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鉴定证明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同学(身份证号: ),系我校 级
学院(系) 专业学生,学制 年。在校学习期间,该生思想积极上进,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优秀。
该生2013—2014学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陆仟元 元整)。现经学校审查,该生在校未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现前往你处申请办理2013—201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手续。
特此证明!
六盘水师范学院(盖章)
2013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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