税人维权中心、网络平台等当地基层纳税服务固有载体,密切了解纳税人需求,全面掌控涉税舆情,及时发现税收宣传盲点,改进税收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同时,应结合当地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使税收宣传与特色服务融为一体,做到在宣传中服务、在服务中宣传。
税收宣传开启“互联网+”模式
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快速跟进移动互联网时代潮流和趋势,税收宣传已呈“互联网+税收”模式。
该局通过微博、QQ群、手机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和涉税事项提醒,倾听纳税人和网友心声,目前微信平台已有2350户纳税人在线关注。在官方网站及时宣传群众关心的创新创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最新税收政策,公布最新办税流程。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各类涉税提醒、税收政策法规3万余条,自动发出预警纠错信号264余次。利用邮箱和纳税人展开互动,征求纳税人意见,回答纳税人涉税咨询,税企互通邮件12000余封,办理涉税业务6870件。
税收宣传,创新带来变化
这次“寻找最美纳税人”活动,声势浩大,覆盖面广,受关注度高,使温岭市的税收宣传工作实现两大明显变化,对国税和地税部门的税收工作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其一,税收宣传的辐射力增强。国税、地税部门联手举办这个活动,整合了宣传资源,确保了活动评选对象的广泛性,也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邮政系统等部门在信息传播方面的优势,引起社会各界对税收的关注、对诚信纳税的关注。
其二,创新了税收宣传方式,提高了社会各界参与税收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活动改变以往税收宣传侧重传播税收知识的局限,将宣传重点引向普通纳税人。由于活动奖项的含金量高,提高了纳税人参与的积极性。在投票环节设置有奖投票,提高了广大市民、网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围绕“寻找最美纳税人”主题活动开展系列活动,如通过在温岭知名论坛网站“虎山论坛”推出“晒晒你的纳税额”活动,通过报纸、户外媒体公布年度纳税百强企业,营造“我纳税,我光荣”的浓厚氛围,引导人们提高税法遵从度,增强社会责任感。
税收宣传需要“大合唱”
合唱是一门综合艺术,在所有声乐形式中,它最为和谐、平衡、完美。税收的高度社会关注性,税收政策的极其敏感性,税收调节对象的利益复杂性,决定了税收宣传也是一项复杂的“综合艺术”,涉及社会多方面的关系,必须搞好内外部协调沟通,动员内外各方面的力量,变各自为政为整体联动,变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变“单声部”为“多声部”,组成税收宣传的“合唱团”,营造大宣传的氛围,构建大宣传的格局,从而奏响税收宣传的“最强音”,收到增进理解、促进和谐和推动改革发展的效果。
税收宣传“大合唱”,首先需要国税局与地税局的“同声唱”。国税、地税都是税,一家不说两家话。尽管各自管理体制有所不同,征管税种各有分工,但都面临着服务纳税人、引导社会的税收认知和构建良好税收环境的繁重任务,对象相同,目标一致。开展税收宣传,两家应携手同台,并肩齐唱,一起部署,一道动员,一致行动,一个声音,在宣传平台建设、宣传资源整合、宣传议题策划和宣传工作推动等方面密切配合,做到沟通经常化、协作机制化和宣传一体化,形成国税局、地税局税收宣传“同唱一首歌”的好氛围。
税收宣传“大合唱”,还需协调其他部门奏起“交响乐”。税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在税收宣传上同样如此。比如,要讲清楚税收是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就不仅要宣传好税收政策,还要让老百姓明白税款都用到哪里去了?在人们的税收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讲清楚这个问题尤为必要,这就需要财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再如,提高公民的文明素养要从娃娃抓起,应该使税收知识进课堂,让中小学生从小就懂得税收是什么、为什么,从哪儿来、到哪儿去等一些基本的道理,培养合格的、优秀的共和国公民,这就需要得到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还如,税收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工作,要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税收遵从度,必须加强税收的普及性宣传,这就需要做好与司法、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如此等等,只有与政府各部门“交响齐唱”,才能使税收宣传的触角延展得更广,更加深入人心。
税收宣传“大合唱”,也需媒体奏好“协奏曲”。媒体是传播价值观念、影响人们思维和行为方式的重要工具,也是税收宣传的重要载体,唱好“大合唱”,离不开他们悦耳的“和声”。不仅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及时发声,“先声夺人”,扎实做好各项政策的解读和正确的税收理念、重要的税收知识宣传工作,发挥好舆论主阵地的导向作用,还要积极引导和促进各类市场化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全面、准确和客观地报道税收政策和税收工作,不曲解,不误读,不仅仅为“好听”而断章,不简单求“声高”而哗众,使社会公众更加准确地认知税收,更加理性地对待税收。
税收宣传“大合唱”,更需纳税人同奏“和谐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看似一对冲突的矛盾体,实际上可以成为和谐的统一体。实现征纳和谐,需要转变方式,深化宣传,与纳税人形成广泛深入的共鸣。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大力实施“扎根工程”,通过“请进来”、“走进去”和“面对面”等方式,搭建多角度、多层次的征纳双方互动平台,使税务人更加真切地倾听纳税人的心声,使纳税人更加丰富地了解和感知税收工作的新变化,从而同步提升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和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营造法治、诚信、宽松、和谐的税收环境,汇聚征纳双方回声嘹亮的“好声音”。这也是税务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
税收宣传要创新思路
如何创新税收宣传工作,增强税收宣传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宣传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
创新思路,认识上要有新高度。不仅要把税收宣传作为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来认识,还应把税收宣传列入“一把手”工程,把宣传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抓,形成全员参与、统一协调的税收宣传工作机制。同时,要使全体税务人员认识到税收宣传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征纳关系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征管质效的有效途径,是提升税务人员素质的有力措施。
创新思路,形式上要有新载体。可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创新税收宣传的形式载体。如建立税收知识QQ群、微博、“税信通”等。也要继续加强税务网站的建设,采取开通税务博客、编制税收屏保、制作税收宣传FLASH动漫等方式,促进宣传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应创新宣传方式,扩大税宣覆盖面。如利用公交车、出租车车体等制作税收公益广告,在繁华路段设置长期户外税宣广告牌,在大中小学校开设税法讲座、税法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税收氛围。
创新思路,内容上要有新突破。要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焦点、疑点问题进行税收宣传,将税务文化理念和治税思想融入到税收宣传活动中,还可以提高群众参与税收宣传的积极性,提高受众面。
创新思路,保障上要有新机制。首先,可分级设立“税收宣传服务办公室”,形成固定的税收宣传专业队伍。其次,要加强日常的税法宣传,形成常态、长效的宣传机制。再次,可建立税企之间有效的互动机制,使得纳税人能够与税务机关平等交流。最后,应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协作,形成地方党政积极参与、共同协作的治税环境。
税收宣传月后话宣传
郭晓林
轰轰烈烈的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结束了。“五一”小长假使我们收起了一个月来的忙碌,也使我们有空闲在浓浓的春光中梳理一下这段时间的收获和感受。
今年宣传月较之往年更为热烈
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也许是宣传月20周年的缘故,较之往年更为热烈,呈现出令人鼓舞的局面。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对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国家税务总局在宣传月之前专门下发了加强税收宣传的意见和做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主要领导对宣传月活动方案反复研究,要求紧贴纳税人需求,紧贴税收工作实际,甚至对宣传月的标语口号也字斟句酌。3月31日的启动仪式,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全部参加。各级党政领导在宣传月中或发表讲话或出席活动或提出要求,对税收宣传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在政府,有诚信纳税表彰,依法征纳、协税护税约定;在企业,有各个层次的税收座谈、政策咨询和征求意见;在学校,有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和税收知识辩论赛;在街头,有随处可见的公益广告,还有税法宣传一条街;在各级各类媒体,税收之声持续不断、颇具声势,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有效使用,网络媒体、税收动漫、税收短信等新媒体也被广泛应用。
广泛的税收宣传收到了广泛的宣传效果。“税收·发展·民生”理念的宣传,使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作用为更多的群众所理解;税收道德观念的宣传,把税收诚信与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紧密相连;税收法治精神的宣传,使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税收政策的宣传,送法上门,解疑释惑,使纳税人执行和遵从税法有了更加清晰的标准;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宣传,使纳税人走出传统思维,在履行义务的同时,重视行使自己的权利;纳税服务措施的宣传,使征纳双方有了更多的交流和沟通,以纳税人为导向的理念在工作中不断增强。数十万税务大军,国税、地税局通力协作,各方面的广泛动员和参与,使四月成为蔚蓝的海洋,为勃勃的春天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总结税收宣传月,在看到诸多成绩和进步的同时,也不免发现一些遗憾和尴尬
总结工作是进一步做好工作的重要经验。当我们在总结税收宣传月收获,看到诸多成绩和进步的同时,也不免发现一些遗憾和尴尬。
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了20年,全社会的税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也有了一定提高,税收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但我们也可以看到,税收经常处于社会舆论的漩涡之中,呈现出税收社会关注度高与认知度低的强烈反差。比如人们经常议论的宏观税收负担问题、个人所得税制问题、房地产税收问题等,只要讲到税收,感性的认识往往多于理性的认识,反对的声音一定大于赞成的声音,无论讲得多么专业、多有道理,正常的言论似乎必被“拍砖”,质疑政府、反对税收,甚至发泄不满的帖子多被“置顶”。更有甚者,10000元月收入竟算出要缴6000多元税收;“馒头税”也不胫而走,使大家仿佛又听到了“自古未闻粪有税,而今只有屁无捐”的讽刺。税收多、税率高、税负重,“仇官、仇富、仇税”,成了网络舆论中令人沉重的感受。
当今媒体通信高度发达,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集万般宠爱于一身,成为人们如影相随、须臾难离的工具。在这个手机、短信、博客、播客、微博客普遍运用的时代,个个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有话语权。信息、言论、观点的广泛快速传播,使得地球变小了,世界变平了。“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我们在为此由衷感叹的同时,也可以看到在高度发达的媒体面前,管理者的脚步显得蹒跚,税收宣传呈现出官方宣传跟不上民间涉税舆论发展的矛盾。一个难辨真伪的小道消息,借助网络可能成铺天盖地之势,真实的信息反而显得苍白无力。一项政策宣传解释得不到位,可能引出无数诘难、招致口水淹身。一个不经意的突发性事件经过媒体发酵,可能演变成难以掌控的公共危机。而这些往往都与我们宣传观念的陈旧、宣传方式的简单、宣传力量的薄弱、宣传时间的滞后、宣传效果的折扣有直接关系。
目前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益繁重,“十二五”规划对税制改革和税收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明确要求,税收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群众对税收有着非常高的期许。与此同时,税收工作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不断取得新成就,调整政策、完善税制,依法行政、阳光办税,加强征管、组织收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勤政廉政、树立形象等方面都令人耳目一新。但是,这些成效一般是墙内开花墙内香,还远远没有达到全社会普遍了解和认识的效果,税收工作的职能、地位、作用尚未被充分理解和尊重,税收工作的外部环境也有待进一步的改善和优化。这些于税收宣传而言,同样呈现出一种背离,可以说税收宣传对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不适应。
重视开展税收宣传月,更要着重搞好日常税收宣传工作
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结束了,税收宣传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如何进一步做好日常税收宣传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年初下发的加强税收宣传的意见已提出了明确要求,关键是要落实。对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具体责任部门而言,首要的是不能有松懈思想。宣传月紧锣密鼓地搞了一个月,喘口气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松口气。
税收宣传月是税收宣传的一个品牌,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旨在引起系统内外的高度重视,扩大税收工作的影响,也使税收宣传工作有一个可靠的抓手,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如果把税收宣传工作理解成就是搞搞税收宣传月,不仅使宣传月自身难负其重,而且会造成大家对宣传月的恐惧和厌倦,那种认为宣传月是负担,甚至要求取消税收宣传月的思想大概就来源于此。因此,我们要把税收宣传月作为研究宣传工作、部署宣传工作、推动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节点,不仅要重视开展税收宣传月,更要着重搞好日常税收宣传工作,使税收宣传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长流水、不断线。一年12个月持续不断宣传的加总效果必定大于一个月的突击效果。
做好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要把握好税收宣传的目标方向。税收宣传的目的是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优化税收工作的外部环境。增强社会公众的税收意识,必须要树立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舆论导向关系到人的价值取向,对于人们的思想行为方式和社会和谐稳定都有着重要影响。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应该是对税收职能作用的准确理解和诠释,对税收制度设计和政策取向的有效传达,使税收工作目标和理念得到广泛认同,使社会涉税主流意识形态积极健康等。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必须加强税收宣传服务。要站在纳税人角度优化税收宣传的形式、方法和内容,帮助纳税人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为纳税人提供更为直接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基层面对纳税人,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往往密不可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需要围绕一个总体目标,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优化税收工作外部环境,必须积极开展税收公关。宣传是一种服务特定议题的讯息表现手法,有着把自身意志灌输于人的意思。而公关则是通过信息沟通、交流互动,达到相互了解、相互适应,实现各方面关系的融洽。在税收工作外部环境的构建上,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先进做法,把公共关系理念融入税收宣传之中,更加柔性地开展工作,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展示税务形象,形成良性互动,协调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公众和媒体之间的关系。
日常税收宣传工作的重点当前似可概括为“三讲两树一引导”
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要做的事情很多,千头万绪,如果加以梳理,其重点当前似可概括为“三讲两树一引导”。
所谓“三讲”,一是向社会宣讲好税收的职能作用。广泛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宣传税收在调结构、促发展、维公平、优服务、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税收与和谐社会建设及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关系,从纳税人、经济社会发展等多个角度,引导公众正确地认识税收,理性地对待税收,增进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向公众宣讲好税收工作理念。包括税收工作中倡导和形成的治税先治队、治外先治内,推进依法治税的理念,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公正执法的理念,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诚信服务的理念,加强监督制约、严格要求、廉洁从税的理念等,向社会展示税务部门和税收工作与时俱进的良好形象。
三是向社会公众特别是纳税人宣讲好税收政策法律。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增强税收政策和制度规定的透明度。加强新出台税收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讲清楚税收政策制定或调整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帮助纳税人理解和遵从。加大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用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税收法律知识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活动。
所谓“两树”,一是树立正确的税收价值观。通过宣传,使税收法定思想、税收道德观念、税收诚信意识等得到广泛弘扬,使税收是文明社会建设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的一种积极贡献的价值导向得到社会认同,使以自觉纳税为荣、偷税逃税为耻,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社会风尚得到维护,在税收层面提升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平。
二是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大力宣传税务部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精神风貌,培养、挖掘和宣传税务系统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基层税收工作中涌现的在不同侧面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凡人小事”,用他们的先进事迹影响教育广大群众,展现税务部门和税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所谓“一引导”,就是要适应信息网络发展的态势,加强对网上涉税舆情的收集分析,掌握舆论动态,针对网络舆论主题,利用内部资源,借助专家力量,用真实客观的信息、专业可信的认识、友好互动的方式做好网络涉税舆论的引导。要及时妥善处理涉税突发性事件,做好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平衡负面信息,引导理性思维,为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
当然,做好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还需要解决许多问题,比如职能的理顺、机构的加强、人员的充实、经费的保障、各方面积极性的调动以及“大宣传”格局的构建等。专业部门的宣传由于比较专业、社会受众兴趣度低而不太好做,还需要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之下,在克服工作中面临的诸多困难的同时,学习其他专业部门如公安、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好经验,不断探索,努力实践,把税收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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